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釐王元年春正月,齊桓公設朝,群臣拜賀已畢,問管仲曰:「寡人承仲父之教,更張國政。 今國中兵精糧足,百姓皆知禮義,意欲立盟定伯,何如?」管仲對曰:「當今諸侯,強於齊者甚眾:南有荊、楚,西有秦、晉,然皆自逞其雄,不知尊奉周王,所以不能成霸。 周雖衰微,乃天下之共主。 東遷以來,諸侯不朝,不貢方物。 故鄭伯射桓王之肩,五國拒莊王之命,遂令列國臣子,不知君父。 熊通僭號,宋、鄭弒君,習為故然,莫敢征討。 今莊王初崩,新王即位;宋國近遭南宮長萬之亂,賊臣雖戮,宋君未定。 君可遣使朝周,請天子之旨,大會諸侯,立定宋君。 宋君一定,然後奉天子以令諸侯,內尊王室,外攘四夷。 列國之中,衰弱者扶之,強橫者抑之,昏亂不共命者,率諸侯討之。 海內諸侯,皆知我之無私,必相率而朝于齊。 不動兵車,而霸可成矣!」桓公大悅。 於是遣使至洛陽朝賀釐王,因請奉命為會,以定宋君。 釐王曰:「伯舅不忘周室,朕之幸也。 泗上諸侯,惟伯舅左右之,朕豈有愛焉?」使者回報桓公。 桓公遂以王命佈告宋、魯、陳、蔡、衛、鄭、曹、邾諸國,約以三月朔日,共會北杏之地。 桓公問管仲曰:「此番赴會,用兵車多少?」管仲曰:「君奉王命,以臨諸侯,安用兵車?請為衣裳之會!」桓公曰:「諾!」乃使軍士先築壇三層,高起三丈,左懸鐘,右設鼓,先陳天子虛位於上,旁設反坫,玉帛器具,加倍整齊。 又預備館舍數處,悉要高敞合式。 至期,宋桓公禦說先到,與齊桓公相見,謝其定位之意。 次日,陳宣公杵臼、邾子克二君繼到。 蔡哀侯獻舞,恨楚見執,亦來赴會。 四國見齊無兵車,相顧曰:「齊侯推誠待人,一至于此!」乃各將兵車退在二十里之外。 時二月將盡,桓公謂管仲曰:「諸侯未集,改期待之,如何?」管仲曰:「語云:‘三人成眾。 '今至者四國,不為不眾矣。 若改期,是無信也;待而不至,是辱王命也。 初合諸侯,而以不信聞,且辱王命,何以圖霸?」桓公曰:「盟乎?會乎?」管仲曰:「人心未一,俟會而不散,乃可盟耳!」桓公曰:「善。 」三月朔,昧爽,五國諸侯俱集於壇下。 相見禮畢,桓公拱手告諸侯曰:「&王政久廢,叛亂相尋。 ,孤奉周天子之命,會群公以匡王室。 今日之事,必推一人為主,然後權有所屬,而政令可施于天下。 」諸侯紛紛私議,欲推齊,則宋爵上公,齊止稱侯,尊卑有序;欲推宋,則宋公新立,賴齊定位,未敢自尊。 事在兩難,陳宣公杵臼越席言曰:「天子以糾合之命,屬諸齊侯,誰敢代之?宜推齊侯為盟會之主。 」諸侯皆曰:「非齊侯不堪此任,陳侯之言是也。 」桓公再三謙讓,然後登壇,齊侯為主,次宋公,次陳侯,次蔡侯,次邾子。 排列已定,鳴鐘擊鼓,先於天子位前行禮,然後交拜,敘兄弟之情。 仲孫湫捧約簡一函,跪而讀之曰:「某年月日,齊小白、宋禦說、陳杵臼、蔡獻舞、邾克,以天子命,會于北杏,共獎王室,濟弱扶傾,有敗約者,列國共征之。 」諸侯拱手受命。 《論語》稱桓公九合諸侯,此其第一會也。 髯翁有詩云: 濟濟冠裳集五君,臨淄事業赫然新。 局中先著誰能識,只為推尊第一人。 諸侯獻酬甫畢,管仲歷階而上曰:「魯、衛、鄭、曹,故違王命,不來赴會,不可不討。 」齊桓公舉手向四君曰:「敝邑兵車不足,願諸君同事。 」陳、蔡、邾三君齊聲應曰:「敢不率敝賦以從。 」惟宋桓公嘿然。 是晚,宋公回館,謂大夫戴叔皮曰:「齊侯妄自尊大,越次主會,便欲調遣各國之兵,將來吾國且疲于奔命矣。 」叔皮曰:「諸侯從違相半,齊勢未集,若征服魯、鄭,霸業成矣。 齊之霸,非宋福也,與會四國,惟宋為大;宋不從兵,三國亦將解體。 況吾今日之來,止欲得王命,以定位耳。 已列于會,又何俟焉,不如先歸。 」宋公從其言,遂於五更登車而去。 齊桓公聞宋公背會逃歸,大怒,欲遣仲孫湫追之。 管仲曰:「追之非義,可請王師伐之,乃為有名,然事更有急於此者。 」桓公曰:「何事更急於此?」管仲曰:「宋遠而魯近,且王室宗盟,不先服魯,何以服宋?」桓公曰:「伐魯當從何路?」管仲曰:「濟之東北有遂者,乃魯之附庸,國小而弱,才四姓耳,若以重兵壓之,可不崇朝而下,遂下,魯必悚懼,然後遣一介之使,責其不會,再遣人通信于魯夫人,魯夫人欲其子親厚于外家,自當極力慫恿,魯侯內迫母命,外怵兵威,必將求盟,俟其來求,因而許之,平魯之後,移兵于宋,臨以王臣,此破竹之勢也。 」桓公曰:「善。 」乃親自率師至遂城,一鼓而下,因駐兵于濟水。 魯莊公果懼,大集群臣問計。 公子慶父曰:「齊兵兩至吾國,未嘗得利,臣願出兵拒之。 」班中一人出曰:「不可,不可。 」莊公視之,乃施伯也。 莊公曰:「汝計將安出?」施伯曰:「臣嘗言之,管子天下奇才,今得齊政,兵有節制,其不可一也;北杏之會,以奉命尊王為名,今責違命,理曲在我,其不可二也;子糾之戮,君有功焉,王姬之嫁,君有勞焉,棄往日之功勞,結將來之仇怨,其不可三也。 為今之計,不若修和請盟,齊可不戰而退。 」曹劌曰:「臣意亦如此。 」正議論間,報道:「齊侯有書至。 」莊公視之,大意曰: 寡人與君並事周室,情同昆弟,且婚姻也。 北杏之會,君不與焉,寡人敢請其故?若有二心,亦惟命。 第5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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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列國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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