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卷所載,中國人言西學之書,蒐羅殊隘。 其海內通人,或有書成而未刻,刻成而鄙人未及見者,當復不少。 管窺蠡測,知其孤陋。 若夫坊間通行之本,有稗販前人,割裂原籍以成書者,乃市儈射利之所為,方聞之士所不屑道,概不著錄,以示謹嚴,非羅漏也。 一、中國人言西學之書,以遊記為最多。 其餘各種,亦不能以類別。 今用內典言人非人,化學家言金非金之例,區為遊記類,非遊記類二門。 一、近人頗有以譯本之書,而歸入自著書之中,不標譯字者,概為疏通證明,仍入諸譯書表中,不援名從主人之例。 一、表後附札記數十則,乃昔時答門人問之語,略言各書之長短及某書宜先讀,某書宜緩讀。 雖非詳盡,初學觀之,亦可以略識門徑。 故竊取過而存之之義,附見末簡,名曰《讀書法》。 博雅君子,諒無哂之。 若其芻蕘之見,則略具所著《西書提要》中,此不能多及也。 ○大同譯書局敘例 譯書真今日之急圖哉!天下識時之士日日論變法。 然欲變士,而學堂功課之書,靡得而讀焉;欲變農,而農政之書靡得而讀焉;欲變工,而工藝之書靡得而讀焉;欲變商,而商務之書靡得而讀焉;欲變官,而官制之書靡得而讀焉;欲變兵,而兵謀之書靡得而讀焉;欲變總綱,而憲法之書靡得而讀焉;欲變分目,而章程之書靡得而讀焉。 今夫瞽者雖不忘視,跛者雖不忘履,其去視履固已遠矣。 雖欲變之,孰從而變之?無已,則舉一國之才智,而盡出於此一途也。 故及今不速譯書,則所謂變法者盡成空言,而國家將不能收一法之效。 雖然,官譯之書,若京師同文館天津水師學堂上海製造局,始事迄今,垂三十年,而譯成之書不過百種。 近且悉輟業矣。 然則,以此事望之官局,再自今以往,越三十年,得書可二百種。 一切所謂學書農書工書商書兵書憲法書章程書者,猶是萬不備一。 而大事之去固已久矣。 用是憤懣,聯合同志,創為此局。 以東文為主,而輔以西文。 以政學為先,而次以藝學。 至舊譯希見之本,邦人新著之書,其有精言,悉在採納。 或編為叢刻,以便購讀,或分卷單行,以廣流傳。 將以洗空言之誚,增實學之用。 助有司之不逮,救燃眉之急難。 其或憂天下者之所樂聞也。 一、本局首譯各國變法之事,及將變未變之際一切情形之書,以備今日取法。 譯學堂各種功課,以便誦讀。 譯憲法書以明立國之本。 譯章程書以資辦事之用。 譯商務書以興中國商學,輓回利權。 大約所譯先此數類。 自余各門,隨時閒譯一二。 種部繁多,無事枚舉。 其農書則有農學會專譯,醫書則有醫學會專譯,兵書則各省官局尚時有續譯者,故暫緩焉。 一、舊譯之書,或有成而未刻,刻而已佚者,隨時搜取印布,或編為叢書,以便新學購讀。 一、中國人所著或編輯之書,有與政教藝學相關,切實有用者,皆隨時印布。 一、海內名宿,有自譯自著自輯之書,願托本局代印者,皆可承印。 或以金錢奉酬,或印成後以書奉酬,皆可隨時商訂。 同志之士,想不吝見教 一、本局所印各書,行款裝潢,悉同一式。 散之則為單行本,合之則為叢書。 收藏之家,致為便益。 一、本局系集股所立,不募捐款。 印出各書,譯費印費,所縻甚巨。 已在上海道署存案。 翻印射利者究治。 ☆麥孟華○論中國變法必自官制始 第2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晚清文選》
第2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