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者說日及工伎之家,皆以日為一。 禹、〔益〕《山海經》言日有十,在海外東方有湯谷,上有扶桑,十日浴沐水中,有大木,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 《淮南書》又言:「燭十日。 堯時十日並出,萬物焦枯,堯上射十日。 」以故不併一日見也。 世俗又名甲乙為日,甲至癸凡十日,日之有十,猶星之有五也。 通人談士,歸於難知,不肯辨明。 是以文二傳而不定,世兩言而無主。 誠實論之,且無十焉。 何以驗之?夫日猶月也,日而有十,月有十二乎?星有五,五行之精,金、木、水、火、土各異光色。 如日有十,其氣必異。 今觀日光無有異者,察其小大前後若一。 如審氣異,光色宜殊;如誠同氣,宜合為一,無為十也。 驗日陽遂,火從天來,日者、大火也,察火在地,一氣也,地無十火,天安得十日?然則所謂十日者,殆更自有他物,光質如日之狀,居湯谷中水,時緣據扶桑,禹、益見之,則紀十日。 數家度日之光,數日之質,刺徑千里,假令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扶桑木宜覆萬里,乃能受之。 何則?一日徑千里,十日宜萬里也。 天之去人萬里余也,仰察之,日光炫耀,火光盛明,不能堪也。 使日出是扶桑木上之日,禹、益見之,不能知其為日也。 何則?仰察一日,目猶炫耀,況察十日乎?當禹、益見之,若鬥筐之狀,故名之為日。 夫火如鬥筐,望六萬之形,非就見之,即察之體也。 由此言之,禹、益所見,意似日非日也。 天地之間,物氣相類,其實非者多。 海外西南有珠樹焉,察之是珠,然非魚中之珠也。 夫十日之日,猶珠樹之珠也,珠樹似珠非真珠,十日似日非實日也。 淮南見《山海經》,則虛言真人燭十日,妄紀堯時十日並出。 且日,火也;湯谷,水也。 水火相賊,則十日浴於湯谷,當滅敗焉。 火燃木,扶桑,木也,十日處其上,宜燋枯焉。 今浴湯谷而光不滅,登扶桑而枝不燋不枯,與今日出同,不驗於五行,故知十日非真日也。 且禹、益見十日之時,終不以夜,猶以晝也,則一日出,九日宜留,安得俱出十日?如平旦日未出,且天行有度數,日隨天轉行,安得留扶桑枝間,浴湯谷之水乎?留則失行度,行度差跌,不相應矣。 如行出之日與十日異,是意似日而非日也。 《春秋》「莊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星如雨。 」《公羊傳》曰 「如雨者何?非雨也。 非雨則曷為謂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 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 」不修《春秋》者,未修《春秋》時《魯史記》,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 君子者,孔子,孔子修之曰「星霣如雨」孔子之意,以為地有山陵樓台,雲不及地尺,恐失其實,更正之曰如雨。 如雨者,為從地上而下,星亦從天霣而復,與同,故曰如。 夫孔子雖雲不及地尺,但言如雨,其謂霣之者,皆是星也。 .孔子雖定其位,著其文,謂霣為星,與史同焉。 從平地望泰山之巔,鶴如烏,烏如爵者,泰山高遠,物之小大失其實。 天之去地六萬餘里,高遠非直泰山之巔也;星著於天,人察之,失星之實,非直望鶴烏之類也。 數等星之質百里,體大光盛,故能垂耀,人望見之,若鳳卵之狀,遠失其實也。 如星霣審者天之星霣而至地,人不知其為星也。 何則?霣時小大,不與在天同也。 今見星霣如在天時,是時星霣也;非星,則氣為之也。 人見鬼如死人之狀,其實氣象聚,非真死人。 然則星之形,其實非星。 孔子云正霣者非星,而徙,正言如雨非雨之文,蓋俱失星之實矣。 《春秋左氏傳》:「四月辛卯,夜中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霣如雨,與雨俱也。 」其言夜明,故不見,與《易》之言日中見鬥相依類也。 日中見鬥,幽不明也;夜中星不見,夜光明也。 事異義同,蓋其實也。 其言與雨俱之集也。 夫辛卯之夜明,故星不見,明則不雨之驗也,雨氣陰暗安得明?明則無雨,安得與雨俱?夫如是言與雨俱者非實,且言夜明不見,安得見星與雨俱?又僖公十六年正月戊申,霣石於宋五,《左氏傳》曰:「星也。 」夫謂霣石為星,則霣謂為石矣。 辛卯之夜,星霣,為星,則實為石矣。 辛卯之夜,星霣如是石,地有樓台,樓台崩壞。 孔子雖不合言及地尺,雖地必有實數,魯史目見,不空言者也,雲與雨俱,雨集於地,石亦宜然。 至地而樓台不壞,非星明矣。 且左丘明謂石為星,何以審之?當時石霣輕然。 何以其從天墜也?秦時三山亡,亡〔者〕不消散,有在其集下時必有聲音,或時夷狄之山,從集於宋,宋聞石霣,則謂之星也。 左丘明省,則謂之星。 夫星,萬物之精,與日月同。 說五星者,謂五行之精之光也。 五星眾星同光耀,獨謂列星為石,恐失其實。 實者,辛卯之夜,霣星若雨而非星也,與彼湯谷之十日,若日而非日也。 第5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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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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