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削紳三官,子孫不得仕,貶德裕等。 擢汝納左拾遺,元藻武功令。 始紳以文藝、節操見用,然所至務為威烈,或陷暴刻,故卒坐湘冤雲。 唐李紳既治淮南,決吳湘獄。 持法峻,犯者無宥。 狡吏奸豪潛形疊跡。 然出於獨見,僚佑莫敢言。 評事李元將弟仲將僑寓江都,李公覊旅時,每館于元將而叔呼焉。 榮達後,元將稱弟稱侄皆不悅,及為孫,方似相容。 又有崔巡官居鄭圃,與紳同年之舊,特來謁。 才及旅次,家仆與市人競。 詰其所以,仆曰:「宣州館驛崔巡官下。 」仆與市人皆抵極法,令捕崔至,曰:「昔常識君,到此何不相見。 」崔叩頭謝曰:「適憩旅舍,日已遲晚,相公尊重,非時不敢具陳畢禮,伏希哀憐,獲歸鄉裡。 」遂縻之,具罪笞二十,送過秣陵,貌若死灰,莫敢慟哭。 時人相謂曰:「李公宗叔翻為孫子,故人忽作流囚。 」於是邑客黎人,懼罹不測,渡江淮者眾矣。 主吏啟曰:「戶口逃亡不少。 」紳曰:「汝不見掬麥乎?秀者在下,粃粏隨流者不必報來。 」忽有少年,勢似疏簡,自雲辛氏子,謁紳。 晤對間未甚盩厔。 先是白尚書寄元相公詩曰:「悶勸迂辛酒,閒吟短李詩。 」蓋謂辛丘度性迂嗜酒,李紳短而能詩。 辛氏即丘度子也,謂李曰:「小子每憶白二十二丈詩:」悶勸疇昔酒,閒吟二十丈詩。 「李笑曰:」辛大有此狂兒,吾敢不存舊矣。 「凡是官族,相抉辛氏子之能忤誕。 丞相之受侮,剛腸暫屈乎。 又有一曹官到任,儀質頗似府公,李見而惡之。 書其狀曰:」着青把笏,也請料錢。 睹此形骸,足可傷嘆。 「左右皆竊笑焉。 又宿將有過請罰,紳云:」老兵倚恃年老而刑不加,若在軍門,一百也決。 "竟不免檢檟楚。 (出《去溪友議》,據談氏初印本附錄) 【譯文】 第3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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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四》
第3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