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行吉安府知府伍文定,備行所屬龍泉、萬安、太和等縣,永新、安福等所,精選民間打手,或在官機兵,共二千名,編成隊伍,督同知縣陳允諧等分統,俱赴龍泉縣屯紮。 該縣鄉夫,即日起集,守把隘口,聽候刻期夾剿外。 今準前因,合就咨報。 為此備由移咨前去,煩為查照施行。 行嶺北道催督進剿牌 十月初十日 案照先經行仰該道守巡官,分投先往上猶、大庾等處住紮,聽候各哨官兵至日,即便催督進剿去後。 今照領兵等官,已該本院坐委,合行分投催督。 為此仰抄案回道,即便催督各哨官兵,遵照方略,依期星夜直抵巢穴,務將前賊掃蕩撲滅,以靖地方,毋遺芽櫱,致貽後患。 本官仍行各官,詳察地裡險易,相度機宜,慎重行事,毋得輕率寡謀。 及逗遛退縮,致誤事機,定行軍法從事。 軍中未盡事宜,亦聽隨機應變施行,仍呈本院知會,俱毋違錯。 刻期會剿咨 十月二十一日 準巡撫湖廣都御史秦咨:「議照會剿事情,已該兵部議奉欽依,刻期于九月中進兵。 職等督理兵糧,粗有次第。 近因楊總兵病故,又為兩廣路遠,約會頗難,只得改期十月初旬,衡州取齊,聽候分哨會兵具題,及差官約會進剿。 即今所調漢土官兵,不旬日間俱集。 若令住紮候至閏十二月方行會剿,非惟糧餉不敷,亦恐地方騷擾,況賊情狡詐,必致乘虛奔逸。 除移文兩廣總鎮軍門查照,作急會議,一面嚴督布守官兵,謹把賊路,防其奔逸;一面督發兵糧,委官分哨,相機策應剿殺外。 備咨貴職,查照事理,至期督發各哨夾剿,仍希由咨報。 」等因。 案照先為緊急軍務事。 本職看得,進攻次第,江西惟桶岡一處,該與湖廣之兵會合。 其長流左溪、橫水等處,皆深入南安府所屬三縣腹心之內。 見今不次,擁眾奔沖,勢難止遏。 欲將前項賊巢,以次相機剿撲。 候貴治之兵齊集,夾攻桶岡,又經移咨貴職外。 續據縣丞舒富等呈稱,各畲賊首,聞知湖廣士兵將到,欲奔桶岡,集眾拒戰,戰而不勝,奔入范陽大山。 乞急為區處等因到院。 隨將領兵知府邢珣等,指受方略,刻期于十月十二日子時發兵進兵。 本院即日進屯,親臨南康督戰,遂破橫水、左溪等巢。 但賊首未獲,方行各哨追襲。 今準前因,照得江西兵糧粗已齊集。 及照十一月初一日之期,亦已不遠。 除行兵備等官監督各哨,一面分投追襲未獲賊徒,一面行令,務在十一月初一日移兵徑趨桶岡等處,分佈夾攻,不許後期誤事。 及行兵備副使楊璋、移文參將史春知會外。 為此合咨前去,煩請貴院查照,早為督發,切勿後時。 橫水建立營場牌 十月二十七日 照得本院親督諸軍,進破橫水等巢,賊徒已就誅戮。 但山高林密,誠恐漏殄之徒,大軍撤後,仍復嘯聚,必須建立營場,委官防守。 為此牌仰典史梁儀,協同千戶林節統領寧都機兵四百名,信豐機兵六百名,就在橫水大村,砍伐木植,相視地勢雄阜去處,建立營場一所,周圍先豎木柵,逐旋修築土城,聽候本院回軍住紮,以憑委官留兵防守。 各官務要同力協謀,精勤干理,工完之日,照依軍功論賞。 所領兵眾,如有不聽約束,許以軍令責治。 其合用夫匠等項,聽于南安所屬上猶、南康等縣取用。 該縣俱要即時應付,毋得遲違誤事。 搜扒殘寇咨 十一月十一日 據知府邢珣、唐淳會呈:「各職近奉本院調發,于本年十一月初一日,依湖廣刻期夾攻桶岡峒諸巢,遵依攻破茶寮等處,擒斬賊黨已盡。 見今各兵四散搜扒,無賊可捕。 訪得官兵未進之先,各賊帶領家屬逃往桂東縣連界大山藏躲,及將捕獲賊人黃順等備細研審相同。 但今彼處官兵未見前來,若不移文催督,誠恐先遁各賊,乘虛在彼奔竄,各營官兵,難於過境搜扒。 呈乞照詳。 」等因到院。 查卷,先為前事,已經通行湖廣、江西、廣東三省該道兵備、守巡等官,調集官軍,把截夾攻;及嚴省、府、衛、所、州、縣等官,起集兵快鄉夫,各于賊行要路,晝夜把截,若賊奔遁,就便相機擒捕去後。 今據前因,照得桶岡賊徒,陸續潛逃,所據守隘等官,未暇參究。 但今各賊,久在彼處藏躲,若不速行搜扒,將來大兵既撤,諸賊必將復歸桶岡,重貽後患。 為此合咨貴院,煩將原調官兵,量摘三四千前來桂東連界大山,逐一搜扒,必使果無噍類,然後班師,庶幾一勞永逸,而彼此兩無遺憾。 及請戒令各兵,止於連界大山搜扒,不得過境深入,尤為地方之幸。 批准惠州府給由呈 正德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據知府陳祥申給由事。 看得,知府陳祥,政著循良,才堪統馭,近因興師之舉,且遲考績之行。 今本官親從本院征剿叛賊,效勞備至,斬獲居多,巢穴悉皆掃平,地方已就寧靖,既喜奏功于露布,允宜上最于天曹,除賞功之典另行外,仰該府即便照例起送給由。 申繳。 批攻取河源賊巢呈 三月二十三日 第8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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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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