隗炤,汝陰人也。 善於《易》。 臨終,書版授其妻曰:「吾亡後當大荒窮,雖爾慎莫賣宅也。 卻後五年春,當有詔使來頓此亭,姓龔,此人負吾金,即以此版往責之,勿違言也。 」炤亡後,其家大睏乏,欲賣宅,憶夫言輒止。 期日,有龔使者止亭中,妻遂賫版往責之。 使者執版惘然,不知所以。 妻曰:「夫臨亡,手書版見命如此,不敢妄也。 」使者沈吟良久而悟,謂曰:「賢夫何善?」妻曰:「夫善於《易》,而未會為人卜也。 」使者曰:「噫,可知矣!」乃命取蓍筮之,卦成,撫掌而嘆曰:「妙哉隗生!含明隱跡,可謂鏡窮達而洞吉凶者也。 」於是告炤妻曰:「吾不相負金也,賢夫自有金耳,知亡後當暫窮,故藏金以待太平,所以不告兒婦者,恐金盡而困無已也。 知吾善《易》,故書版以寄意耳。 金有五百斤,盛以青甕,覆以銅柈,埋在堂屋東頭,去壁一丈,入地九尺。 」妻還掘之,皆如卜焉。 卜珝,字子玉,匈奴後部人也。 少好讀《易》,郭璞見而嘆曰:「吾所弗如也,柰何不免兵厄!」珝曰:「然。 吾大厄在四十一,位為卿將,當受禍耳。 不爾者,亦為猛獸所害。 吾亦未見子之令終也。 」璞曰:「吾禍在江南,甚營之,未見免兆。 雖然,在南猶可延期,住此不過時月。 」珝曰:「子勿為公吏,可以免諸。 」璞曰:「吾不能免公吏,猶子之不能免卿將也。 」珝曰:「吾此雖當有帝王子,終不復奉二京矣。 琅邪可奉,卿謹奉之,主晉記者必雌也。 」珝遂隱于龍門山。 劉元海僭號,征為大司農、侍中,固以疾辭。 元海曰:「人各有心,卜珝不欲在吾朝,何異高祖四公哉!可遂其高志。 」後復征為光祿大夫,珝謂使者曰:「非吾死所也。 」及劉聰嗣偽位,征為太常。 時劉琨據并州,聰問何時可平,珝答曰:「并州陛下之分,今茲克之必矣。 」聰戲曰:「朕欲勞先生一行可乎?」珝曰:「臣所以來不及裝者,正為是行也。 」聰大悅,署珝使持節、平北將軍。 將行,謂其妹曰:「此行也,死自吾分,後慎勿紛紜。 」及攻晉陽,為琨所敗,珝卒先奔,為其元帥所殺。 鮑靚,字太玄,東海人也。 年五歲,語父母云:「本是曲陽李家兒,九歲墜井死。 」其父母尋訪得李氏,推問皆符驗。 靚學兼內外,明天文河洛書,稍遷南陽中部都尉,為南海太守。 嘗行部入海,遇風,饑甚,取白石煮食之以自濟。 王機時為廣州刺史,入廁,忽見二人著烏衣,與機相捍,良久擒之,得二物似烏鴨。 靚曰:「此物不祥。 」機焚之,徑飛上天,機尋誅死。 靚嘗見仙人陰君,授道訣,百餘歲卒。 吳猛,豫章人也。 少有孝行,夏日常手不驅蚊,懼其去己而噬親也。 年四十,邑人丁義始授其神方。 因還豫章,江波甚急,猛不假舟楫,以白羽扇畫水而渡,觀者異之。 庾亮為江州刺史,嘗遇疾,聞猛神異,乃迎之,問己疾何如。 猛辭以算盡,請具棺服。 旬日而死,形狀如生。 未及大斂,遂失其屍。 識者以為亮不祥之征。 亮疾果不起。 幸靈者,豫章建昌人也。 性少言,與小人群居,見侵辱而無慍色,邑裡號之痴,雖其父母兄弟亦以為痴也。 嘗使守稻,群牛食之,靈見而不驅,待牛去乃往理其殘亂者。 其父母見而怒之,靈曰:「夫萬物生天地之間,各欲得食。 牛方食,柰何驅之!」其父愈怒曰:「即如汝言,復用理壞者何為?」靈曰:「此稻又欲得終其性,牛自犯之,靈可以不收乎!」 時順陽樊長賓為建昌令,發百姓作官船于建城山中,吏令人各作箸一雙。 靈作而未輸,或竊之焉。 俄而竊者心痛欲死,靈謂之曰:「爾得無竊我箸乎?」竊者不應。 有頃,愈急,靈曰:「若爾不以情告我者,今真死矣。 」竊者急遽,乃首出之。 靈於是飲之以水,病即立愈。 行人由此敬畏之。 船成,當下,吏以二百人引一艘,不能動,方請益人。 靈曰:「此以過足,但部分未至耳。 靈請自牽之。 」乃手執箸,惟用百人,而船去如流。 眾大驚怪,咸稱其神,於是知名。 有龔仲儒女病積年,氣息財屬,靈使以水含之,已而強起,應時大愈。 又呂猗母皇氏得痿痹病,十有餘年,靈療之,去皇氏數尺而坐,冥目寂然,有頃,顧謂猗曰:「扶夫人令起。 」猗曰:「老人得病累年,奈何可倉卒起邪?」靈曰:「但試扶起。 」於是兩人夾扶以立。 少選,靈又令去扶,即能自行,由此遂愈。 於是百姓奔趣,水陸輻輳,從之如雲。 皇氏自以病久,懼有發動,靈乃留水一器令食之,每取水,輒以新水補處,二十餘年水清如新,塵垢不能加焉。 時高悝家有鬼怪,言語訶叱,投擲內外,不見人形,或器物自行,再三發火,巫祝厭劾而不能絶。 適值靈,乃要之。 靈于陌頭望其屋,謂悝曰:「此君之家邪?」悝曰:「是也。 」靈曰:「知之足矣。 」悝固請之,靈不得已,至門,見符索甚多,謂悝曰:「當以正止邪,而以邪救邪,惡得已乎!」並使焚之,惟據軒小坐而去,其夕鬼怪即絶。 靈所救愈多此類,然不取報謝。 行不騎乘,長不娶妻,性至恭,見人即先拜,言輒自名。 凡草木之夭傷于山林者,必起理之,器物之傾覆于途路者,必舉正之。 周旋江州間,謂其士人曰:「天地之於人物,一也,咸欲不失其情性,奈何制服人以為奴婢乎!諸君若欲享多福以保性命,可悉免遣之。 」十餘年間,賴其術以濟者極多。 後乃娶妻,畜車以奴婢,受貨賂致遺,於是其術稍衰,所療得失相半焉。 第28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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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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