軾之幼子過,其母同安郡君王氏諱閏之,字季章,享年四十有六。 以元八年八月一日,卒於京師,殯于城西惠濟院。 過未免喪,而從軾遷于惠州,日以遠去其母之殯為恨也。 念將祥除,無以申罔極之痛,故親書《金光明經》四卷,手自裝治,送虔州崇慶禪院新經藏中,欲以資其母之往生也。 泣而言于軾曰:「書經之勞微矣,不足以望豐報,要當口誦而心通,手書而身履之,乃能感通佛祖,升濟神明,而小子愚冥,不知此經皆真實語耶,抑寓言也?當雲何見雲何行?」軾曰:「善哉問也。 吾常聞之張文定公安道曰:佛乘無大小,言亦非虛實,顧我所見如何耳。 萬法一致也,我若有見,寓言即是實語;若無所見,實寓皆非。 故《楞嚴經》云:若一眾生未成佛,終不于此取涅。 若諸菩薩急於度人,不急於成佛,盡三界眾生皆成佛已,我乃涅。 若諸菩薩覺知此身,無始以來,皆眾生相。 冤親拒受,內外障護,即卵生相。 壞彼成此,損人益己,即胎生相。 愛染留連,附記有無,即濕生相。 一切勿變,為己主宰,即化生相。 此四眾生相者,與我流轉,不覺不知,勤苦修行,幻力成就。 由此四相,伏我諸根,為涅相。 以此成佛,無有是處。 此二菩薩,皆是正見。 乃知佛語,非寓非實。 今汝若能為流水長者,以大願力,象取無礙法水,以救汝流浪渴涸之魚,又能觀諸世間,雖甚可愛,而虛幻無實,終非我有者,汝即舍離。 如薩垂王子捨身,雖甚可惡,而業所驅迫,深可憐憫者,汝即佈施。 如薩垂王子施虎,行此舍施,如饑就食,如渴求飲,則道可得,佛可成,母可拔也。 」過再拜稽首,願書其末。 紹聖二年八月一日。 【金剛經跋尾】 聞昔有人,受持諸經,攝心專妙。 常以手指,作捉筆狀。 于虛空中,寫諸經法。 是人去後,此寫經處,自然嚴淨,雨不能濕。 凡見聞者,孰不讚嘆,此希有事。 有一比丘,獨拊掌言,惜此藏經,止有半藏。 乃知此法,有一念在,即為塵勞。 而況可以,聲求色見。 今此長者,譚君文初,以念親故,示入諸相。 取黃金屑,書《金剛經》,以四句偈,悟入本心。 灌流諸根,六塵清淨。 方此之時,不見有經,而況其字。 字不可見,何者為金。 我觀譚君,孝慈忠信,內行純備。 以是眾善,莊嚴此經,色相之外,炳然煥發。 諸世間眼,不具正見,使此經法,缺陷不全。 是故我說,應如是見。 東坡居士,說是法已,復還其經。 ◎書事四首 【書劉庭式事】 予昔為密州,殿中丞劉庭式為通判。 庭式,齊人也。 而子由為齊州掌書記,得其鄉閭之言以告予,曰:「庭式通禮學究。 未及第時,議娶其鄉人之女,既約而未納幣也。 庭式及第,其女以疾,兩目皆盲。 女家躬耕,貧甚,不敢復言。 或勸納其幼女。 庭式笑曰:『吾心已許之矣。 雖盲,豈負吾初心哉!』卒娶盲女,與之偕老。 」盲女死於密,庭式喪之,踰年而哀不衰,不肯復娶。 予偶問之:「哀生於愛,愛生於色。 子娶盲女,與之偕老,義也。 愛從何生,哀從何出乎?」庭式曰:「吾知喪吾妻而已,有目亦吾妻也,無目亦吾妻也。 吾若緣色而生愛,緣愛而生哀,色衰愛馳,吾哀亦忘。 則凡揚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為妻也耶?」予深感其言,曰:「子功名富貴人也。 」或笑予言之過,予曰:「不然,昔羊叔子娶夏侯霸女,霸叛入蜀,親友皆告絶,而叔子獨安其室,恩禮有加焉。 君子是以知叔子之貴也,其後卒為晉元臣。 今庭式亦庶幾焉,若不貴,必且得道。 」時坐客皆憮然不信也。 昨日有人自廬山來,云:「庭式今在山中,監太平觀,面目奕奕有紫光,步上下峻阪,往複六十里如飛,絶粒不食,已數年矣。 此豈無得而然哉!」聞之喜甚,自以吾言之不妄也,乃書以寄密人趙杲卿。 杲卿與庭式善,且皆嘗聞余言者。 庭式,字得之,今為朝請郎。 杲卿,字明叔,鄉貢進士,亦有行義。 元豐六年七月十五日,東坡居士書。 【書狄武襄事】 狄武襄公者,本農家子。 年十六時,其兄素,與裡人失其姓名號鐵羅漢者,鬥于水濱,至溺殺之。 保伍方縛素,公適餉田,見之,曰:「殺羅漢者,我也。 」人皆釋素而縛公。 公曰:「我不逃死。 然待我救羅漢,庶幾復活。 若決死者,縛我未晚也。 」眾從之。 公默祝曰:「我若貴,羅漢當蘇。 」乃舉其屍,出水數斗而活。 其後人無知者。 公薨,其子諮、詠護喪歸葬西河,父老為言此。 元元年十二月五日,與詠同館北客,夜話及之。 眉山蘇軾記。 【外曾祖程公逸事】 第2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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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第2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