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魏書一 武帝紀第一 太祖武皇帝,沛國譙人也,姓曹,諱操,字孟德,漢相國參之後。 (1)桓帝世,曹騰為中常侍大長秋,封費亭侯。 (2)養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審其生出本末。 (3)嵩生太祖。 注(1)*(曹瞞傳曰)*:太祖一名吉利,小字阿瞞。 王沈魏書曰:其先出於黃帝。 當高陽世,陸終之子曰安,是為曹姓。 周武王克殷,存先世之後,封曹俠于邾。 春秋之世,與于盟會,逮至戰國,為楚所滅。 子孫分流,或家于沛。 漢高祖之起,曹參以功封平陽侯,世襲爵土,絶而復紹,至今適嗣國于容城。 注(2)司馬彪續漢書曰:騰父節,字元偉,素以仁厚稱。 鄰人有亡豕者,與節豕相類,詣門認之 ,節不與爭;後所亡豕自還其家,豕主人大慚,送所認豕,並辭謝節,節笑而受之。 由是鄉黨貴嘆焉。 長子伯興,次子仲興,次子叔興。 騰字季興,少除黃門從官。 永寧元年,鄧太后詔黃門令選中黃門從官年少溫謹者配皇太子書,騰應其選。 太子特親愛騰,飲食賞賜與衆有異。 順帝即位,為小黃門,遷至中常侍大長秋。 在省闥三十餘年,歷事四帝,未嘗有過。 好進達賢能,終無所毀傷。 其所稱薦,若陳留虞放、邊韶、南陽延固、張溫、弘農張奐、潁川堂溪典等,皆致位公卿,而不伐其善。 蜀郡太守因計吏修敬于騰,益州刺史種暠于函谷關搜得其箋,上太守,並奏騰內臣外交,所不當為,請免官治罪。 帝曰:「箋自外來,騰書不出,非其罪也。 」乃寢暠奏。 騰不以介意,常稱嘆暠,以為暠得事上之節。 暠後為司徒,語人曰:「今日為公,乃曹常侍恩也。 」騰之行事,皆此類也。 桓帝即位,以騰先帝舊臣,忠孝彰着,封費亭侯,加位特進。 太和三年,追尊騰曰高皇帝。 注(3)續漢書曰:嵩字巨高。 質性敦慎,所在忠孝。 為司隷校尉,靈帝擢拜大司農、大鴻臚,代崔烈為太尉。 黃初元年,追尊嵩曰太皇帝。 吳人作曹瞞傳及郭頒世語並云:嵩,夏侯氏之子,夏侯惇之叔父。 太祖于惇為從父兄弟。 太祖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故世人未之奇也;(1)惟梁國橋玄、南陽何顒異焉。 玄謂太祖曰:「天下將亂,非命世之才不能濟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2)年二十,舉孝廉為郎,除洛陽北部尉,遷頓丘令,(3)征拜議郎。 (4) 注(1)曹瞞傳云:太祖少好飛鷹走狗,遊蕩無度,其叔父數言之於嵩。 太祖患之,後逢叔父于路,乃陽敗面喎口;叔父怪而問其故,太祖曰:「卒中惡風。 」叔父以告嵩。 嵩驚愕,呼太祖,太祖口貌如故。 嵩問曰:「叔父言汝中風,已差乎?」太祖曰:「初不中風,但失愛於叔父,故見罔耳。 」嵩乃疑焉。 自後叔父有所告,嵩終不覆信,太祖於是益得肆意矣。 注(2)魏書曰:太尉橋玄,世名知人,鷪太祖而異之,曰:「吾見天下名士多矣,未有若君者也!君善自持。 吾老矣!願以妻子為托。 」由是聲名益重。 續漢書曰:玄字公祖,嚴明有才略,長於人物。 張璠漢紀曰:玄歷位中外,以剛斷稱,謙儉下士,不以王爵私親。 光和中為太尉,以久病策罷,拜太中大夫,卒,家貧乏產業,柩無所殯。 當世以此稱為名臣。 世語曰:玄謂太祖曰:「君未有名,可交許子將。 」太祖乃造子將,子將納焉,由是知名。 孫盛異同雜語云:太祖嘗私入中常侍張讓室,讓覺之;乃舞手戟于庭,踰垣而出。 才武絶人,莫之能害。 博覽群書,特好兵法,抄集諸家兵法,名曰接要,又注孫武十三篇,皆傳于世。 嘗問許子將:「我何如人?」子將不答。 固問之,子將曰:「子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 」太祖大笑。 注(3)曹瞞傳曰:太祖初入尉廨,繕治四門。 造五色棒,縣門左右各十餘枚,有犯禁,不避豪強,皆棒殺之。 後數月,靈帝愛幸小黃門蹇碩叔父夜行,即殺之。 京師斂夡,莫敢犯者。 近習寵臣咸疾之,然不能傷,於是共稱薦之,故遷為頓丘令。 注(4)魏書曰:太祖從妹夫【】強侯宋奇被誅,從坐免官。 後以能明古學,復征拜議郎。 先是大將軍竇武、太傅陳蕃謀誅閹官,反為所害。 太祖上書陳武等正直而見陷害,奸邪盈朝,善人壅塞,其言甚切;靈帝不能用。 是後詔書敕三府:舉奏州縣政理無效,民為作謡言者免罷之。 三公傾邪,皆希世見詔用,貨賂並行,強者為怨,不見舉奏,弱者守道,多被陷毀。 太祖疾之。 是歲以災異博問得失,因此覆上書切諫,說三公所舉奏專迴避貴戚之意。 奏上,天子感悟,以示三府責讓之,諸以謡言征者皆拜議郎。 是後政教日亂,豪猾益熾,多所摧毀; 太祖知不可匡正,遂不復獻言。 光和末,黃巾起。 拜騎都尉,討潁川賊。 遷為濟南相,國有十餘縣,長吏多阿附貴戚,臓污狼藉,於是奏免其八;禁斷淫祀,奸宄逃竄,郡界肅然。 (1)久之,征還為東郡太守; 不就,稱疾歸鄉裡。 (2) 注(1)魏書曰:長吏受取貪饕,依倚貴勢,歷前相不見舉;聞太祖至,咸皆舉免,小大震怖,奸宄遁逃,竄入他郡。 政教大行,一郡清平。 初,城陽景王劉章以有功于漢,故其國為立祠,青州諸郡轉相倣傚,濟南尤盛,至六百餘祠。 賈人或假二千石輿服導從作倡樂,奢侈日甚,民坐貧窮,歷世長吏無敢禁絶者。 太祖到,皆毀壞祠屋,止絶官吏民不得祠祀。 及至秉政,遂除奸邪鬼神之事,世之淫祀由此遂絶。 第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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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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