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守相得召見兩漢之隆,尤重太守。 史言孝宣拜刺史、守相,輒親見問,觀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質其言。 有名實不相應,必知其所以然。 常稱曰:「庶民所以安其田裡,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當日太守常得召見,或賜璽書,堂陛之間,不甚闊絶。 文帝謂季布曰:「河東,吾股肱郡,故特召君耳。 」武帝賜嚴助書:「久不聞問,具以《春秋》對,毋以蘇秦縱橫。 」賜吾丘壽王書:「子在朕前之時,知略輻湊;及至連十餘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職事並廢,盜賊縱橫,甚不稱在前時,何也?」光武勞郭曰:「賢能太守,去帝城不遠,河潤九里,冀京師並蒙福也。 」天下之大不過數十郡國,而二千石之行能皆獲簡于帝心,是以吏職修而民情達。 以視後世之寄耳目于監司,飾功狀于文簿者,有親疏繁簡之不同矣。 其在唐時,猶存此意。 玄宗開元十三年,上自選諸司長官有聲望者十一人為刺史,命宰相諸王餞于洛濱,禦書十韻詩賜之。 宣宗時,李行言自涇陽縣令除海州刺史,李君自醴泉令除懷州刺史,皆采之民言,擢以御筆。 入謝之日,處分州事,萬里之遠,如在階前。 夫人主而欲親民,必自其親大吏始也。 《冊府元龜》:「憲宗元和三年二月,敕許新除官及刺史等,假日于宣政門外謝,便進狀辭。 其授官于朝常禮謝,並不須侯假開。 國朝舊制,凡命都督、刺史,皆臨軒冊拜,特示恩禮。 近歲雖不冊拜,而牧守受命之後,皆便殿口對賜衣,蓋以親人之官,恩禮不可廢也。 時宰相李吉甫之舅裴復新除河南少尹,求速之任。 適遇寒食假,吉甫特奏,請遂兼刺史。 同有是命,非舊典也。 」今日則名為陛辭,而不得一見天顏。 堂廉內外之分,益為邈絶。 ○漢令長漢時令長,于太守雖稱屬吏,然往往能自行其意,不為上官所奪。 如蕭育為茂陵令,會課,育第六,而漆令郭舜殿,見責問。 育為之請,扶風怒曰:「君課第六,裁自脫,何暇欲為左右言!」及罷出,傳召茂陵令詣後曹,當以職事對。 育徑出,曹書佐隨牽育,育案佩刀曰:「蕭育,杜陵男子,何詣曹也!」遂趨出,欲去官。 明旦詔召入,拜為司隷校尉。 育過扶風府,門官屬掾吏數百人拜謁車下。 陶廉為舒令,太守張磐同郡先輩,與謙父友,意殊親之,而謙恥為之屈。 嘗舞屬謙,謙不為起。 固強之,乃舞。 舞又不轉,磐曰:「不當轉邪?」謙曰:「不可轉,轉則勝人。 」如此事在今日,即同列所難堪,而昔人以行之上官。 漢時長吏之能自樹立,可見于此矣。 《宋史‧司馬池傳》:「授永寧主簿。 與令相惡。 池以公事謁令,令南向,倨坐不起。 池輓令西向,偶坐論事,不為少屈。 」 ○京官必用守令《通典》言:晉制,不經宰縣,不得入為台郎。 魏肅宗時,吏部郎中辛雄上疏,以為郡縣選舉,由來共輕,宜改其弊。 分郡縣為三等,三載黜陟,有稱職者方補京官;如不歷守令,不得為內職,則人思自勉。 唐張九齡言于玄宗曰:「古者刺史入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 致理之本,莫若重守令。 凡不歷都督、刺史,雖有高第,不得任侍郎、列卿。 不歷縣令,雖有善政,不得任台郎、給舍。 都督、守令,雖遠者使無十年任外。 」從之。 詔三省侍郎缺擇嘗任刺史者,郎官缺擇嘗任縣令者。 宣宗大中改元,制曰:「古者郎官出宰,郡守入相,所以重親人之官,急為政之本。 自澆風久扇,此道浸消,頡頏清涂,便臻顯治人之術未嘗經心,欲使究百姓艱危,通天下利病,不可得也。 軒墀近臣,蓋備顧問,如不知人疾苦,保以膺朕眷求?今後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未曾任刺史、縣令者,宰臣不得擬議。 」宋孝宗時,臣僚言:「吏事必歷而後知,人才必試而後見。 為縣令者,必為丞、簿;為郡守者,必為通判;為監司者,必為郡守,皆有差等。 未歷親民,不宜驟擢。 」因定知縣以三年為任,非經兩任,不除監察御史。 此開元、乾道之吏治所以獨高於近代也。 明代綸扉之地,必取詞林,名在丙科,始分銅墨。 於是字人之職輕,而簿書錢谷之司一歸之俗吏矣。 漢諺有云:「取官漫漫,怨死者半。 」而宋神宗嘗謂宰臣曰:「朕思祖宗以百戰得天下,今以州郡付之庸人,常切痛心。 」後之人君,其以斯言書之坐右乎? 貞觀初,馬周上言:「古者郡守、縣令,皆妙選賢德;欲有所用,必先試以臨人,或由二千石高第入為宰相。 今獨重內官,縣令、刺史頗輕其選。 又刺史多武夫、勛臣,或京官不稱職始出補外。 折衝果毅身力強者入為中郎將,其次乃補邊州。 而以德行才術擢者,十不能一。 所以百姓未安,殆由於此。 」夫以太宗之政,而馬周猶有此言,則知重內輕外,自古之所同患。 人主苟欲親民,必先親牧民之官,而後太平之功可冀矣。 第6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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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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