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壽,貞觀初年,罷職回到京城的府第。 李壽喜好打獵。 經常用籠子養鷹,有很多對。 並且殺鄰居的狗喂鷹。 不久他就得了病。 病中看到五隻狗來要求償命。 遂安公對它們說:「殺你們的是奴僕通達,他有罪,並不是我的罪過呀。 」狗說:「通達怎麼能自己作主呢?況且我們也沒有偷你的東西吃,僅從你門前經過,就隨便殺了我們。 如果不償命,最終不放過你。 」遂安公拜謝請罪,並說一定為它們追福,其中四隻狗同意了,有一隻白狗不答應。 說:「既然你無辜殺我,我未死的時候,你就生割我的肉,每割一塊我就痛苦不堪,我回想你這樣狠毒,怎麼能饒過你呢?」不一會兒,看見一個人,替遂安公求情說:「殺了他對你也沒有什麼好處,放了他,讓他給你追福,不是很好嗎?」那只白狗才同意了。 過了一會兒,遂安公甦醒了,但已患了中風偏癱的病,四肢不靈,於是為狗追福。 然而,遂安公的病最終也沒有好。 方山開 唐曹州武城人方山開,少善弓矢,尤好遊獵,以之為業,所殺無數。 貞觀十一年死,經一宿蘇,雲,初死時,被二十人引去,行可十餘里,即上一山。 三鬼共引山開,登梯而進,上欲至頂。 忽有一大白鷹,鐵為觜爪,飛來,攫山開左頰而去。 又有一黑鷹,亦鐵觜爪,攫其右肩而去。 及至山頂,引至廳事,見一官人,被服緋衣,首冠黑幘,謂開山曰:「生平有何功德?可具言之。 」對曰:「立身已來,不修功德。 」官曰:「可宜引向南院觀望。 」二人即引南行,至一城,非常險峻。 二人扣城北門數下,門遂開,見其城中赫然,總是猛火。 門側有數毒蛇,皆長十餘丈,頭大如五斗斛,口中吐火,如欲射人。 山開恐懼,不知所出,唯知叩頭唸佛而已。 門即自開,乃還見官人,欲遣受罪。 侍者諫曰:「山開未合即死,但恐一入此城,不可得出,未若且放,令修功德。 」官人曰:「善」。 令前二人送之,依舊道而下,復有鷹欲攫之,賴此二人援護得免。 及下山,見一大坑,極穢惡,忽被二人推入,須臾即蘇。 面及右膊之上,爪跡宛然,終身不滅。 遂舍妻子,以宅為佛院,恆以誦經為業。 (出《法苑珠林》) 【譯文】 唐朝曹州武城有個人叫方山開。 少年時就善使弓箭,特別喜歡遊獵,就以打獵為職業,所殺的禽獸不計其數。 貞觀十一年那年突然死了,但經過一宿又甦醒了。 他說:「剛死的時候,被二十多人拉去,走了十多里,上了一座山,有三個鬼牽着山開,登着梯子往上走,要到山頂的時候,忽然飛來一隻大白鷹,鐵爪鐵嘴,抓了山開的左臉頰飛走了。 又有一隻黑鷹,也是鐵爪鐵嘴,抓了山開的右肩也飛走了。 等到了山頂,被帶到一個廳堂,看見一個當官的人,披着紅色的衣服,頭上戴着黑頭巾,對我說:『你這一生有什麼功德,可以全部說出來。 』我回答說:『自從生下來,也沒有什麼功德。 』官人說:『最好帶他到南院去參觀一下。 』有兩個人就帶領我到南邊去,到一城邊,此城非常險峻。 那兩個人敲了幾下城北門,門立刻就開了,只見城裡赫然全是大火,門邊有幾條毒蛇,都有十多丈長,蛇頭也有五個斛那麼大,口中往外吐火,象要吃人。 我非常害怕,嚇得不知往哪兒走,來時那個門也關閉了,只知道磕頭唸佛就是了。 這時門卻開了,我又回去見那官人,他要把我送到地獄去受罪。 這時旁邊的侍者說:『山開壽數還沒盡,但恐怕他進入這城,就不可能出去了,不如暫且放了他,讓他積累功德。 』官人說:『也好』。 就命前二人送我,照舊從原道下山,又有鷹想抓我,全仗那兩個人衛護我才免被抓,等下了山,看見一個大坑,腥臊惡臭,突然被那兩個人推到坑裡,一會兒功夫我就醒了。 」山開說完看自己的臉和右胳膊上邊,被鷹抓的痕跡還很清楚,以至終身沒有消失。 山開於是捨棄了妻子兒女。 把住宅當佛院,整天以誦經為事業。 王遵 唐王遵者,河內人也。 兄弟三人,並時疾甚。 宅有鵲巢,旦夕翔鳴,忿其喧噪,兄弟共惡之。 及病瘥,因張鵲,斷舌而放之。 既而兄弟皆患口齒之疾,家漸貧,以至行乞。 (出《宣驗志》。 明抄本作出《宣室志》,按禦覽七四引作出《靈驗記》) 【譯文】 唐朝的王遵,河內人。 兄弟三人,同時得病很重。 宅院裡有個喜鵲窩,從早到晚飛翔鳴叫,兄弟三個覺得太喧嘩很生氣,都討厭它們,等病好以後,把喜鵲捉住並將它的舌頭弄斷放了。 很快,兄弟三個都得了口腔和牙齒的疾病,家庭也一天天貧窮,到後來只好討飯度日。 李知禮 唐隴西李知禮,少矯捷,善弓射,能騎乘,兼攻放彈,所殺甚多,有時捕魚,不可勝數。 貞觀十九年,病數日即死。 乃見一鬼,並牽馬一匹,大於俗間所乘之馬,謂知禮曰:「閻羅王追公。 」乃令知禮乘馬,須臾之間,忽至王前。 王約束云:「遣汝討賊,必不得敗,敗即殺汝。 」有同侶二十四人,向東北望,賊不見邊際,天地盡昏,埃下如雨。 知禮等敗,知禮語同行曰:「王教嚴重,寧向前死,不可敗歸。 」知禮回馬,射三箭以後,諸賊已稍退卻。 箭五發,賊遂敗散。 事畢謁王,王責知禮曰:(「曰」原作「汝」。 據明抄本改。 )「敵雖退,何為初戰之時?(「之時」《法苑珠林》四二作「即敗」。 )即便以麻辮髮,並縛手足,臥在石上,以大石鎮而磨之。 前後四人,體並潰爛。 次列知禮,厲聲叫曰:「向者賊退,(原本無“退」字,據明抄本補。 )並知禮之力,還被王殺,無以勵後。 」王遂釋放不管束。 凡經三日,忽向西北出行,入一牆院。 見飛禽走獸,可滿三四畝,總來索命,漸相逼近。 曾射殺一雌犬,此犬直向前嚙其面,次及身體,無不被傷。 復見三大鬼,各長丈餘,其剝知禮皮肉,須臾總盡,面及(明抄本「面」上有「唯」字。 無「及」字。 )目白骨,並五臟等得存。 乃以此肉分乞禽獸,其肉剝而復生,生而復剝,如此三日,苦毒之甚,不可勝記。 事畢,大鬼及禽獸等,忽然總失。 知禮回顧,不見一物,遂窬牆南走,莫知所之。 意中似如一跳千里,復有一鬼逐及知禮,乃以鐵籠罩之。 有無數魚競來唼食,食畢,鬼遂倒回,魚亦不見。 其家舊供養一僧,其僧先死,來與知禮去籠,語知禮曰:「檀越大饑。 」授以白物三丸,如棗,令知禮噉之,應時而飽,乃云:「檀越宜還家。 」僧亦別去。 知禮所居宅北,見一大坑,其中有諸槍矟攢植,不可得過。 見其兄女並婢賫箱,箱內有錢絹,及別置一器飲食,在坑東北。 知禮心中,謂此婢及侄女遊戲,意甚怪之。 迴首北望,即見一鬼,挺劍直進。 知禮恐懼,委身投坑,即得蘇也。 自從初死,至于重生,凡經六日。 後問家中,乃是侄女持紙錢絹及飯饌為奠禮,當時所視,乃是銅錢絲絹也。 (出《冥報記》) 【譯文】 第23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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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23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