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熙二年五月,立為晉王太子。 八月辛卯,文帝崩,太子嗣相國、晉王位。 下令寬刑宥罪,撫眾息役,國內行服三日。 是月,長人見于襄武,長三丈,告縣人王始曰:「今當太平。 」九月戊午,以魏司徒何曾為丞相,鎮南將軍王沈為御史大夫,中護軍賈充為衛將軍,議郎裴秀為尚書令、光祿大夫,皆開府。 十一月,初置四護軍,以統城外諸軍。 乙未,令諸郡中正以六條舉淹滯: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盡禮,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潔身勞謙,五曰信義可復,六曰學以為己。 是時晉德既洽,四海宅心。 於是天子知曆數有在,乃使太保鄭沖奉策曰:「咨爾晉王:我皇祖有虞氏誕膺靈運,受終於陶唐,亦以命于有夏。 惟三後陟配于天,而咸用光敷聖德。 自茲厥後,天又輯大命于漢。 火德既衰,乃眷命我高祖。 方軌虞夏四代之明顯,我不敢知。 惟王乃祖乃父,服膺明哲,輔亮我皇家,勛德光于四海。 格爾上下神祇,罔不克順,地平天成,萬邦以乂。 應受上帝之命,協皇極之中。 肆予一人,祗承天序,以敬授爾位,曆數實在爾躬。 允執其中,天祿永終。 於戲!王其欽順天命。 率循訓典,底綏四國,用保天休,無替我二皇之弘烈。 」帝初以禮讓,魏朝公卿何曾、王沈等固請,乃從之。 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設壇于南郊,百僚在位及匈奴南單于四夷會者數萬人,柴燎告類于上帝曰:「皇帝臣炎敢用玄牡明告于皇皇后帝:魏帝稽協皇運,紹天明命以命炎。 昔者唐堯,熙隆大道,禪位虞舜,舜又以禪禹,邁德垂訓,多歷年載。 暨漢德既衰,太祖武皇帝撥亂濟時,扶翼劉氏,又用受命于漢。 粵在魏室,仍世多故,幾于顛墜,實賴有晉匡拯之德,用獲保厥肆祀,弘濟于艱難,此則晉之有大造於魏也。 誕惟四方,罔不祗順,郭清梁岷,包懷揚越,八紘同軌,祥瑞屢臻,天人協應,無思不服。 肆予憲章三後,用集大命于茲。 炎維德不嗣,辭不獲命。 於是群公卿士,百闢庶僚,黎獻陪隷,暨于百蠻君長,僉曰:『皇天鑒下,求人之瘼,既有成命,固非克讓所得距違。 天序不可以無統,人神不可以曠主。 』炎虔奉皇運。 寅畏天威,敬簡元辰,升壇受禪,告類上帝,永答眾望。 」禮畢,即洛陽宮幸太極前殿,詔曰:「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應期運,熙帝之載,肇啟洪基。 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熙諸夏。 至于皇考文王,睿哲光遠,允協靈祗,應天順時,受茲明命。 仁濟于宇宙,功格于上下。 肆魏氏弘鑒於古訓,儀刑于唐虞,疇咨群後,爰輯大命于朕身。 予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違。 惟朕寡德,負荷洪烈,托于王公之上,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 惟爾股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貳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王,光隆我大業。 思與萬國,共享休祚。 」於是大赦,改元。 賜天下爵,人五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谷,人五斛。 復天下租賦及關市之稅一年,逋債宿負皆勿收。 除舊嫌,解禁錮,亡官失爵者悉復之。 丁卯,遣太仆劉原告于太廟。 封魏帝為陳留王,邑萬戶,居于鄴宮;魏氏諸王皆為縣侯。 迫尊宣王為宣皇帝,景王為景皇帝,文王為文皇帝,宣王妃張氏為宣穆皇后。 尊太妃王氏曰皇太后,宮曰崇化。 封皇叔祖父孚為安平王,皇叔父干為平原王,亮為扶風王,伷為東莞王,駿為汝陰王,肜為梁王,倫為琅邪王,皇弟攸為齊王,鑒為樂安王,幾為燕王,皇從伯父望為義陽王,皇從叔父輔為渤海王,晃為下邳王,瑰為太原王,圭為高陽王,衡為常山王,子文為沛王,泰為隴西王,權為彭城王,綏為範陽王,遂為濟南王,遜為譙王,睦為中山王,凌為北海王,斌為陳王,皇從父兄洪為河間王,皇從父弟楙為東平王。 以驃騎將軍石苞為大司馬,封樂陵公,車騎將軍陳騫為高平公,衛將軍賈充為車騎將軍、魯公,尚書令裴秀為鉅鹿公,侍中荀勖為濟北公,太保鄭沖為太傅、壽光公,太尉王祥為太保、睢陵公,丞相何曾為太尉、郎陵公,御史大夫王沈為驃騎將軍、博陵公,司空荀顗為臨淮公,鎮北大將軍衛瓘為菑陽公。 其餘增封進爵各有差,文武普增位二等。 改景初歷為太始歷,臘以酉,社以醜。 戊辰,下詔大弘儉約,出禦府珠玉玩好之物,頒賜王公以下各在差。 置中軍將軍,以統宿衛七軍。 己巳,詔陳留王載天子旌旗,備五時副車,行魏正朔,郊祀天地,禮樂制度皆如魏舊,上書不稱臣。 賜山陽公劉康、安樂公劉禪子弟一人為附馬都尉。 乙亥,以安平王孚為太宰、假黃鉞、大都督中外諸軍事。 詔曰:「昔王凌謀廢齊王,而王竟不足以守位。 鄧艾雖矜功失節,然束手受罪。 今大赦其家,還使立後。 興滅繼絶,約法省刑。 除魏氏宗室禁錮。 諸將吏遭三年喪者,遣寧終喪。 百姓復其徭役。 罷部曲將長吏以下質任。 省郡國禦調,禁樂府靡麗百戲之伎及雕文游畋之具。 開直言之路,置諫官以掌之。 」是月,鳳皇六、青龍三、白龍二、麒麟各一見于郡國。 第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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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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