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這些話裡,洛克假定以下的事情為已知。 他稱之為感覺的某種精神現象在本身以外具有原因,而這種原因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和在某些方面與其結果——感覺是相像的。 但是準照經驗主義的原則來講,這點怎麼可能知道呢?我們經驗到了感覺,但沒經驗到感覺的原因;即使我們的感覺是自發產生的,我們的經驗也會完全一樣。 相信感覺具有原因,更甚的是相信感覺和它的原因相似,這種信念倘若要主張,就必須在和經驗完全不相干的基礎上去主張。 「認識即關於二觀念相符或不符的知覺」這個見解正是洛克有資格主張的見解,而他所以能逃避開這見解必然帶來的誖論,憑藉的卻是那麼嚴重的一種矛盾,只由於他堅決固守常識,才讓他看不見這種矛盾。 這個難題到如今一直是經驗主義的麻煩。 休謨把感覺具有外部原因這個假定拋棄,從而除掉了它;但是每當他一忘記自己的原則,連他也保留這個假定,這原是極常有的事。 他的那條基本準則:「沒有任何觀念不具有前行印象」是從洛克接手過來的,可是這條準則只在我們認為印象具有外部原因的限度內才似乎有道理,因為「印象」一詞本身就讓人情不自禁地聯想到外部原因。 而如果休謨達到了某個程度的首尾一貫,這時候他就誖理得荒唐。 至今還沒有人創造成功一種既可信賴同時又自圓其說的哲學。 洛克追求可信,以犧牲首尾一貫而達到了可信。 大部分的偉大哲學家一向做得和洛克正相反。 不能自圓其說的哲學決不會完全正確,但是自圓其說的哲學滿可以全盤錯誤。 最富有結果的各派哲學向來包含着顯眼的自相矛盾,但是正為了這個緣故才部分正確。 我們沒有任何理由設想一個自圓其說的體系就比像洛克的那種顯然有些錯誤的體系含有較多的真理。 洛克的道德原則,一部分就它的本身講,一部分當作邊沁的前驅看,都很有意思。 我所說的他的道德原則,並不指他實際為人的道德性向,而是指關於人如何行事和應當如何行事,他的一般理論。 洛克如同邊沁,是一個滿懷親切感情的人,然而他卻認為一切人(包括他自己)在行為上必定總是完全被追求個人幸福或快樂的慾望所驅使。 略引幾段話可以說明這點。 「事物或善或惡,那是僅就快樂或痛苦而言。 凡易於讓我們產生快樂或增大快樂、或者減少痛苦的事物,我們稱之為『善』。 」 「激起慾望的是什麼?我答道,是幸福,僅是幸福。 」 「充量的幸福就是我們有分領受的最大快樂。 」 「追求真幸福的必要〔乃是〕一切自由的基礎。 」 「舍善從惡〔是〕明顯的錯誤判斷。 」 「制馭我們的熾情〔即是〕正當地改善自由。 」 這些話裡面最末一句看來似乎是依據來世報賞懲罰之說的。 神制定下了某些道德規律;恪守這些規律的人進天堂,干犯規律的人保不住要入地獄。 因此,有遠慮的快樂追尋者便要有道德。 隨着罪為地獄之門這種信念的衰微,就比較難提出一個支持有德生活的純利己的理由了。 邊沁是自由思想家,把人間的製法者換到神的位置上:調和公眾利益和私人利益是法律和社會制度的任務,因而在每個人追求個人幸福的時候,也應當強使他為總體幸福盡一分力。 但是這還不如借助天堂地獄做到的公私利益的調和圓滿,不僅因為製法者不總是英明或有道德的,而且因為人間政府也不是全知的。 洛克也只好承認一件明顯的事:人並非總按照依理來推測多半會確保他有最大快樂的方式行動的。 我們對現時的快樂比對將來的快樂更重視,對最近將來的快樂比對渺遠將來的快樂更重視。 也不妨說(洛克未這樣說)利息利率就是未來快樂一般折扣的一個數量標度。 假令一年後花用一千鎊的預想和現下花用一千鎊的念頭同樣愉快,那麼我就不必要因為延擱了我的快樂而讓人付我錢。 洛克承認,虔誠的信徒也時常犯按自己的信條說來使他們有入地獄危險的罪。 大家全知道一些人遲遲不去見牙醫,假使他們在從事對快樂的合理追求,本來是不會遲延那麼久的。 可見,即使求快樂或避免痛苦是我們的動機,那也必須追補一句:依快樂或苦痛在未來的遠近為準,快樂消減它的魅力,苦痛喪失它的可怕。 因為按洛克的意見,自我利益和全體利益一致只是就長遠而言,所以要緊的是人應該儘可能以自己的長遠利益為指南。 也就是說,人當有遠慮。 遠慮是仍待倡導的唯一美德,因為一切失德都是失于遠慮。 強調遠慮,是自由主義的特色。 它和資本主義的興盛有連帶關係,因為有遠慮的人發財致富,而沒遠慮的人貧困下去,或貧困如故。 這又和新教中的某些種虔誠有關係:為進天堂而講善德和為投資而儲蓄,在心理上是極其類似的。 公私利益的調和這種信念,是自由主義的特色,在洛克講的它所具有的神學基礎崩潰後仍然長時存在。 洛克講,自由依靠追求真幸福的必要以及制馭我們的熾情。 這個意見是他從自己的以下學說推出來的:公私利益固然在短時期內未必一致,長遠下去是合一的。 由這個學說可見,假若有一個社會,由一律是既虔誠又有遠慮的公民組成的,那麼給他們以自由,他們都會按促進公益的方式行動。 那樣,就不必要有約束他們的人間法律,因為神律已經夠了。 一個從來善良而現在動念要做劫路強盜的人,會對自己說:「我也許逃得過人間法官,但是我在天曹法官的手下難逃懲罰。 」 第25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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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學史》
第2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