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荀勖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鐘磬,事未竟而勖薨。 惠帝元康三年,詔其子黃門侍郎籓修定金石,以施郊廟。 尋值喪亂,遺聲舊制,莫有記者。 庾亮為荊州,與謝尚共為朝廷修雅樂,亮尋薨。 庾翼、桓溫專事軍旅,樂器在庫,遂至朽壞焉。 晉氏之亂也,樂人悉沒戎虜。 及胡亡,鄴下樂人,頗有來者。 謝尚時為尚書仆射,因之以具鐘磬。 太元中,破符堅,又獲樂工楊蜀等,閒練舊樂,於是四廂金石始備焉。 宋文帝元嘉九年,太樂令鐘宗之更調金石。 十四年,治書令史奚縱又改之。 語在《律歷志》。 晉世曹毗、王珣等亦增造宗廟哥詩,然郊祀遂不設樂。 何承天曰:「世咸傳吳朝無雅樂。 案孫皓迎父喪明陵,唯雲倡伎晝夜不息,則無金石登哥可知矣。 」承天曰:「或雲今之《神弦》,孫氏以為宗廟登哥也。 」史臣案陸機《孫權誄》「《肆夏》在廟,《雲翹》承□」,機不容虛設此言。 又韋昭孫休世上《鼓吹鐃哥》十二曲表曰:「當付樂官善哥者習哥。 」然則吳朝非無樂官,善哥者乃能以哥辭被絲管,寧容止以《神弦》為廟樂而已乎?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廟祀應設雅樂,太常鄭鮮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 黃門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辭七首,併合施用。 」詔可。 十二月,有司又奏:「依舊正旦設樂,參詳屬三省改太樂諸哥舞詩。 黃門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試,日近,宜逆誦習。 輒申攝施行。 」詔可。 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後舞》。 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二郊宜奏登哥。 」又議宗廟舞事,錄尚書江夏王義恭等十二人立議同,未及列奏,值軍興,事寢。 二十二年,南郊,始設登哥,詔御史中丞顏延之造哥詩,廟舞猶闕。 孝建二年九月甲午,有司奏:「前殿中曹郎荀萬秋議:按禮,祭天地有樂者,為降神也。 故《易》曰:『雷出地奮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周官》曰:『作樂於圓丘之上,天神皆降。 作樂於方澤之中,地祇皆出。 』又曰:『乃奏黃鐘,哥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乃奏太簇,哥應鐘,舞《咸池》,以祀地祇。 』由斯而言,以樂祭天地,其來尚矣。 今郊享闕樂,竊以為疑。 《祭統》曰:『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於祼,聲莫重於升哥,舞莫重於《武宿夜》,此周道也。 』至于秦奏《五行》,魏舞《咸熙》,皆以用享。 爰逮晉氏,太始之初,傅玄作晉郊廟哥詩三十二篇。 元康中,荀籓受詔成父勖業,金石四縣,用之郊廟。 是則相承郊廟有樂之證也。 今廟祠登哥雖奏,而象舞未陳,懼闕備禮。 夫聖王經世,異代同風,雖損益或殊,降殺迭運,未嘗不執古禦今,同規合矩。 方茲休明在辰,文物大備,禮儀遺逸,罔不具舉,而況出祇降神,輟樂於郊祭,昭德舞功,有闕于廟享。 謂郊廟宜設備樂。 」 於是使內外博議。 驃騎大將軍竟陵王誕等五十一人並同萬秋議。 尚書左仆射建平王宏議以為:「聖王之德雖同,創製之禮或異,樂不相沿,禮無因襲。 自寶命開基,皇符在運,業富前王,風通振古,朝儀國章,並循先代。 自後晉東遷,日不暇給,雖大典略備,遺闕尚多。 至于樂號廟禮,未該往正。 今帝德再昌,大孝禦宇,宜討定禮本,以昭來葉。 尋舜樂稱《韶》,漢改《文始》,周樂《大武》,秦革《五行》。 眷夫祖有功而宗有德,故漢高祖廟樂稱《武德》,太宗廟樂曰《昭德》。 魏制《武始》舞武廟,制《咸熙》舞文廟。 則祖宗之廟,別有樂名。 晉氏之樂,《正德》、《大豫》,及宋不更名,直為《前》《後》二舞,依據昔代,義舛事乖。 今宜厘改權稱,以《凱容》為《韶舞》,《宣烈》為《武舞》。 祖宗廟樂,總以德為名。 若廟非不毀,則樂無別稱,猶漢高、文、武,咸有嘉號,惠、景二主,樂無餘名。 章皇太后廟,依諸儒議,唯奏文樂。 何休、杜預、范寧注『初獻六羽』,並不言佾者,佾則干在其中,明婦人無武事也。 郊祀之樂,無復別名,仍同宗廟而已。 尋諸《漢志》,《永至》等樂,各有義況,宜仍舊不改。 爰及東晉,太祝唯送神而不迎神。 近議者或雲廟以居神,恆如在也,不應有迎送之事,意以為並乖其衷。 立廟居靈,四時致享,以申孝思之情。 夫神升降無常,何必恆安所處?故《祭義》云:『樂以迎來,哀以送往。 』鄭註云:『迎來而樂,樂親之來;送往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 』《尚書》曰『祖考來格』。 又《詩》云:『神保遹歸。 』注曰:『歸於天地也。 』此並言神有去來,則有送迎明矣。 即周《肆夏》之名,備迎送之樂。 古以屍象神,故《儀禮》祝有迎屍送屍,近代雖無屍,豈可闕迎送之禮?又傅玄有迎神送神哥辭,明江左不迎,非舊典也。 」 第1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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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第1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