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關於精神上者 我民族有自尊之性質。 自以神明之冑,不當與夷狄齒。 故對於他民族,無平等之觀念。 至于用夏變夷,尤非所堪。 此種思想,為滿人所大不利彼以犬羊賤種入據九鼎。 假使我民族日懷猾夏之痛,死灰必燃,終為彼患。 蓋社會心理,常為事實之母。 果其民族精神,團結不解。 則雖怵于威力,為形式上的服從。 一旦爆發,若潰江河,決非彼等所能禦也。 彼故日謀所以使我民族死心盡氣者。 日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 飾之以淫辭,行之以威力。 莊廷釒龍之獄,戴南山之獄,查嗣庭之獄,陸生楠之獄,曾靜呂留良之獄,錢名世之獄,胡忠藻之獄,皆一二私人痛心種淪,時發微嘆,遂被蹤跡,而及于難。 直接使一二人受其痛苦,而間接使我民族箝口結舌,胥相忘于公義。 由是視異類若兄弟,戴仇讎為父母,剝喪廉恥,世為人奴。 嗚呼,賤胡操術若是工耶?今舉當時詔書,其心事之最明白顯露者如下:雍正七年九月癸未諭有云:我朝既仰承天命,為中外生民之主,則所以蒙撫綏愛育者,何得以華夷而有視。 而中外臣民,既共奉我朝以為君,則所以歸誠效順,盡臣民之道者,尤不得以華夷而有異心。 又云:本朝之為滿洲,猶中國之殊有籍貫。 舜為東夷之人,文王為西夷之人。 曾何損于聖德乎?詩言:戎狄是膺,荊舒是懲者,以其僭王猾夏,不知君臣之大義,故聲其罪而懲文之,非以其為夷狄而外之也。 其所根據者,為以君臣之大義,破種族之思想。 以為既成君臣,不當復問種族也。 而當時有排滿思想者,亦實不免以政治上之革命,與種族上之革命,混和同觀。 故彼所持之說,轉若鏗然有聲。 至今日,則知以一王室仆一王室,謂之易姓。 以一國家踣一國家,謂之亡國。 以一種族,克刂一種族,謂之滅種。 滿洲者,對於明朝則為易姓,而對於中國,對於我民族,則實為亡國滅種之寇讎。 誓當枕戈泣血,以求一洗。 而奚君臣之與有?噫б!五洲之族類繁矣!苟其不問種姓,惟強是從。 前則生番野獠,黑蠻紅夷,皆將可謂吾君,而奚止汝滿奴者!彼其利用儒術,摭拾一二尊君親上之語,欲以摧陷廓清華夷之大防,以蘄我民族死心歸化,罔敢有越志。 故雖一字之微,亦所不忽。 觀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諭:「朕覽本朝刊寫書籍,凡遇夷狄胡虜等字,每作空白,又或改易形聲。 如以夷為彞,以虜為鹵之類。 揣其意,蓋為本朝忌諱而避之。 不知此固悖理犯義不敬之甚。 此後臨文作字,刊刻書籍,如仍蹈前轍,將此等字空白及更換者,照大不敬律治罪。 」見《東華錄》雍正八年夫{艹爾}然民族,屢遘淫威,防觸忌諱,百方避之。 彼以為此之避我,乃遠我也。 使不我遠而反我親,然後相安,馴致相忘。 故其監謗之法,細微至此。 嗚呼,斧所及,不止形體,而深入於心術,不其酷哉!賊智相傳,其子弘曆,乃復跨灶。 取我四千年歷史而點竄之。 凡夷夏之閒,悉被掃抹。 夫歷史為民族精神所寄。 我民族于此,有深自表見者。 司馬光之作《通鑒》也,晉亡之後,繼以宋齊梁陳,未嘗使索虜纂統也。 王世貞之作《綱鑒》也,宋帝飄零□海,猶不著其失位。 明祖義師一起,即以紀元。 所以惡元之篡我也。 凡此皆民族精義所存。 彼纂《禦批通鑒輯覽》,概刪改之。 且齦齦致辨焉。 凡此皆謬托學術,以行其鬼蜮之技,狐蠱之智,欲我民族帖然歸化,自安順民而已。 然民族大義,中更磨礱,益發光瑩。 今日吾民族思想,更進一步,不復如前者之自尊而卑人。 而知以保種競存為無上義。 自今以往,我知彼族終無倖存之理也。 彼雖處心積慮以謀同化我,其安能,其安能! 準是以言,彼之不欲同化於我也若此,而強我民族使歸化于彼而卒無效也又若彼。 是以三百年滿漢之界,昭然分明。 他日我民族崛起奮飛,舉彼賤胡,悉莫能逃吾斧。 芟剃所餘,僅存遺孽。 以公理論,固宜以人類視之。 而以政策論,則狼性難馴,野心叵測,宜使受特別之法律。 若國籍法之於外人之歸化者可也。 如此,則彼有能力,自當同化於我。 否則,與美洲之紅夷同歸於盡而已。 如此,則使我民族自被征服者之地位,一躍而立於征服者之地位。 復民族同化公例上第二例之位置。 第4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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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4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