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意志,于男女之慾,其發現也為最著。 故完全之貞操,乃拒絶意志即解脫之第一步也。 夫自然中之法則,固是最確實者。 使人人而行此格言,則人類之滅絶,自可立而待。 至人類以降之動物,其解脫與墮落,亦當視人類以為準。 吠陀之經典曰:「一切眾生之待聖人,如饑兒之待慈父母也。 」基督教中亦有此思想。 珊列休斯于其「人持一切物歸於上帝」之小詩中曰:「嗟汝萬物靈,有生皆愛汝。 總總環汝旁,如兒索母乳。 攜之適天國,惟汝力是怙。 」德意志之神秘學者馬斯太哀克赫德亦云:「《約翰福音》云:余之離世界也,將引萬物而與我俱。 基督豈欺我哉!夫善人,固將持萬物而歸之於上帝,即其所從出之本者也。 今夫一切生物,皆為人而造,又各自相為用。 牛羊之於水草,魚之於水,鳥之於空氣,野獸之於林莽皆是也。 一切生物皆上帝所造,以供善人之用,而善人攜之以歸上帝。 」彼意蓋謂人之所以有用動物之權利者,實以能救濟之故也。 于佛教之經典中,亦說明此真理,方佛之尚為菩提薩垂也,自王宮逸出而入深林時,彼策其馬而歌曰:「汝久疲于生死兮,今將息此任載。 負余躬以遐舉兮,繼今日而無再。 苟彼岸其餘達兮,余將徘徊以汝待!」《佛國記》此之謂也。 (英譯《意志及觀念之世界》第一冊第四百九十二頁 然叔氏之說,徒引據經典,非有理論的根據也。 試問釋迦示寂以後,基督屍十字架以來,人類及萬物之慾生奚若?其痛苦又奚若?吾知其不異於昔也。 然則所謂持萬物而歸之上帝者,其尚有所待歟?抑徒沾沾自喜之說,而不能見諸實者歟?果如後說,則釋迦、基督自身之解脫與否,亦尚在不可知之數也。 往者作一律曰: 「生平頗憶挈盧敖,東過蓬萊浴海濤。 何處雲中聞犬吠,至今湖畔尚烏號。 人間地獄真無間,死後泥洹枉自豪。 終古眾生無度日,世尊只合老塵囂。 」 何則?小宇宙之解脫,視大宇宙之解脫以為準故也。 赫爾德曼人類涅之說,所以起而補叔氏之缺點者以此。 要之,解脫之足以為倫理學上最高之理想與否,實存於解脫之可能與否。 若夫普通之論難,則固如楚楚蜉蝣,不足以撼十圍之大樹也!今使解脫之事,終不可能,然一切倫理學上之理想,果皆可能也歟?今夫與此無生主義相反者,生生主義也。 夫世界有限,而生人無窮,以無窮之人,生有限之世界,必有不得遂其生者矣!世界之內,有一人不得遂其生者,固生生主義之理想之所不許也。 故由生生主義之理想,則欲使世界生活之量達于極大限,則人人生活之度,不得不達于極小限。 蓋度與量二者,實為一精密之反比例,所謂最大多數之最大福祉者,亦僅歸於倫理學者之夢想而已。 夫以極大之生活量,而居于極小之生活度,則生活之意志之拒絶也奚若?此生生主義與無生主義相同之點也!苟無此理想,則世界之內,弱之肉,強之食,一任諸天然之法則耳,奚以倫理為哉!然世人日言生生主義,而此理想之達于何時,則尚在不可知之數。 要之理想者,可近而不可即,亦終古不過一理想而已矣。 人知無生主義之理想之不可能,而自忘其主義之理想之何若,此則大不可解脫者也。 夫如是,則《紅樓夢》之以解脫為理想者,果可非薄也歟?夫以人生憂患之如彼,而勞苦之如此,苟有血氣者,未有不渴慕救濟者也──不求之於實行,猶將求之為美術。 獨《紅樓夢》者,同時與吾人以二者之救濟。 人而自絶于救濟則已耳,不然,則對此宇宙之大著述,宜如何企踵而歡迎之也! △ 第五章 余論 自我朝考證之學盛行,而讀小說者,亦以考證之眼讀之。 於是評《紅樓夢》者,紛然索此書之主人公之為誰,此又甚不可解者也。 夫美術之所寫者,非個人之性質,而人類全體之性質也。 惟美術之特質,貴具體而不貴抽象。 於是舉人類全體之性質,置諸個人之名字之下。 譬諸「副墨之子」、「洛誦之孫」,亦隨吾人之所好名之而已。 善於觀物者,能就個人之事實,而發見人類全體之性質。 今對人類之全體,而必規規焉求個人以實之,人之知力相越,豈不遠哉!故《紅樓夢》之主人公,謂之賈寶玉,可謂之子虛烏有先生可,即謂之納蘭容若、謂之曹雪芹,亦無不可也。 綜觀評此書者之說,約有二種:一謂述他人之事,一謂作者自寫其生平也。 第一說中,大抵以賈寶玉為即納蘭性德。 其說要非無所本。 案性德《飲水詩集·別意》六首之三曰: 「獨擁餘香冷不勝,殘更數盡思騰騰!今宵便有隨風夢,知在紅樓第幾層?又《飲水》詞中“閒中好」一闋云: 「別緒如絲睡不成,那堪孤枕夢邊城!因聽紫塞三更雨,卻憶紅樓半夜燈。 」又「減字木蘭花」一闋詠新月云:「莫教星替,守取圓終必遂。 此夜紅樓,天上人間一樣愁。 」 紅樓之字凡三見,而云夢紅樓者一。 又其亡婦忌日,作金縷曲一闋,其首三句云:「此恨何時已,滴空階寒更雨歇,葬花天氣。 」 葬花二字,始出於此。 然則《飲水集》與《紅樓夢》之間,稍有文字之關係,世人以寶玉為即納蘭侍衛者,殆由於此。 然詩人與小說家之用語,其偶合者固不少。 苟執此例以求《紅樓夢》之主人公,吾恐其可以傅合者,斷不止容若一人而已。 若夫作者之姓名。 遍考各書,未見曹雪芹何名,與作書之時月,其為讀此書者所當知,似更比主人公之姓名為尤要。 顧無一人為之考證者,此則大不可解者也。 第4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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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4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