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諱軾,姓蘇氏,字子瞻,一字和仲。 世家眉山,曾大父諱杲,贈太子太保。 妣宋氏,追封昌國太夫人。 大父諱序,贈太子太傅。 妣史氏,追封嘉國太夫人。 考諱洵,贈太子太師。 妣程氏,追封成國太夫人。 公生十年,而先君宦學四方,太夫人親授以書。 聞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 太夫人嘗讀《東漢史》至《范滂傳》,慨然太息。 公侍側,曰:「軾若為滂,夫人亦許之否乎?」太夫人曰:「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耶?」公亦奮厲有當世志。 太夫人喜曰:「吾有子矣。 」比冠,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 嘉二年,歐陽文忠公考試禮部進士,疾時文之詭異,思有以救之。 梅聖俞時與其事,得公《論刑賞》以示文忠。 文忠驚喜,以為異人,欲以冠多士,疑曾子固所為,子固,文忠門下士也,乃置公第二。 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殿試中乙科。 以書謝諸公,文忠見之,以書語聖俞曰:「老夫當避此人,放出一頭地。 」士聞者始嘩不厭,久乃信服。 丁太夫人憂,終喪。 五年,授河南福昌主簿。 文忠以直言薦之秘閣。 試六論,舊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公始具草,文義粲然,時以為難。 比答制策,復入三等。 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長吏意公文人,不以吏事責之,公盡心其職,老吏畏服。 關中自元昊叛命,人貧役重,岐下歲以南山木伐,自渭入河,經砥柱之險,衙前以破產者相繼也。 公遍問老校,曰:「木伐之害,本不至此,若河渭未漲,操伐者以時進止,可無重費也,患其乘河渭之暴,多方害之耳。 」公即修衙規,使衙前得自擇水工,伐行無虞。 乃言于府,使得系籍,自是衙前之害減半。 治平二年,罷還,判登聞鼓院。 英宗在藩聞公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宰相限以近例,欲召試秘閣,上曰:「未知其能否故試,如蘇軾有不能耶?」宰相猶不可,及試二論,皆入三等,得直史館。 丁先君憂,服除,時熙寧二年也。 王介甫用事,多所建立,公與介甫議論素異,既還朝,置之官告院。 四年,介甫欲變更科舉,上疑焉,使兩制三館議之。 公議上,上悟曰:「吾固疑此,得蘇軾議,意釋然矣。 」即日召見,問:「何以助朕?」公辭避久之,乃曰:「臣竊意陛下求治太急,聽言太廣,進人太鋭,願陛下安靜以待物之來,然後應之。 」上竦然聽受,曰:「卿三言,朕當詳思之。 」介甫之黨皆不悅,命攝開封推官,意以多事困之。 公決斷精敏,聲聞益遠。 會上元,有旨市浙燈,公密疏,舊例無有,不宜以玩好示人,即有旨罷。 殿前初策進士,舉子希合,爭言祖宗法制非是。 公為考官,退擬答以進,深中其病。 自是論事愈力,介甫愈恨,御史知雜事者為誣奏公過失,窮治無所得。 公未嘗以一言自辯,乞外任避之。 通判杭州。 是時,四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鹽法。 公于其間,常因法以便民,民賴以少安。 高麗入貢使者,凌蔑州郡。 押伴使臣皆本路庫,乘勢驕橫,至與鈐轄亢禮。 公使人謂之曰:「遠夷慕化而來,理必恭順,今乃爾暴恣,非汝導之,不至是也,不悛當奏之。 」押伴者懼,為之小戢。 使者發幣于官吏,書稱甲子。 公卻之曰:「高麗于本朝稱臣,而不稟正朔,吾安敢受!」使者亟易書稱熙寧,然後受之。 時以為得體。 吏民畏愛,及罷去,猶謂之學士而不言姓。 自杭徙知密州。 時方行手實法,使民自疏財產以定戶等,又使人得告其不實,司農寺又下諸路,不時施行者以違制論。 公謂提舉常平官曰:「違制之坐,若自朝廷,誰敢不從?今出於司農,是擅造律也,若何?」使者驚曰:「公姑徐之。 」未幾,朝廷亦知手實之害,罷之。 密人私以為幸。 郡嘗有盜竊發而未獲,安撫轉運司憂之,遣一二班使臣領悍卒數千人,入境捕之。 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誣民,入其家爭鬥,至殺人,畏罪驚散,欲為亂。 民訴之,公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 」潰卒聞之少安。 徐使人招出,戮之。 自密徙徐。 是歲,河決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 城南兩山環繞,呂梁、百步扼之,匯于城下,漲不時泄。 城將敗,富民爭出避水。 公曰:「富民若出,民心動搖,吾誰與守?吾在是,水決不能敗城。 」驅使復入。 公履屨杖策,親入武衛營,呼其卒長,謂之曰:「河將害城,事急矣,雖禁軍,宜為我儘力。 」卒長呼曰:「太守猶不避涂潦,吾儕小人效命之秋也。 」執梃入火伍中,率其徒短衣徒跣持畚鍤以出。 築東南長堤,首起戲馬台,尾屬於城。 堤成,水至堤下,害不及城,民心乃安。 然雨日夜不止,河勢益暴,城不沉者三板。 公廬于城上,過家不入,使官吏分堵而守,卒完城以聞。 復請調來歲夫,增築故城,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從之。 訖事,詔褒之,徐人至今思焉。 第45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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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4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