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陳茂君因為荊州刺史,時南陽太守灌恂本名清能,茂不入宛城,引車到城東,為友人衛修母拜,到州。 修先是茂客,仕蒼梧還。 到修家,見修母婦,說修坐事系獄當死。 因詣府門,移辭乞恩,隨輩露首入坊中,容止嚴恪,鬚眉甚偉。 太守大驚,不覺自起立,賜中延請,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陽士大夫謂茂能救解修。 茂彈繩不撓,修竟極罪,恂亦以它事去。 南陽疾惡殺修,為之語日:「修衛有事,陳茂活之;衛修無事,陳茂殺之。 」 謹按春秋,王人之微,處于諸侯之上,坐則專席,止則專館,朱軒駕駟,威烈赫奕。 就恂素為官速謗,當便入傳,引見詰問,糾其臓狀,以時列聞。 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坐而俟旦,且非為己私,皆公也。 何有忘百姓塗炭之急,便乃光昭舊交之門乎!鮑宣州牧行部,多宿下亭,司直舉劾,以為輕威損命,坐之刑黜。 今茂泯棄天常,進止由己,孰使毀之,小人譽之,自我為之,古人病諸,以為大譏。 茂與修善,由鴟¤之愛其子,適所以害之者。 度遼將軍安定皇甫規威明,連在大位,欲退避弟,數上病,不見聽。 會友人上郡太守王¤物故,規素縞到下亭迎喪,發服送之。 因令客密告并州刺史胡芳,言規擅遠軍營,赴私違公,當及舉奏。 答曰:「威明欲得避弟,故作激發。 我為朝廷惜其功用,何能為此私家計耶!」規後為中郎將,督並、涼、益三州。 時有黨事,懼見及,因先自上言:「臣前薦故太常張煥,才任將帥,是附黨也。 又臣論輸左校時,太學生張鳳等上書訟臣,是為黨人所附也。 昔有畏舟之危而自投水者,蓋憂難與處,樂其亟決。 」 謹按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 其儀不忒,正是四國。 」傳日:「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事一君。 」論語:「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 」立朝忘家,即戎忘身,身且忘之,況於弟乎!方殊俗越溢,大為邊害,朝廷比闢公旰食,規義在出身折衝弭難,而誅伐已定,當見鎮慰,何有挾功苟念去位。 弟實雋德,不患無位,而徒¤茸,何所堪施,強推轂之,亂儀千度。 孝武皇帝為驃騎將軍霍去病治第舍,敕令視之,曰:「匈奴不滅,何以家為。 」去病外戚未屬,一切武夫,尚能抗節洪毅,而規世家純儒,何獨負哉!又以黨事先自勞¤,如有白驗,其於及己,而形兆求不可得,唯是從何憚於病。 曰「畏舟之危,自投於水,憂難於處,樂其亟決」,主幸必不坐。 太誓有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 」人之所忌,炎自取之。 蓋、嚴、楊惲 ,勛著王室,言事過差,皆伏大闢,以隆主威,抑驕侵也。 規顧弟,私也;離局,奸也;誘巧,詐也;畏舟,慢也。 四罪是矣,殺決可也。 南陽五世公為廣漢太守,與司徒長史段遼叔同歲。 遼叔大子名舊,才操鹵鈍,小子髡既見齒鄉黨。 到見股肱曰:「太守與遼叔同歲,恩結締素,薄命早亡,幸來臨郡,今年且以此相鐃舉其子。 如無罪得至後歲,貫魚之次,敬不有遠。 」有主簿柳對曰:「明府謹終追遠,興微繼絶,然舊實不如髡,宜可授之。 」世公於是厲聲曰:「丈夫相臨,兒女尚欲舉之,何謂高下之間耶!釋兄用弟,此為故殃段氏之家,豈稱相遭遇之意乎!」竟舉舊也。 世公轉換南腸,與東萊太守蔡伯起同歲,欲舉其子。 伯起自乞子瓚尚弱,而弟琰幸以成人。 是歲舉琰,明年復舉瓚。 瓚十四未可見眾,常稱病遣詣生交,到十八乃始出治劇,平春長。 上書:「臣甫弱冠,未任宰禦,乞留宿衛。 」尚書劾奏增年受選,減年避劇,請免瓚官,詔書左遷武當左尉。 會車騎將軍馮緄南征武陵蠻夷,緄與伯起同時公府闢,瓚為軍曲候。 緄歸臥家,軍功除新陽長,官至下邳相。 謹按古無孝廉,唯有貢士。 貢士恩義,經傳無以也。 春秋諸侯朝覲會遇,大夫亦豫其好。 禮記曰:「大夫三月葬,同位畢至。 」此言謹終悼亡,不說子弟當見寵拔也。 魯有¤成叔聘衛,右宰¤留而觴之,陳樂而不樂,酒酣而不飲,送以璧,其妻孥 宅而居之,分祿而食之,其子長乃反其璧。 孔子稱:「可寄百里之命,托六尺之孤,臨大節而不可奪。 」相於之義,具於此矣。 語有曰:「白頭如新,交蓋如舊。 簞食壺漿,會於樹陰。 臨別眷眷,念在報效。 」何有同歲相臨而可拱默者哉!春秋因其可褒而褒之,若乃世公二郡之舉,斯為過矣。 然世人亦多淺薄,在者無之,亡者無顧覆之施,饑寒緩急,視之若遺。 非徒如此而已,至有可否之際,受刑誅者,人各有心,兩不得中。 夫孝廉平除則有社稷民人,傷及民人,實宜料度以為後圖。 汝南戴幼起,三年服竟,讓財與兄,將妻子出客舍中住,官池田以耕種。 為上計史,獨車載衣資,表「汝南太守上計史戴紹車」。 後舉孝廉為陝令。 第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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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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