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此諸惑,更仆難終。 中興道銷,丁于陽九。 鬼難曹社之謀,人乏秦庭之泣。 將標之葉,無所假悲風,已隕之淚,不足煩哀響。 後之人俯仰悲憂,追原禍始,則能不歸獄于畛域橫生,肝膽楚越,至死不悟之士夫也哉!夫人即至愚,即至不肖,無有甘為棕黑諸奴者。 無有戕其子孫種族,不惻然動念者。 夫人而果忍棄子孫,土苴生命,蟬蛻衣冠,則吾亦不能起槁木死灰,而炭養之,呼吸之。 如其不然,則何如當一息尚存之際,大出其心思才力,與當世豪傑之士,任俠之夫,朝夕皇皇,剖心泣血,求萬有一當之策,以弭內亂而存遺種,廣智學而公民權。 雖海口喪盡,稅務喪盡,軍械窳盡,猶能如瑞士之研求公法,政藝精強,屹然存於群雄易夾之間。 萬一各國有變,因時崛起,則華盛頓之興于一成一旅,與意大利普魯士日本之席危而安,宅弱而強者,尚將勉圖于後日,而奮興之氣不衰。 雖然,言之匪艱,行之為艱。 凡百君子,不欲圖存則已,如欲圖存,則易獨而群,易私而公,易傾軋排忌之心,而守望扶持,光明浩落,如揩鏡然,去其垢而磨其光,如治河然,浚其源而卒其流,則必自祛惑始矣。 ○公法通義 余覽公法所治,冠帶之倫,北極北冰洋,東南窮澳大利亞,西南折好望角,西偃西半球而矩之。 舉輪舟鐵路電線之所通,阿屯姆力之所積,靡勿挾性法例法二者,為結盟締好之機牙。 何其侈也!春秋之始,未嘗不詳內略外,內諸夏,外四裔,未嘗不殊會夷狄。 及其季也,中國亦新夷狄,夷狄進中國則中國之。 子思子發其微曰: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 董江都曰:正朝夕者視北辰,正嫌疑者視聖人。 夫黜周王魯,非王春秋也,王萬世也。 王萬世何也?王以經權之學也。 孟子曰: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 民氣堙鬱,烏乎興?民智つ窒,烏乎正?性法者,開民智之大經也。 孔子精權學,于蔡仲存君見之。 孟子精權學,于子莫執中衡之。 例法者,通民氣之微權也。 秦以網羅錮經學,宋元明以蔽聰塞明錮經權二學。 於是管穴之士,尊于昌平,荒落之儒,藝于朽壤。 即無性法例法之學乘之,蓋崑崙絶紐,義轡不馳久矣。 而況彼之儒者,日抱其溝通君民機宜和戰之公義,決黑白,評異同,坌湧瀾翻,全球就勒。 而我萃千萬衿櫻,箋釋蟲魚,批抹風月。 中朝之律例弗聞也,遑言羅馬。 目前之交涉不知也,遑問虎哥。 聒而與之言公法,則詫曰異端。 洎其得志,坐視國家迫脅欺朦之辱,若秦越人之肥瘠,漠不關心。 嗚呼!同文館之立,三十年于茲矣,能精政治律例之學者,蓋難其人,謂非士大夫之責哉! 今議者曰:公法之言,娓然陳矣,其僅實憑虛理。 弱者不能仰而企,強者扌間然違之。 同同,莫敢誰何。 甚且予強者以桎梏弱者之權,而賫盜糧,而藉寇兵。 況公法家所論,有正法,有便法,本亦游移兩可,出奴入主,高下在心,何適之從?其尤可疑者,一千八百五十八年,英法諸國,許土耳其為自主國,且屢言之曰:土人自今入公法。 是年英法俄義四國立約,嗣後不得視中國在公法外。 又申明之曰:得共享公法之利益。 然其于土耳其偶有交涉,終以異教詆排。 于中國,則商務界務教務稅務,無一得附平權之義。 然則公法直無裨人國,而益之牢阱也。 子曰,不然。 公法者,萬國之春秋也。 《春秋》折獄,僅一二行之西漢之世,其後無聞焉。 無他,漢以來治經為祿利之途,士氣靡矣。 故欲抑民,先抑士,欲抑士,先抑士之抵掌伸眉權衡天下之具。 後世並祿利經義之途奪之,別有所謂詞章帖括者。 幸其汶暗於政學而末吾繩焉,以視西國之布衣下士,憑空理以爭天下事,浸登之日報,浸用之政府,浸推之壇坫,其宅心公私,何不侔哉!是故《春秋》亡,律學晦,種禍亟。 以聾遇聰,以盲遇明,以吃遇辯,以侷促瓮牖精疲力{艹爾}之餘生,遇上下平權抗論五洲之人士,若之何不窮且蹶也!今夫西國政事,公法家所不許者多。 其遇疑難棘手之處,或相持不得盡其公理,容有遷就強弱大小,間畫畛域,以模棱政府之心者。 其實虎哥宗旨,本不爾爾。 故公法學之行于西國,不過十之五六。 大抵文致太平之時未至耳。 夫以西國政府,尚不盡如公法家之用心以劑于平,而謂中西交涉,復無公法家與之相持。 彼顧能揭其不樂於本國者,輸之中國,此理所必無者也。 目論之士,不咎彼國不守公法之徒,不咎我國不研公法之失,乃欲並公法而疵之,而廢之,不此亻真乎! 第3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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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3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