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宣宗將要任命宰相之前,必須把朝廷內外普遍認為可以勝任宰相的二三個人的姓名寫在紙上團成團,放到書案上,用碗蓋上,再點燃香虔誠地祈禱,然後伸手從碗下抓鬮決定宰相的名字,以便順應天命。 已故的孝公李景讓竟沒有被抓中,有此可見他的命運怎麼樣了。 李敏求 李敏求應進士舉,凡十有餘上,不得第。 海內無家,終鮮兄弟姻屬。 棲棲丐食,殆無生意。 大和初,長安旅舍中,因暮夜,愁惋而坐。 忽覺形魂相離,其身飄飄,如雲氣而游。 漸涉丘墟,荒野之外,山川草木,無異人間。 但不知是何處。 良久,望見一城壁,即趨就之,復見人物甚眾,呵呼往來,車馬繁閙。 俄有白衣人走來,拜敏求。 敏求曰:「爾非我舊傭保耶?」其人曰:「小人即二郎十年前所使張岸也。 是時隨從二郎涇州岸,不幸身先犬馬耳。 」又問曰:「爾何所事?」岸對曰:「自到此來,便事柳十八郎,甚蒙驅使。 柳十八郎今見在太山府君判官,非常貴盛。 每日判決繁多,造次不可得見。 二郎豈不共柳十八郎是往今事須見他?」岸請先入啟白。 須臾,張岸復出,引敏求入大衙門。 正北有大廳屋,丹楹粉壁,壯麗窮極。 又過西廡下一橫門,門外多是著黃衫慘綠衫人。 又見著緋紫端簡而偵立者;披白衫露髻而倚牆者;有被枷鎖,牽制於人而俟命者;有抱持文案,窺覷門中而將入者。 如叢約數百人。 敏求將入門,張岸揮手于其眾曰:「官客來。 」其人一時俯首開路。 俄然謁者揖敏求入見,著紫衣官人具公服,立於階下。 敏求趨拜訖,仰視之,即故柳澥秀才也。 澥熟顧敏求,大驚,未合與足下相見。 乃揖登席,綢繆敘話,不異平生。 澥曰。 幽顯殊途,今日吾人此來,大是非意事,莫有所由妄相追攝否?仆幸居此處,當為吾人理之。 ”敏求曰:「所以至此者,非有人呼也。 」澥沉吟良久曰:「此固有定分。 然宜速返。 」敏求曰:「受生苦窮薄,故人當要路,不能相發揮乎?」澥曰:「假使公在世間作官職,豈可將他公事,從其私慾乎?苟有此圖,謫罰無容逃逭矣。 然要知祿命,乍(「乍」原作「非」,據明抄本改)可施力。 」因命左右一黃衫吏曰:「引二郎至曹司,略示三數年行止之事。 」敏求即隨吏卻出。 過大廳東,別入一院。 院有四合大屋,約六七間,窗戶盡啟,滿屋唯是大書架,置黃白紙書簿,各題簽榜,行列不知紀極。 其吏止於一架,抽出一卷文,以(「以」原作「似」,據明抄本改)手葉卻數十紙,即反捲十餘行,命敏求讀之。 其文曰:「李敏求至大和二年罷舉。 其年五月,得錢二百四十貫。 側注朱字,其錢以伊宰賣莊錢充。 又至三年得官,食祿張平子。 」讀至此,吏復掩之。 敏求懇請見其餘,吏固不許,即被引出。 又過一門,門扇斜開,敏求傾首窺之,見四合大屋,屋內盡有床榻,上各有銅印數百顆,雜以赤斑蛇,大小數百餘。 更無他物。 敏求問吏:「用此何為?」吏笑而不答。 遂卻至柳判官處。 柳謂敏求曰:「非故人莫能至此,更欲奉留,恐誤足下歸計。 」握手敘別。 又謂敏求曰:「此間甚難得揚州氈帽子,他日請致一枚。 」即顧謂張岸:可將一兩個了事手力,兼所乘鞍馬,送二郎歸。 不得妄引經過,恐動他生人。 ”敏求出至府署外,即乘所借馬。 馬疾如風,二人引頭,張岸控轡,須臾到一處,天地漆黑。 張岸曰:「二郎珍重。 」似被推落大坑中,郎如夢覺。 于時向曙,身乃在昨宵愁坐之所。 敏求從此遂不復有舉心。 後數月,窮饑益不堪。 敏求數年前,半被伊慎諸子求為妹婿,時方以修進為己任,不然納之。 至是有人復語敏求,敏求即欣然欲之。 不旬,遂成姻娶。 伊氏有五女,其四皆已適人,敏求妻其小者。 其兄宰,方貨城南一莊,得錢一千貫,悉將分給五妹為資裝。 敏求既成婚,即時領二百千。 其姊四人曰:「某娘最小,李郎又貧,盍各率十千以助焉。 」由是敏求獲錢二百四十貫無差矣。 敏求先有別色身名,久不得調。 其年,乃用此錢參選。 三年春,授鄧州向城尉。 任官數月,間步縣城外,壞垣蓁莽之中,見一古碑,文字磨滅不可識。 敏求偶令滌去苔蘚,細辨其題篆,云:「晉張衡碑。 」因悟食祿張平子,何其昭昭歟?(出《河東記》) 又一說:李敏求暴卒,見二黃衣人追去。 至大府署,求窺之,見馬植在內,披一短褐,于地鋪坐吃飯,四隅儘是文書架。 馬公早登科名,與敏求情善。 遽入曰:「公安得在此?」馬公驚甚,且不欲與之相見,回面向壁。 敏求曰:「必無事。 」乃坐從容。 敏求曰:「此主何事?」曰:「人所得錢物,遂歲支足。 」敏求曰:「今既得見,乃是天意,切要知一年所得如何。 」馬公乃為檢一大葉子簿,黃紙簽標,書曰,「盧弘宣年支二千貫。 」開數幅,至敏求,以朱書曰,「年支三百貫,以伊宰賣宅錢充。 」敏求曰:「某乙之錢簿已多矣,幸逢君子,竊欲僥求。 」馬公曰:「三二十千即可,多即不得。 」以筆注之曰:「更三十千,以某甲等四人錢充。 」復見老姥年六十餘,乃敏求姨氏之乳母,家在江淮。 見敏求喜曰:「某亦得回,知郎君與判官故舊,必為李奶看年支。 」敏求嬰兒時,為李乳養,不得已卻入,具言于馬公。 令左右曰:「速檢來。 」大貼文書曰:「阿李年支七百。 」敏求趨出,見老奶告知,嗟怨垂淚。 使者促李公去,行數十里,卻至壕城,見一坑深黑,使者自後推之,遂覺。 妻子家人,圍繞啼注,雲卒已兩日。 少頃方言,乃索紙筆細紀。 敏求即伊慎之婿也。 妻兄伊宰為軍使,賣伊公宅,得錢二百千。 至歲盡,望可益三十千。 亦無望焉。 偶于街中。 遇親丈人赴選。 自江南至。 相見大喜。 邀食。 與鄉裡三人,皆以敏求情厚者,同贈錢三十千,一如簿中之數。 盧弘宣在城,有人知者,為盧公話之,盧公計其俸祿,並知留後使所得錢,畢二千貫無餘。 李奶已流落,不在姨母之家,乞食于路。 七百之數,故當箕斂,方可致焉。 (出《逸史》) 【譯文】 第3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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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3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