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二年夏,廬陵石陽縣長溪水衝激山麓崩,長六七丈,下得柱千餘口,皆十圍,長者一丈,短者八九尺,頭題有古文字,不可識。 江淹以問王儉,儉云:「江東不閒隷書,此秦漢時柱也。 」後年宮車晏駕,世變之象也。 永明二年秋,始興曲江縣山崩,壅底溪水成陂。 京房占:「山崩,人主惡之。 」 《傳》又曰:「雷電所擊,蓋所感也。 皆思心有尤之所致也。 」 建元二年閏六月丙戌,戊夜震電。 四年五月五日,雷雹暗都,雷震于樂游安昌殿,電火焚蕩盡。 永明八年四月六日,雷震會稽山陰恆山保林寺,剎上四破,電火燒塔,下佛面窗戶不異也。 永明中,雷震東宮南門,無所傷毀,殺食官一人。 十一年三月,震于東齋,棟崩。 左右密欲治繕,竟陵王子良曰:「此豈可治!留之志吾過,且旌天之愛我也。 」明年,子良薨。 《傳》又曰:「土氣亂者,木金水火亂之。 」 建武二年二月丁巳,地震。 永元元年七月,地日夜十八震。 九月十九日,地五震。 金者,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 其于王事,兵戎戰伐之道也。 王者興師動眾,建立旗鼓,仗旄把鉞,以誅殘賊,止暴亂,殺伐應義,則金氣從。 工冶鑄化,革形成器也。 人君樂侵陵,好攻戰,貪城邑,輕百姓之命,人民不安,內外騷動,則金失其性。 蓋冶鑄不化,冰滯固堅,故曰金不從革,又曰維木沴金。 建武四年,明帝出舊宮送豫章王第二女綏安主降嬪,還上輦,輦上金翅無故自折落地。 《言傳》曰:「言《易》之道,西方曰《兌》,為口。 人君過差無度,刑法不一,斂從其重,或有師旅,炕陽之節,若動眾勞民,是言不從。 人君既失眾,政令不從,孤陽持治,下畏君之重刑,陽氣勝則旱象至,故曰厥罰常陽也。 」 建元三年,大旱,時有虜寇。 永民三年,大旱,明年,唐宇之起。 建武二年,大旱,時虜寇方盛,皆動眾之應也。 《言傳》曰:「下既悲苦君上之行,又畏嚴刑而不敢正言,則必先發於歌謡。 歌謡,口事也。 口氣逆則惡言,或有怪謡焉。 」 宋泰始既失彭城,江南始傳種消梨,先時所無,百姓爭欲種植。 識者曰:「當有姓蕭而來者。 」十餘年,齊受禪。 元徽中,童謡曰:「襄陽白銅蹄,郎殺荊州兒。 」後沈攸之反,雍州刺史張敬兒襲江陵,殺沈攸之子元琰等。 永明元年元日,有小人發白虎樽,既醉,與筆札,不知所道,直雲「憶高帝」。 敕原其罪。 世祖起青溪舊宮,時人反之曰:「舊宮者,窮廄也。 」及上崩後,宮人出居之。 永明初,百姓歌曰:「白馬向城啼,欲得城邊草。 」後句間雲「陶郎來」。 白者金色,馬者兵事。 三年,妖賊唐宇之起,言唐來勞也。 世祖起禪靈寺初成,百姓縱觀。 或曰:「禪者授也,靈非美名,所授必不得其人。 」後太孫立,見廢也。 永明中,宮內坐起禦食之外,皆為客食。 世祖以客非家人名,改呼為別食,時人以為分別之象。 少時,上晏駕。 文惠太子在東宮,作「兩頭纖纖」詩,後句雲「磊磊落落玉山崩」,自此長王宰相相繼薨徂,二宮晏駕。 文惠太子作七言詩,後句輒雲「愁和諦」。 後果有和帝禪位。 永明中,虜中童謡云:「黑水流北,赤火入齊。 」尋而京師人家忽生火,赤于常火,熱小微,貴賤爭取以治病。 法以此火灸桃板七炷,七日皆差。 敕禁之,不能斷。 京師有病癭者,以火灸數日而差。 鄰人笑曰:「病偶自差,豈火能為。 」此人便覺頤間癢,明日癭還如故。 後樑以火德興。 文惠太子起東田,時人反云:「後必有癲童。 」果由太孫失位。 齊宋以來,民間語云:「擾攘建武上。 」明帝初,誅害蕃戚,京師危駭。 永元元年,童謡曰:「洋洋千里流,流翣東城頭。 烏馬烏皮袴,三更相告訴。 腳跛不得起,誤殺老姥子。 」千里流者,江祏也。 東城,遙光也。 遙光夜舉事,垣歷生者烏皮袴褶往奔之。 跛腳,亦遙光。 老姥子,孝字之象,徐孝嗣也。 永元中,童謡云:「野豬雖嗃嗃,馬子空閭渠。 不知龍與虎,飲食江南墟。 七九六十三,廣莫人無餘。 烏集傳舍頭,今汝得寬休。 但看三八後,摧折景陽樓。 」識者解雲「陳顯達屬豬,崔慧景屬馬」,非也。 東昏侯屬豬,馬子未詳,梁王屬龍,蕭穎冑屬虎。 崔慧景攻台,頓廣莫門死,時年六十三。 烏集傳舍,即所謂「瞻烏爰止,于誰之屋」。 三八二十四,起建元元年,至中興二年,二十四年也。 摧折景陽樓,亦高台傾之意也。 言天下將去,乃得休息也。 齊、宋之際,民間語云「和起」,言以和顏而為變起也。 後和帝立。 崔慧景圍台城,有一五色幡,飛翔在雲中,半日乃不見,眾皆驚怪,相謂曰:「幡者,事尋當翻覆也。 」數日而慧景敗。 《言傳》曰:「言氣傷則民多口舌,故有口舌之痾。 金者白,故有日眚,若有白為惡祥。 」 宋升明二年,飆風起建康縣南塘裡,吹帛一匹入雲,風止,下禦路。 紀僧真啟太祖當宋氏禪者,其有匹夫居之。 水,北方,冬藏萬物,氣至陰也,宗廟祭祀之象。 死者精神放越不反,故為之廟以收其散,為之貌以收其魂神,而孝子得盡禮焉。 敬之至,則神歆之,此則至陰之氣從,則水氣從溝瀆隨而流去,不為民害矣。 人君不禱祀,簡宗廟,廢祭祀,逆天時,則霧水暴出,川水逆溢,壤邑軼鄉,沉溺民人,故曰水不潤下。 建元二年,吳、吳興、義興三郡大水。 二年夏,丹陽、吳二郡大水。 四年,大水。 第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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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齊書》
第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