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之最樂者,莫如填詞,其最苦者,亦莫如填詞。 填詞之樂,詳後《賓白》之第二幅,上天入地,作佛成仙,無一不隨意到,較之南面百城,洵有過焉者矣。 至說其苦,亦有千態萬狀,擬之悲傷疾痛、桎梏幽囚諸逆境,殆有甚焉者。 請詳言之。 他種文字,隨人長短,聽我張弛,總無限定之資格。 今置散體弗論,而論其分股、限字與調與葉律者。 分股則帖括時文是已。 先破後承,始開終結,內分八股,股股相對,繩墨不為不嚴矣;然其股法、句法,長短由人,未嘗限之以數,雖嚴而不謂之嚴也。 限字則四六排偶之文是已。 語有一定之字,字有一定之聲,對必同心,意難合掌,矩度不為不肅矣;然止限以數,未定以位,止限以聲,未拘以格,上四下六可,上六下四亦未嘗不可,仄平平仄可,平仄仄平亦未嘗不可,雖肅而實未嘗肅也。 調聲葉調,又兼分股限字之文,則詩中之近體是已。 起句五言,是句句五言,起句七言,則句句七言,起句用某韻,則以下俱用某韻,起句第二字用平聲,則下句第二字定用仄聲,第三、第四又復顛倒用之,前人立法亦云苛且密矣。 然起句五言,句句五言,起句七言,句句七言,便有成法可守,想入五言一路,則七言之句不來矣;起句用某韻,以下俱用某韻,起句第二字用平聲,下句第二字定用仄聲,則拈得平聲之韻,上去入三聲之韻,皆可置之不問矣;守定平仄、仄平二語,再無變更,自一乎以至千百首皆出一轍,保無朝更夕改之令阻人適從矣,是其苛猶未甚,密猶未至也。 至于填詞一道,則句之長短,字之多寡,聲之平上去入,韻之清濁陰陽,皆有一定不移之格。 長者短一綫不能,少者增一字不得,又復忽長忽短,時少時多,令人把握不定。 當平者平,用一仄字不得;當陰者陰,換一陽字不能。 調得平仄成文,又慮陰陽反覆;分得陰陽清楚,又與聲韻乖張。 令人攪斷肺腸,煩苦欲絶。 此等苛法,盡勾磨人。 作者處此,但能佈置得宜,安頓極妥,便是千幸成幸之事,尚能計其詞品之低昂,文情之工拙乎?予襁褓識字,總角成篇,于詩書六藝之文,雖未精窮其義,然皆淺涉一過。 總諸體百家而論之,覺文字之難,未有過于填詞者,予童而習之,于今老矣,尚未窺見一斑。 只以管窺蛙見之識,謬語同心;虛赤幟于詞壇,以待將來。 作者能于此種艱難文字顯出奇能,字字在聲音律法之中,言言無資格拘攣之苦,如蓮花生在火上,仙叟弈于桔中,始為盤根錯節之才,八而玲瓏之筆,壽名千古,衾影何慚!而千古上下之題品文藝者,看到傳奇一種,當易心換眼,別置典刑。 要知此種文字作之可憐,出之不易,其楮墨筆硯非同己物,有如假自他人,耳目心思效用不能,到處為人掣肘,非若詩賦古文,容其得意疾書,不受神牽鬼制者。 七分佳處,便可許作十分,若到十分,即可敵他種文字之二十分矣。 予非左袒詞家,實欲主持公道,如其不信,但請作者同拈一題,先作文一篇或詩一首,再作填詞一曲,試其孰難孰易,誰拙推工,即知予言之不謬矣。 然難易自知,工拙必須人辨。 第1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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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情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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