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既滅吳,范蠡以為句踐為人長頸烏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逸樂,乃以其私徒屬浮海而行,至于齊。 以書遺大夫種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子可以去矣!」蘇子曰:范蠡獨知相其君而已,以吾相蠡,蠡亦烏喙也。 夫好貨,天下之賤士也,以蠡之賢,豈聚斂積財者?何至耕于海濱,父子力作,以營千金,屢散而復積,此何為者哉?豈非才有餘而道不足,故功成名遂身退,而心終不能自放者乎?使句踐有大度,能始終用蠡,蠡亦非清淨無為而老于越者也,故曰「蠡亦烏喙也」。 魯仲連既退秦軍,平原君欲封連,以千金為壽。 笑曰:「所貴于天下士者,為人排難解紛而無所取也。 即有取,是商賈之事,連不忍為也。 」遂去,終身不復見,逃隱于海上。 曰:「吾與富貴而詘於人,寧貧賤而輕世肆志焉!」使范蠡之去如魯連,則去聖人不遠矣。 嗚呼,春秋以來,用舍進退未有如蠡之全者,而不足於此,吾以是累嘆而深悲焉。 子胥、種、蠡皆人傑,而揚雄,曲士也,欲以區區之學疵瑕此三人者:以三諫不去、鞭屍籍館為子胥之罪,以不強諫句踐而棲之會稽為種、蠡之過。 雄聞古有三諫當去之說,即欲以律天下士,豈不陋哉!三諫而去,為人臣交淺者言也,如宮之奇、AA86冶乃可耳。 至如子胥,吳之宗臣,與國存亡者也,去將安往哉?百諫不聽,繼之以死可也。 孔子去魯,未嘗一諫,又安用三?父不受誅,子復仇,禮也。 生則斬首,死則鞭屍,發其至痛,無所擇也。 是以昔之君子皆哀而恕之,雄獨非人子乎?至于籍館,闔閭與群臣之罪,非子胥意也。 句踐困于會稽,乃能用二子,若先戰而強諫以死之,則雄又當以子胥之罪罪之矣。 此皆兒童之見,無足論者,不忍三子之見誣,故為之言。 ○論魯三桓 魯定公十三年,孔子言于公曰:「臣無藏甲,大夫無百雉之城。 」使仲由為季氏宰,將墮三都。 於是叔孫氏先墮後阝。 季氏將墮費,公山不狃、叔孫輒率費人襲公。 公與三子入于季氏之宮,孔子命申句須、樂頎下伐之,費人北,二子奔齊,遂墮費。 將墮成,公斂處父以成叛,公圍成,弗克。 或曰:「殆哉,孔子之為政也,亦危而難成矣!」孔融曰:「古者王畿千里,寰內不封建諸侯。 」曹操疑其論建漸廣,遂殺融。 融特言之耳,安能為哉?操以為天子有千里之畿,將不利己,故殺之不旋踵。 季氏親逐昭公,公死於外,從公者皆不敢入,雖子家覊亦亡。 季氏之忌刻忮害如此,雖地勢不及曹氏,然君臣相猜,蓋不減操也,孔子安能以是時墮其名都而出其藏甲也哉!考于《春秋》,方是時三桓雖若不悅,然莫能違孔子也。 以為孔子用事于魯,得政與民,三桓畏之歟?則季桓子之受女樂也,孔子能卻之矣。 彼婦之口可以出走,是孔子畏季氏,季氏不畏孔子也。 孔子蓋始修其政刑,以俟三桓之隙也哉?蘇子曰:此孔子之所以聖也。 蓋田氏、六卿不服,則齊、晉無不亡之道;三桓不臣,則魯無可治之理。 孔子之用於世,其政無急於此者矣。 彼晏嬰者亦知之,曰:「田氏之僭,惟禮可以已之。 在禮,家施不及國,大夫不收公利。 」齊景公曰:「善哉,吾今而後知禮之可以為國也!」嬰能知之而不能為之,嬰非不賢也,其浩然之氣,以直養而無害,塞乎天地之間者,不及孔、孟也。 孔子以覊旅之臣得政期月,而能舉治世之禮,以律亡國之臣,墮名都,出藏甲,而三桓不疑其害己,此必有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矣。 孔子之聖見於行事,至此為無疑也。 嬰之用於齊也,久于孔子,景公之信其臣也,愈于定公,而田氏之禍不少衰,吾是以知孔子之難也。 孔子以哀公十六年卒,十四年,陳恆弒其君,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請討之!」吾是以知孔子之慾治列國之君臣,使如《春秋》之法者,至于老且死而不忘也。 或曰:「孔子知哀公與三子之必不從,而以禮告也歟?」曰:否,孔子實欲伐齊。 孔子既告哀公,公曰:「魯為齊弱久矣,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恆弒其君,民之不予者半。 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 」此豈禮告而已哉?哀公患三桓之逼,嘗欲以越伐魯而去之。 夫以蠻夷伐國,民不予也,皋如、出公之事,斷可見矣,豈若從孔子而伐齊乎?若從孔子而伐齊,則凡所以勝齊之道,孔子任之有餘矣。 既克田氏,則魯之公室自張,三桓不治而自服也,此孔子之志也。 ○司馬遷二大罪 第30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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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30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