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十三年六月,皖有妄男子徐錫麟,懷火器,乘間竊發擊殺巡撫恩中丞。 徐素革命邪說,而浙人也。 由是浙中官吏大恐,上下求索,得山陰女子秋瑾,用紳士言,謂其力足為亂,展轉周內殺之。 既殺,其家族懼連坐,主棄柩中野,莫敢營葬。 遺骸漂泊,行路興哀。 夫人素識秋瑾,傷其暴露,則以謂掩骼埋,經典攸垂。 藉第令死者素行不軌,殺之無冤,然其屍柩如此,此誠同類所宜動心者。 且朝廷律令,固無不許掩瘞罪骸明文。 三十三年十二月,乃與石門徐女士寄塵,購隙地西泠橋畔葬焉。 其隱刑愍辜,不欺其意又如此。 夫使為義而無所犧牲,不歷險難,而令名可以坐享,則其事無待于賢者。 此吾于廉夫人之事,所為重有感也!光緒三十四年九月,果有御史常徽奏請平秋瑾之墓,並將吳芝瑛、徐寄塵等嚴拿懲辦。 廷旨交浙撫察看辦理。 於是一時群議,大為不平,中外報章,多為論說。 而江蘇紳士尤憤激,爭署名上書江督端制軍、蘇撫陳中丞,爭其事,為辨誣。 當此之時,夫人方病咯血,臥上海德國醫院中為治療。 聞此乃遽歸其家曰:「吾不願更居洋場醫院間,若托異族保護然,以為不知者詬議也。 」其始終為遵守法律國民,臨難不幸苟免又如此。 北京公理教會,協和女書院院長美國麥美德女士,與夫人當庚子義和拳之變,為患難交,素稔夫人行誼,則大敬愛之。 聞其事,意夫人素剛然,必不肯往對簿,恐事急,萬一前死,焦然大戚,馳書諄誡夫人勿為諒,且以國家大義責之,其語絶痛。 又自任凡可免夫人于厄者,願儘力無不為。 則先於西報述夫人事蹟梗概,欲使中外咸知其詳,且將有所合力。 已而事稍稍解。 麥女士寓書廉郎中曰:宜使侯官嚴復為之傳。 故傳之如右方。 論曰:吾國禁女子于外事者,四千餘年。 干外事者,微論惡也,即善有不可。 世變大異,至今思想議論,乃略殊前。 顧女子行事,稍稍露鋒穎,循常之徒,輒相視大詫,甚者以為宜誅。 嗟夫!使吾國禮俗長此終古,則亦已耳。 必以進步為期,凡此皆所必至應有者也,義何訝乎?廉夫人者,吾先友摯甫先生猶子,平生多聞長者精至獨往之言,故能不循作自樹立如此。 嗚呼!男子可以興矣。 ○原強 今之扼腕奮今,講西學譚洋務者,亦知近五十年來,西人所孜孜勤求,近之可以保身治生,遠之可以經國利民之一大事乎?達爾文者,英之講動植之學者也。 承其家學,少之時,周歷瀛寰。 凡殊品詭質之草木禽魚,α集甚富。 窮精眇慮,垂數十年,而著一書,曰《物種探原》。 自其書出,歐美二洲,幾于家有其書,而泰西之學術政教,一時斐變。 論者謂達氏之學,其一新耳目,更革心思,甚于奈端氏之格致天算,殆非虛言。 其書謂:物類繁殊,始惟一本。 其降而日異者,大抵以牽天系地之不同,與夫生理之常趨于微異;洎原遠流分,遂闊絶相懸,不可復一。 然而此皆後天之事,因夫自然,馴致如是,而非太始生理之本然也。 其書之二篇為尤著,西洋綴聞之士,皆能言之,談理之家,摭為口實,其一篇曰:物競,又其一曰:天擇。 物競者,物爭自存也;天擇者,存其宜種也。 意謂民物于世,樊然並生,伺食天地自然之利矣。 然與接為構民物。 民物各爭,有以自存。 其始也種與種爭,群與群爭,弱者常為強肉,愚者常為智役。 及其有以自存而遺種也,則必強忍魁桀,し捷巧慧,而與其一時之天時地利人事最其相宜者也。 此其為爭也,不必爪牙用而殺伐行也。 習于安者,使之為勞,狃于山者,使之居澤,以是以與其習于勞、狃于澤者爭,將不數傳,而其種盡矣。 物競之事,如是而已。 是故每有太古最繁之種,風氣漸革,越數百年數千年,消磨歇絶,至于靡有孑遺,如辨學家之古禽古獸是已。 動植如此,民人亦然。 民人者,固動物之類也,達氏總有生之物,標其宗旨,論其大凡如此。 至于證闡明確,然有當於人心,則非親見其書者,莫能信也。 此所謂以天演之學,言生物之道者也。 第3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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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39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