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則,四千年來,我民族實如第二例所云,多數民族吸收少數民族而使之同化。 我民族初本單純,後乃繁雜。 然實以吾族處主人之位,殊方異類,悉被卵翼。 相安既久,遂同化為一而成四萬萬之大民族。 嗚呼!今竟何如?自明亡以來,我民族已失第二例之位置。 而至于今,則將降而列第三例之位置。 滿洲與我民族不同。 此我民族所咸知者也。 即彼滿人,亦不然自附。 觀其《開國方略》云:「長白山在吉林烏拉城東南之東,有布庫哩山,山下有池曰布勒湖裡,相傳有天女三,浴于池。 有神鵲銜朱果,置季女衣取而吞之,遂有身。 生一男。 及長,命以愛新覺羅為姓,名曰布庫哩雍順」云云。 是則,滿族與我真風馬牛之不相及。 無他之問題可以發生。 彼其長白山下寧古塔邊,長林豐草,禽獸所居,孳乳蕃庶,乃奮其牙角,奔踔噬咋。 先取金遼部落,繼兼有元裔之蒙古,又繼兼有朝鮮,又繼兼有明之關外。 金遼語言相同之國也。 蒙古語言居處不同,而衣冠騎射同之國也。 朝鮮及明,則語言衣冠皆不同。 故用兵次第亦因之為先後。 語本魏源《聖武記》。 然金之與彼,實同族類。 《開國方略》曾嘗言之。 天女之說,其神話耳。 彼其東胡賤族西方謂之通古斯種,方以類聚,故所合至易。 遼及蒙古,視之有間矣。 至于朝鮮,則尤疏遠。 然彼未嘗涎之。 特以近在肘腋,劫以威力,使勿生變耳。 天命以來,所處心積慮以圖之者,厥惟中國。 終乃乘明之亡,疾驅入關,遂盜九鼎。 自是以後,與我民族相接益密。 夫以滿族與我民族相比較。 以雲土地,彼所據者長白山麓之片壤,而我則神州。 以雲人口,彼所擁者蕞爾之毳裘,而我神明之冑。 以雲文化,彼所享者鹿豕之生活,而我則四千年之文教。 相去天壤,不待言也。 彼既薦食不仰給於我,且無以為生。 使其絶對的不同化於我,必不足以營衛明矣。 使其絶對的同化於我,則一二世後將如螟蛉失其故形,而別有所天,是自殲其族也。 彼中梟酋,處此問題,苦心焦慮,匪伊朝夕。 卒乃得其所以自保而制人者。 為術有二:一曰,勿為我民族所同化;二曰,欲使我民族與之同化。 如是,則彼族可以長處主人之位,以宰制萬類。 其計彌工,其心彌毒。 順康雍乾以來,妙用此術,未嘗少變。 今鈎考歷史,刺取其真證實據,類列于左,以供參考。 一欲不為我民族所同化。 夫兩民族相遇,其性格相近而優劣之差少者,其同化作用速。 其性格相異而優劣之差少者,其同化作用遲。 其優劣之差遠者,其同化作用速。 此通例也語本日本小野塚博士《政治學》滿族與我文野相殊,不能以道里計。 蓋適合乎第三例者。 當同化進行時,滔滔然莫之能禦,勢將舉其言語文字居處飲食而一同於我。 此固當日之所不能免者也。 彼大酋思障其流,首嚴通婚之禁。 多爾袞入關,下令滿漢得通婚姻,其後撤回此令,通婚者罪不赦。 見蔣良騏《東華錄》夫滿之與我不同血族,復絶婚姻。 故二百年來,精神體質,未嘗少淆。 彼族所恃以自存者在此。 不然,以五百萬之民族,與四萬萬之民族相片半 合,在我民族,固蒙其惡質,而不及百年,彼族將無一存者,可決言也。 彼既自間其族系,乃復保守其所固有者,以自別於我。 利用其所擅長者,以凌制我。 其手段可別為二種: 第46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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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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