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驗之?如天故生萬物,當令其相親愛,不當令之相賊害也。 或曰:五行之氣,天生萬物。 以萬物含五行之氣,五行之氣更相賊害。 曰:天自當以一行之氣生萬物,令之相親愛,不當令五行之氣反使相賊害也。 或曰:欲為之用,故令相賊害;賊害相成也。 故天用五行之氣生萬物,人用萬物作萬事。 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賊害,不成為用。 金不賊木,木不成用。 火不爍金,金不成器。 故諸物相賊相利,含血之蟲相勝服、相嚙噬、相啖食者,皆五行氣使之然也。 ”曰:“天生萬物慾令相為用,不得不相賊害也。 則生虎狼蝮蛇及蜂蠆之蟲,皆賊害人,天又欲使人為之用邪?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氣,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 五常,五行之道也。 五藏在內,五行氣俱。 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懷五行之氣,輒相賊害。 一人之身,胸懷五藏,自相賊也;一人之操,行義之心,自相害也。 且五行之氣相賊害,含血之蟲相勝服,其驗何在?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戍,土也,其禽犬也。 醜、未,亦土也,醜禽牛,未禽羊也。 木勝土,故犬與牛羊為虎所服也。 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 午亦火也,其禽馬也。 水勝火,故豕食蛇;火為水所害,故馬食鼠屎而腹脹。 曰:審如論者之言,含血之蟲,亦有不相勝之效。 午,馬也,子,鼠也,酉,鷄也,卯兔也。 水勝火,鼠何不逐馬?金勝木,鷄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 )醜,牛也。 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巳,蛇也。 申,猴也。 火勝金,蛇何不食獼猴?獼猴者,畏鼠也。 嚙獼猴者,犬也。 鼠,水。 獼猴,金也。 水不勝金,獼猴何故畏鼠也?戍,土也,申,猴也。 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東方,木也,其星倉龍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南方,火也,其星硃鳥也。 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獸之體。 含血之蟲,以四獸為長,四獸含五行之氣最較鄭鼇案龍虎交不相賊,鳥龜會不相害。 以四獸驗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則尤不相應。 凡萬物相刻賊,含血之蟲則相服,至於相啖食者,自以齒牙頓利,筋力優劣,動作巧便,氣勢勇桀。 若人之在世,勢不與適,力不均等,自相勝服。 以力相服,則以刃相賊矣。 夫人以刃相賊,猶物以齒角爪牙相觸刺也。 力強角利,勢烈牙長,則能勝;氣微爪短,膽小距頓,則服畏也。 人有勇怯,故戰有勝負,勝者未必受金氣,負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陽虎,卻行流汗,陽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鷹之擊鳩雀,鴞之啄鵠雁,未必鷹鴞、生於南方,而鳩雀鵠雁產於西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勝服也。 一堂之上,必有論者;一鄉之中,必有訟者。 訟必有曲直,論必有是非,非而曲者為負,是而直者為勝。 亦或辯口利舌,辭喻橫出為勝;或詘弱綴跲,連蹇不比者為負。 以舌論訟,猶以劍戟鬥也。 利劍長戟,手足健疾者勝;頓刀短矛,手足緩留者負。 夫物之相勝,或以筋力,或以氣勢,或以巧便。 小有氣勢,口足有便,則能以小而制大;大無骨力,角翼不勁,則以大而服小。 鵲食蝟皮,博勞食蛇,蝟、蛇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馬,牛馬困於蚊虻,蚊虻乃有勢也。 鹿之角,足以觸犬,獼猴之手,足以博鼠,然而鹿制於犬,獼猴服於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為牧豎所驅;長仞之象,為越僮所鈎,無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則以小能勝大;無其便也,則以強服於羸也。 奇怪篇 第十五 儒者稱聖人之生,不因人氣,更稟精於天。 禹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姓曰姒;卨母吞燕卵而生卨,故殷姓曰子。 后稷母履大人跡而生后稷,故周姓曰姬。 《詩》曰:「不坼不副」。 是生后稷。 說者又曰:「禹、卨逆生,闓母背而出;后稷順生,不坼不副。 不感動母體,故曰「不坼不副」。 逆生者子孫逆死,順生者子孫順亡。 故桀、紂誅死,赧王奪邑」。 言之有頭足,故人信其說;明事以驗證,故人然其文。 讖書又言:「堯母慶都野出,赤龍感己,遂生堯」。 《高祖本紀》言:劉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 是時,雷電晦冥,太公往視,見蛟龍於上。 已而有身,遂生高祖。 其言神驗,文又明著,世儒學者,莫謂不然。 如實論之,虛妄言也。 彼《詩》言「不坼不副」,言其不感動母體,可也;言其母背而出,妄也。 夫蟬之生復育也,闓背而出。 天之生聖子,與復育同道乎?兔吮毫而懷子,及其子生,從口而出。 案禹母吞薏苡,卨母咽燕卵,與兔吮毫同實也。 禹、卨之母生,宜皆從口,不當闓背。 夫如是,闓背之說,竟虛妄也。 世間血刃死者多,未必其先祖初為人者生時逆也。 秦失天下,閻樂斬胡亥,項羽誅子嬰。 秦之先祖伯翳,豈逆生乎?如是為順逆之說,以驗三家之祖,誤矣。 第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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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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