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先生曰:「昔者孔子在陳,思魯之狂士。 世之學者,沒溺于富貴聲利之場,如拘如囚,而莫之省脫。 及聞孔子之教,始知一切俗緣皆非性體,乃豁然脫落。 但見得此意,不加實踐,以入于精微,則漸有輕滅世故,闊略倫物之病。 雖比世之庸庸瑣瑣者不同,其為未得于道一也。 故孔子在陳思歸以裁之,使入于道耳。 諸君講學,但患未得此意。 今幸見此,正好精詣力造,以求至于道、無以一見自足,而終止於狂也。 」【一】 〔一〕原註:錄自《年譜》嘉靖三年八月。 (48)是月,舒柏有敬畏累灑落之問,劉侯有入山養靜之問。 先生曰:「君子之所謂敬畏者,非恐懼憂患之謂也。 戒慎不睹,恐懼不聞之謂耳。 君子之所謂灑落者,非曠蕩放逸之謂也。 乃其心體不累于欲,無入而不自得之渭耳。 夫心之本體,即天理也。 天理之昭明靈覺,所謂良知也。 君子戒懼之功,無時或間,則天理常存,而其昭明靈覺之本體,自無所昏蔽,自無所牽擾,自無所歉餒愧作。 動容周旋而中體,從心所欲而不逾,斯乃所謂真灑落矣。 是灑落生於天理之常存,天理常存生於戒慎恐懼之無間。 孰謂敬畏之心,反為灑落累耶?」謂劉侯曰:「君子養心之學,如良醫治病,隨其虛實寒熱而斟酌補泄之、要在去病而已。 初無一定之方,必使人人服之也?若專欲入坐窮山絶世,故屏思慮,則恐既已養成空寂之性,雖欲勿流于空寂,不可得矣。 」【一】 〔一〕原註:錄自《年譜》嘉靖三年八月。 (49)德洪攜二弟德周仲實讀書城南,洪父心漁翁往視之,魏良政、魏良器輩與游禹穴諸勝,十日忘返。 問曰:「承諸君相攜日久,得無妨課業乎?」答曰:「吾舉子業無時不習。 」家君曰:「固知心學可以觸類而通,然朱說亦須理會否?」二子曰:「以吾良知求晦翁之說,譬之打蛇得七寸矣,又何憂不得耶?」家君疑未釋,進問先生。 先生曰:「豈特無妨?乃大益耳。 學聖賢者,譬之治家、其產業、第宅、服食、器物,皆所自置。 欲請客出其所,有以享之。 客去,其物具在,還以自享,終身用之無窮也。 今之為舉業者,譬之治家:不務居積,專以假貸為功。 欲請客,自廳事以至供具百物,莫不遍借。 客幸而來,則諸貸之物一時豐裕可觀;客去,則盡以還人,一物非所有也。 若請客不至,則時過氣衰,借貸亦不備,終身奔勞,作一窶人而已。 是求無益於得,求在外也。 」明年乙酉大比,稽山書院錢楩與魏良政並發解江、浙。 家君聞之,笑曰:「打蛇得七寸矣。 」【一】 〔一〕原註:錄自《年譜》嘉靖三年八月。 《年譜》標題曰:「論聖學無妨于舉業。 」 (50)樾方自白鹿洞打坐,有禪定意。 先生目而得之,令舉似。 曰:「不是。 」已而稍變前語,又曰:「不是。 」已而更端,先生曰:「近之矣。 此體豈有方所?譬之此燭,光無不在。 不可以燭上為光。 」因指舟中曰:「此亦是光,此亦是光。 」直指出舟外水面曰:「此亦是光。 」樾領謝而別。 【一】 〔一〕原註:錄自《年譜》嘉靖六年十月。 (51)至吉安。 諸生偕舊遊三百餘人迎入螺川驛中,先生立談不倦,曰:「堯、舜生知安行的聖人,猶兢兢業業用困勉的工夫。 吾儕以困勉的資質,而悠悠蕩蕩,坐享生知安行的成功,豈不誤己誤人?」又曰:「良知之妙,真是周流六虛,變通不居。 若假以文過飾非,為害大矣。 」臨別,囑曰「工夫只是簡易真切,愈真切愈簡易,愈簡易愈真切。 」【一】 〔一〕原註:錄自《年譜》嘉靖六年十月。 語錄 四條 客與主對,讓盡所對之賓,而安心居于卑末,又有盡心儘力供養諸賓,賓有失錯,又能包容,此主氣也。 惟恐人加于吾之上,惟恐人怠慢我,此是客氣。 謙虛之功與勝心正相反。 人有勝心,為子則不能孝,為臣則不能敬,為弟則不能恭,與朋友則不能相信相下。 至于為君亦未仁,為父亦未慈,為兄亦不能友。 人之惡行,雖有大小,皆由勝心出,勝心一堅,則不復有改過徒義之功矣。 《乾卦》通六爻,作一人看,只是有顯晦,無優劣;作六人看,亦只有貴賤,無優劣。 在自己工夫上體驗,有生熟少壯疆老之異,亦不可以優劣論也。 在贛州親筆寫周子《太極圖》及《通書》「聖可學乎」一段,末云:「按濂溪自注主靜,雲無慾故靜,而于《通書》云:無慾則靜虛動直,是主靜之說,實兼動靜。 定之以中正仁義,即所謂太極。 而主靜者,即所謂無極矣。 舊注或非濂溪本意,故特表而出之。 後學餘姚王守仁書。 」 右《太極圖說》,與夫《中庸修道說》,先師陽明夫子嘗勒石于虔矣。 今茲門人聞人公囗,以監察御史督學南畿,嗣承往志,乃謀諸郡守王公鴻漸、縣尹朱君廷臣、賀君府,摹于姑蘇學宮之六經閣,俾多士瞻誦,知聖學之所宗雲。 嘉靖乙未歲三月朔日,門人餘姚錢德洪識。 此篇語錄四條,錄自李詡《戒庵老人漫筆》卷七,篇名系編者所加。 篇末「後學餘姚王守仁書」八字及錢德洪按語,《漫筆》未收,茲據日本《陽明學報》第一百五十三號補錄。 書明道延平語 附跋 明道先生曰:「人于外物奉身者,事事要好,只有自家一個身與心卻不要好。 苟得外物好時,卻不知道自家身與心已自先不好了也。 」 延平先生曰:「默坐澄心,體認天理,若于此有得,思過半矣。 」 第2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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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第2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