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書之功(60),文史星曆近乎眩卜祝之間(61),固主上所戲弄,倡優畜之(62),流俗之所輕也。 假令仆伏法受誅,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螘何異(63)?而世又不與能死節者比,特以為智窮罪極,不能自免,卒就死耳。 何也?素所自樹立使然。 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 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64);其次,易服受辱(65);其次,關木索、被菙楚受辱(66);其次,鬄毛髮、嬰金鐵受辱(67);其次,毀肌膚、斷支體受辱;最下腐刑(68),極矣。 傳曰「刑不上大夫」(69),此言士節不可不厲也。 猛虎處深山,百獸震恐,及其在穽檻之中(70),搖尾而求食,積威約之漸也。 故土有畫地為牢勢不入,削木為吏議不對,定計于鮮也(71)。 今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膚,受榜箠(72),幽于圜牆之中。 當此之時,見獄吏則頭槍地(73),視徒隷則心惕息(74)。 何者?積威約之勢也。 及已至此,言不辱者,所謂彊顏耳,曷足貴乎?且西伯,伯也(75),拘牖裡(76);李斯(77),相也,具五刑(78);淮陰(79),王也,受械于陳(80);彭越(81)、張敖南鄉稱孤(82),系獄具罪;絳侯誅諸呂(83),權傾五伯(84),囚于請室(85);魏其,大將也,衣赭關三木(86);季布為朱家鉗奴(87);灌夫受辱居室(88)。 此人皆身至王侯將相,聲聞鄰國,及罪至罔加(89),不能引決自財(90),在塵埃之中。 古今一體,安在其不辱也!由此言之,勇怯,勢也;彊弱,形也。 審矣,曷足怪乎!且人不能蚤自財繩墨之外(91),已稍陵夷,至于鞭箠之間,乃欲引節,斯不亦遠乎!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為此也。 夫人情莫不貪生惡死,念親戚,顧妻子。 至激于義理者不然,乃有不得已也。 今仆不幸,蚤失二親,無兄弟之親,獨身孤立。 少卿視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節,怯夫慕義,何處不勉焉!仆雖怯耎欲苟活(92),亦頗識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湛溺累紲之辱哉(93)?且夫臧獲婢妾猶能引決(94),況若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隱忍苟活,函糞土之中而不辭者,恨私心有所不盡,鄙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也。 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記,唯俶儻非常之人稱焉(95)。 蓋西伯拘而演《周易》(96);仲尼厄而作《春秋》(97);屈原放逐,乃賦《離騷》(98);左丘失明,厥有《國語》(99);孫子臏腳,《兵法》修列(100);不韋遷蜀,世傳《呂覽》(101);韓非囚秦,《說難》、《孤憤》(102)。 《詩》三百篇(103),大氐聖賢發憤之所為作也。 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來者。 及如左丘明無目,孫子斷足,終不可用,退論書策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 仆竊不遜,近自托於無能之辭,網羅天下放失舊聞(104),考之行事,稽其成敗興壞之理。 上計軒轅,下至于茲。 為十表,本紀十二,書八章,世家三十,列傳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草創未就,適會此禍,惜其不成,是以就極刑而無慍色(105)。 仆誠已著此書,臧之名山,傳之其人,通邑大都。 則仆償前辱之責,雖萬被戮,豈有悔哉?然此可為智者道,難為俗人言也。 第13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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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觀止譯注》
第13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