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聞人才以智術為後,而以識度為先;文章以華采為末,而以體用為本。 國之將興也,貴其本而賤其末;道之將廢也,取其後而棄其先。 用舍之間,安危攸寄。 故議論慨慷,則東漢多徇義之夫;學術誇浮,則西晉無可用之士。 興言及此,太息隨之。 元以來,真人在位。 並興多士,以出異材。 眷惟淮海之英,久屈江湖之上。 迨茲顯擢,實慰輿情。 伏惟某官,名重儒林,才為國器。 深厚爾雅,非近世之時文;直諒多聞,蓋古人之益友。 代言未幾,華國著稱。 豈惟台省之光,抑亦邦家之慶。 過蒙疏示,深服謙。 顧慚衰病之餘,莫究欣承之意。 【謝右史啟(或題作除起居舍人謝啟)】 比者誤被聖恩,軫及棄物。 起於貶所,付以名藩。 牧養疲民,曾未施于薄效;躋攀近待,已再被于寵光。 祿既多則功不可微,職既崇而責猶當重。 顧懇辭之莫獲,念圖報之未能。 方以為憂,敢辱見慶。 此蓋某官德惟樂善,志務達人。 重緣姻好之私,賁以文詞之美。 捧讀數四,退增愧慚。 屬春候之向和,宜福祿之益固。 未遂披奉,但切傾懷。 【賀時宰啟】 伏審光膺考慎,峻陟宰司。 孚號揚廷,士識上心之所尚;置郵傳命,人知聖澤之將流。 靡不欣愉,至于鼓舞。 恭以某官,直方以大,廣博而良。 進以正而正邦,異乎求以求政。 貫六經百子之學,煥三代兩漢之詞。 昴稟自殊,偉蕭侯之八尺;斗南莫競,凜梁公之一人。 加以絶識見微,曠度舉遠。 清心省事,則法可使復結繩之約;強本節用,則貨可使若流泉之長。 材無不可范而成也,譬泥之在鈞;俗無不可易而善也,猶風之靡草。 是皆還至而有效,安見為事而無功。 蓋神考貽謀,已完具而可按;故成王纘要,宜纖悉以勿加。 此大雅兼持而不移,矧清衷圖任之愈篤。 豈ム疏逖,所獨詠歌。 惟民罔知,合語則聖。 凡有詔令,率先惠慈。 固已遐邇爭傳,室家胥慶。 顧此民逢此日之何幸,謂吾相勸吾君以愛人。 歡聲格于九天,乖氣消于萬匯。 在昔小國,如彼景公。 損己一言,退星三舍。 又況以禹、湯大信之誥,有夔、契同寅之言。 蠢爾憑生,猶知助順;赫然在上,豈不降康。 某愚有赤心,老無佞舌。 輒忘犯分,顧欲輸誠;然有難言,是在精智。 蓋無交則莫與,苟好謀則必成。 不惡而嚴,匪怒伊教。 終成大賴,豈曰自私。 伏念某遭時休明,賦命衰薄。 蚤粗蒙于遴選,比久幸于退藏。 天雨何私,笑流行之木偶;滄溟不改,嘆自蕩之波臣。 重以傾歲周旋,竊嘗撰屨;末途流落,無復掃門。 豈賴補息劓黥,雕圬糞朽;出見日,去盆望天。 悵末力之將殫,愧明恩之莫報。 乃利用安身之何有,倘奉法循理之可為。 民社非輕,猶承宣而惴惴;天淵靡外,亦戾躍以欣欣。 某限以在外,不獲躬詣省庭,預百執事賀鈞。 屏下情無任。 【下財啟】 夙緣契好,獲講婚姻。 顧門閥之雖微,恃臭味之不遠。 敬陳納幣之禮,以行奠雁之儀。 庶徼福于前人,永交歡于二姓。 【答求親啟】 藐爾諸孤,雖本軒裳之後;閔然衰緒,莫閒纂組之功。 伏承某人,儒術飭修,鄉評茂著。 許敦兄弟之好,永結琴瑟之歡。 瞻望高門,獲接登龍之峻;恪勤中饋,庶幾數馬之恭。 【與邁求親啟】 裡之遊,篤于早歲。 交朋之分,重以世姻。 某長子邁,天資樸魯,近憑遊藝之師傳。 賢小娘子,姆訓夙成,遠有萬石之家法。 聊伸不腆之幣,願結無窮之歡。 【徐州謝鄰郡陳彥升啟】 受代膠西,甫違仁庇;分符泗上,復托恩私。 祗見吏民,布宣條教。 郡有溪山之樂,庭無爭訟之煩。 曾何妄庸,獲此僥倖。 此蓋某官紀綱千里,儀表一方。 議論信于中朝,予奪公于多士。 衰罷無術,既常荷于兼容;勉厲自將,或無忝于知遇。 感懼之素,敷染難宣。 【湖州上監司先狀】 弭棹江郊,聳聞風采。 馳神德守,若奉誨音。 欣之深,敷宣莫究。 ●卷七十二 ◎書十一首 【上梅直講書】 某官執事。 軾每讀《詩》至《鴟》,讀《書》至《君》,常竊悲周公之不遇。 及觀史,見孔子厄于陳、蔡之間,而絃歌之聲不絶,顏淵、仲由之徒相與問答。 夫子曰:「匪兕匪虎,率彼曠野。 吾道非邪,吾何為于此?」顏淵曰:「夫子之道至大,故天下莫能容。 雖然,不容何病,不容然後見君子。 」夫子油然而笑曰:「回,使爾多財,吾為爾宰。 」夫天下雖不能容,而其徒自足以相樂如此。 乃今知周公之富貴,有不如夫子之貧賤。 夫以召公之賢,以管、蔡之親而不知其心,則周公誰與樂其富貴。 而夫子之所與共貧賤者,皆天下之賢才,則亦足與樂乎此矣。 軾七八歲時,始知讀書,聞今天下有歐陽公者,其為人如古孟軻、韓愈之徒。 而又有梅公者從之遊,而與之上下其議論。 其後益壯,始能讀其文詞,想見其為人,意其飄然脫去世俗之樂而自樂其樂也。 方學為對偶聲律之文,求鬥升之祿,自度無以進見于諸公之間。 來京師踰年,未嘗窺其門。 今年春,天下之士群至于禮部,執事與歐陽公實親試之。 誠不自意,獲在第二。 既而聞之人,執事愛其文,以為有孟軻之風。 而歐陽公亦以其能不為世俗之文也而取焉。 是以在此。 非左右為之先容,非親舊為之請屬,而向之十餘年間,聞其名而不得見者,一朝為知己。 退而思之,人不可以苟富貴,亦不可以徒貧賤。 有大賢焉而為其徒,則亦足恃矣。 苟其僥一時之幸,從車騎數十人,使閭巷小民聚觀而讚歎之,亦何以易此樂也。 第12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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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集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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