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魏略曰:是年起太極諸殿,築總章觀,高十餘丈,建翔鳳于其上;又于芳林園中起陂池,楫棹越歌;又于列殿之北,立八坊,諸才人以次序處其中,貴人夫人以上,轉南附焉,其秩石擬百官之數。 帝常游宴在內,乃選女子知書可付信者六人,以為女尚書,使典省外奏事,處當畫可,自貴人以下至尚保,及給掖庭灑掃,習伎歌者,各有千數。 通引谷水過九龍殿前,為玉井綺欄,蟾蜍含受,神龍吐出。 使博士馬均作司南車,水轉百戲。 歲首建巨獸,魚龍曼延,弄馬倒騎,備如漢西京之制,築閶闔諸門闕外罘罳。 太子舍人張茂以吳、蜀數動,諸將出征,而帝盛興宮室,留意于玩飾,賜與無度,帑藏空竭;又錄奪士女前已嫁為吏民妻者,還以配士,既聽以生口自贖,又簡選其有姿色者內之掖庭,乃上書諫曰:“臣伏見詔書,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錄奪,以配戰士,斯誠權時之宜,然非大化之善者也。 臣請論之。 陛下,天之子也,百姓吏民,亦陛下之子也。 禮,賜君子小人不同日,所以殊貴賤也。 吏屬君子,士為小人,今奪彼以與此,亦無以異於奪兄之妻妻弟也,于父母之恩偏矣。 又詔書聽得以生口年紀、顏色與妻相當者自代,故富者則傾家盡產,貧者舉假貸貰,貴買生口以贖其妻;縣官以配士為名而實內之掖庭,其醜惡者乃出與士。 得婦者未必有歡心,而失妻者必有憂色,或窮或愁,皆不得志。 夫君有天下而不得萬姓之歡心者,寭不危殆。 且軍師在外數千萬人,一日之費非徒千金,舉天下之賦以奉此役,猶將不給,況復有宮庭非員無錄之女,椒房母后之家,賞賜橫興,內外交引,其費半軍。 昔漢武帝好神仙,信方士,掘地為海,封土為山,賴是時天下為一,莫敢與爭者耳。 自衰亂以來,四五十載,馬不捨鞍,士不釋甲,每一交戰,血流丹野,創痍號痛之聲,于今未已。 猶強寇在疆,圖危魏室。 陛下不兢兢業業,念崇節約,思所以安天下者,而乃奢靡是務,中尚方純作玩弄之物,炫耀後園,建承露之盤,斯誠快耳目之觀,然亦足以騁寇絢之心矣。 惜乎,舍堯舜之節儉,而為漢武之侈事,臣竊為陛下不取也。 願陛下沛然下詔,萬幾之事有無益而有損者悉除去之,以所除無益之費,厚賜將士父母妻子之饑寒者,問民所疾而除其所惡,實倉廩,繕甲兵,恪恭以臨天下。 如是,吳賊面縛,蜀虜輿櫬,不待誅而自服,太平之路可計日而待也。 陛下可無勞神思于海表,軍師高枕,戰士備員。 今群公皆結舌,而臣所以不敢不獻瞽言者,臣昔上要言,散騎奏臣書,以聽諫篇為善,詔曰:『是也』,擢臣為太子舍人; 且臣作書譏為人臣不能諫諍,今有可諫之事而臣不諫,此為作書虛妄而不能言也。 臣年五十,常恐至死無以報國,是以投軀沒命,冒昧以聞,惟陛下裁察。 ”書通,上顧左右曰:「張茂恃鄉裡故也。 」以事付散騎而已。 茂字彥林,沛人。 秋七月,洛陽崇華殿災,八月庚午,立皇子芳為齊王,詢為秦王。 丁巳,行還洛陽宮。 命有司復崇華,改名九龍殿。 冬十月己酉,中山王兗薨。 壬申,太白晝見。 十一月丁酉,行幸許昌宮。 (1) 注(1)魏氏春秋曰:是歲張掖郡刪丹縣金山玄川溢湧,寶石負圖,狀象靈龜,廣一丈六尺,長一丈七尺一寸,圍五丈八寸,立於川西。 有石馬七,其一仙人騎之,其一覊絆,其五有形而不善成。 有玉匣關蓋於前,上有玉字,玉玦二,璜一。 麒麟在東,鳳鳥在南,白虎在西,犧牛在北,馬自中佈列四面,色皆蒼白。 其南有五字,曰「上上三天王」;又曰「述大金,大討曹,金但取之,金立中,大金馬一匹在中,大*(告)**(吉)*開壽,此馬甲寅述水」。 凡「中」字六,「金」字十;又有若八卦及列宿孛彗之象焉。 世語曰:又有一鷄象。 搜神記曰: 初,漢元、成之世,先識之士有言曰,魏年有和,當有開石于西三千餘里,系五馬,文曰「大討曹」。 及魏之初興也,張掖之柳谷,有開石焉,始見于建安,形成於黃初,文備于太和,周圍七尋,中高一仞,蒼質素章,龍馬、麟鹿、鳳皇、仙人之象,粲然咸着,此一事者,魏、晉代興之符也。 至晉泰始三年,張掖太守焦勝上言,以留郡本國圖校今石文,文字多少不同,謹具圖上。 按其文有五馬象,其一有人平上幘,執戟而乘之,其一有若馬形而不成,其字有「金」,有「中」,有「大司馬」,有「王」,有「大吉」,有「正」,有「開壽」,其一成行,曰「金當取之」。 漢晉春秋曰:氐池縣大柳谷口夜激波湧溢,其聲如雷,曉而有蒼石立水中,長一丈六尺,高八尺,白石畫之,為十三馬,一牛,一鳥,八卦玉玦之象,皆隆起,其文曰「大討曹,適水中,甲寅」。 帝惡其「討」也,使鑿去為「計」,以蒼石窒之,宿昔而白石滿焉。 至晉初,其文愈明,馬象皆煥徹如玉焉。 四年春二月,太白復晝見,月犯太白,又犯軒轅一星,入太微而出。 夏四月,置崇文觀,征善屬文者以充之。 五月乙卯,司徒董昭薨。 丁巳,肅慎氏獻楛矢。 第3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三國志》
第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