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過去後,第二天吃早飯時,副官處一桌子人都說要我請他們喝酒。 問問原因,才知道那女匪王夭妹已被殺,我要想看,等等到橋頭去就可看見了。 有人親眼見到的。 還說這婦人被殺時一句話不說,神色自若的坐在自己那條大紅毛毯上,頭掉下地時屍身還並不倒下。 消息嚇了我一跳,我奇怪,昨晚上還看到她,她還約我今天去玩,今早怎麼就會被殺?吃完飯,我就跑到橋頭上去,那死屍卻已有人用白木棺材裝殮,停擱在路旁,只地下剩一灘腥血以及一堆紙錢白灰了。 我望著那個地面上凝結的血塊,我還不大相信,心裡亂亂的,忙匆匆的走回衙門去找尋那個弁目,只見他躺在床上,一句話不說。 我不敢問他什麼,便回到自己房中辦事來了。 可是過不多久,我卻從另一差弁口中知道這件事情的經過原委。 原來這女匪早就應當殺頭的。 雖然長得體面標緻,可是為人著名毒辣。 愛慕她的軍官雖多,誰也不敢接近她,誰也不敢保釋她。 只因為她還有七十支槍埋到地下,誰也不知道這些軍械埋藏處。 照當時市價,這一批武器將近值一萬塊錢,不是一個小數目。 因此,盡想設法把她所有的槍支誘騙出來,於是把她拘留起來,且在生活上待她和任何犯人不同。 這弁目知道了這件事,又同川軍排長相熟,就常過那邊去。 與女人熟識後,卻告給女人,他也還有六十支槍埋在湖南邊境上,要想法保她出來,一同把槍支掘出上山落草,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在山上做大王活過下半世。 女人信託了他,夜裡在獄中兩人便親近過了一次。 這事被軍官發現後,因此這女人第二天一早,便為川軍牽出去砍了。 當兩個人夜裡在獄中所作的事情,被廟中駐兵發覺時,觸犯了作兵士的最大忌諱,十分不平。 以為別的軍官不能弄到手的,到頭來卻為一個外來人得了好處。 俗話說「肥水不落外人田」,因此一排人把步槍上了刺刀,守在門邊,預備給這弁目過不去。 可是當有人叫他名姓時,這弁目明白自己的地位,不慌不忙的,結束了一下他那皮帶,一面把兩支放藍光小九響手槍取出拿在手中,一面便朗朗的說:「兄弟,兄弟,多不得三心二意,天上野雞各處飛,誰捉到手是誰的運氣,今天小小冒犯,萬望海涵。 若一定要牛身上捉虱,釘尖兒挑眼,不高抬個膀子,那不要見怪,燈籠子認人槍子兒可不認人!」那一排兵士知道這不是個傻子,若不放他過身,就得要幾條命。 且明白這地方川軍只駐紮一連人,筸軍卻有四營,出了事也不會有好處。 因此讓出一條路,盡這弁目兩隻手握著槍從身旁走去了。 第7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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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全集《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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