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曰:「陛下敕自突厥至回紇部落,犯置驛六十六處,以通斥候,斯已得策矣。 然臣愚以謂,漢戍宜自為一法,番落宜自為一法,教習各異,勿使混同。 或遇寇至,則密敕主講,臨時變號易服,出奇擊之。 」 太宗曰:「何道也?」 靖曰:「此所謂『多方以誤之』之術也。 番而示之漢,漢而示之番,彼不知番漢之別,則莫能測我攻守之計矣。 善用兵者,先為不測,則敵『乖其所之』也。 」 太宗曰:「正合朕意,卿可密教邊將。 只以此番、漢,便見奇正之法矣。 」 靖曰:「聖慮天縱,聞一知十,臣安能極其說哉!」 15、太宗曰:「諸葛亮言『有制之兵,無能之將,不可敗也;無制之兵,有能之將,不可勝也。 』朕疑此談非極致之論。 」 靖曰:「武侯有所激雲耳。 臣按《孫子》有曰:『教習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 』自古亂軍引勝,不可勝紀。 夫教道不明者,言教閲無古法也;吏卒無常者,言將臣權任無久職也;亂軍引勝者,言己自潰敗,非敵勝之也。 是以武侯言『兵卒有制,雖庸將未敗若兵卒自亂,雖賢將危之。 』又何疑焉?」 太宗曰:「教閲之法,信不可忽。 」 靖曰:「教得其道,則士樂為用。 教不得法,雖朝督暮責,無益於事矣!臣所以區區古制、皆纂以圖者,庶乎成有制之兵也。 」 太宗曰:「卿為我擇古陳法,悉圖以上。 」 16、太宗曰:「番兵唯勁馬奔沖,此奇兵歟?漢兵為弩、犄角,此正兵歟?」 靖曰:「按《孫子》云:『善用兵者,求之以勢,不責於人,故能擇人而任勢。 』夫所謂擇人者,各隨番漢所長而戰也。 番長於馬,馬利乎速鬥;漢長於弩,弩利乎緩戰。 此自然各任其勢也,然非奇正所分。 臣前曾述番漢必變號易服者,奇正相生之法也。 馬亦有正,弩亦有奇,何常之有哉!」 太宗曰:「卿更細言其術」 靖曰:「先形之,使敵從之,是其術也。 」 17、太宗曰:「近契丹、奚皆內屬,置松漠、饒樂二都督,統于安北都護。 朕用薛萬徹,如何?」 靖曰:「萬徹不如阿史那社爾及執失思力、契必何力,此皆番臣之知兵者也。 臣嘗與之言松漠、饒樂山川道路,番情逆順,遠至于西域部落十數種,歷歷可信。 臣教之以陣法,無不點頭服義。 望陛下任之勿疑,若萬徹,則勇而無謀,難以獨任。 」 太宗曰:「番人皆為卿役使!古人云,『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勢也。 』卿得之矣。 」 卷中 18、太宗曰:朕觀諸兵書無出孫武,孫武十三篇無出虛實。 夫用兵,識虛實之勢,則無不勝焉。 今諸將中,但能了背實出虛,及其臨敵則鮮識虛實者,蓋不能致人而反為敵所致故也。 如何?卿悉為諸將言其要。 靖曰:先教之以奇正相變之術,然後語之以虛實之形可也。 諸將多不知以奇為正、以正為奇,且安識虛是實、實是虛哉! 太宗曰: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 此則奇正在我、虛實在敵歟? 靖日;奇正者,所以致敵之虛實也。 敵實,則我必以正;敵虛,則我必為奇。 苟將不知奇正,則雖知敵虛實,安能致之哉!臣奉詔,但教諸將以奇正,然後虛實自知焉。 太宗曰:以奇為正者,敵意其奇,則吾正擊之;以正為奇者,敵意其正,則吾奇擊之;使敵勢常虛,我勢常實。 當以此法授諸將,使易曉爾。 靖曰:千章萬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於人」而已。 臣當以此教諸將。 19、太宗曰:朕置瑤池都督以隷安西都護,蕃漢之兵,如何處置? 靖曰:天之生人,本無蕃漢之別,然地遠荒漠.必以射獵為生,由此常習戰鬥。 若我恩信撫之,衣食周之,則皆漢人矣。 陛下置此都護,臣請收漢卒,處之內地,減省糧饋,兵家所謂治力之法也。 但擇漢吏有熟蕃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經久。 或遇有警,則漢卒出焉。 太宗曰:《孫子》所言治力如何? 靖曰:「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略言其概爾。 善用兵者,推此三義而有六焉:以誘待來,以靜待躁,以重待輕,以嚴待懈,以治待亂,以守待攻。 反是則力有弗逮。 非治力之術,安能臨戰哉! 太宗曰:今人習《孫子》者,但說空文,鮮克推廣其義。 治力之法,宜遍告諸將。 20、太宗曰:舊將老卒,凋零殆盡,諸軍新置,不經陳敵今教以何道為要? 靖曰:臣嘗教士,分為三等。 必先結伍法,伍法即成,授之軍校,此一等也。 軍校之法,以一為十,以十為百,此一等也。 授之裨將,裨將乃總諸校之隊聚為陳圖,此一等也。 大將軍家此三等之教,於是大閲,稽查制度,分別奇正,誓眾行罰,陛下臨高觀之,無施不可。 21、太宗曰:伍法有數家,孰者為要? 靖曰:臣案《春秋左氏傳》雲,先偏後伍;又《司馬法》曰;五人為伍;《尉繚子》有束伍令;漢制有尺籍伍符。 後世符籍以紙為之,於是失其制矣。 臣酌其法,自五人變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變為七十五人,此則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 舍車用騎,則二十五人當八馬,此則五兵五當之制也。 是則諸家兵法,惟伍法為要。 小列五人,大列二十五人,參列七十五人,又五參其數,得三百七十五人。 三百人為正,六十人為奇;此則百五十人分二正,而三十人分二奇。 蓋左右等也。 穰苴所謂五人為伍,十伍為隊,至今因之,此其要也。 第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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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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