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國之古等印度,土地之沃邁突厥,而因沿積弊,不能振變,亦伯仲于二國之間。 以故地利不闢,人滿為患。 河北諸省歲雖中收,猶道堇相望;京師一冬,死者千計。 一有水旱,道路不通,運賑無術,任其填委,十室九空。 濱海小民,無所得食,逃至南洋美洲諸地,鬻身為奴,猶被驅迫,喪斧以歸。 馴者轉于溝壑,黠者流為盜賊。 教匪會匪,蔓延九州,伺隙而動。 工藝不興,商務不講,土貨日見減色;而他人投我所好,製造百物,暢銷內地,漏卮日甚,脂膏將枯。 學校不立,學子于帖括外一物不知。 其上者考據詞章,破碎相尚,語以瀛海,瞠目不信。 又得官甚難,治生無術,習於無恥,瞢不知怪。 兵學不講綠營防勇,老弱癖煙,凶悍騷擾,無所可用。 一旦軍興,臨事募集,半屬流モ。 器械窳苦,饟糈微薄。 偏裨以上,流品猥雜,一字不識,無論讀書;營例不諳,無論兵法。 以此與他人學問之將,紀律之師相遇,百戰百敗,無待交綏。 官制不善,習非所用,用非所習。 悉權胥吏,百弊蝟起。 一官數人,一人數官,牽制推諉,一事不舉。 保獎朦混,鬻爵充塞,朝為市儈,夕登顯秩。 官途壅滯,誤補窘悴,非鑽營奔競,不能療饑;俸廉微薄,供億繁浩,非貪污惡鄙,無以自給。 限年繩格,雖有奇才,不能特達,必俟其筋力既衰、暮氣將深,始任以事。 故肉食盈廷,而乏才為患。 法弊如此,雖敵國外患晏然無聞。 君子猶或憂之,況于以一羊處群虎之間,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寢其上者乎? 孟子曰:「國必自伐,然後人伐之。 」又曰:「未聞以千里畏人者也。 」又曰:「能治其國家,誰敢侮之?」中國戶口之眾,冠于大地;幅員式廓,亦俄英之亞也。 礦產充溢,積數千年未經開採;土地沃衍,百植並宜。 國處溫帶,其民材智。 君權統一,欲有興作,不患阻撓。 此皆歐洲各國之所無也。 夫以舊法不可恃也如彼,新政之易為功也又如此,何舍何從,不待智者,可以決矣。 難者曰:今日之法,匪今伊昔。 五帝三王之所遞嬗,三祖八宗之所詒謀,累代率由,歷有年所。 必謂易道乃可為治,非所敢聞。 釋之曰:不能創法,非聖人也;不能隨時,非聖人也。 上觀百世,下觀百世,經世大法,惟本朝為善變。 入關之初,即下剃髮之令,頂戴翎枝,端罩馬褂,古無有也,則變服色矣。 用達海創國書,借蒙古字以附滿洲音,則變文字矣。 用湯若望、羅雅谷作憲書,參用歐羅巴法,以改大統歷,則變曆法矣。 聖祖皇帝,永免滋生人口之賦,併入地賦,自商鞅以來,計人之法,漢武以來,課丁之法,無有也,則變賦法矣。 舉一切城工河防,以及內廷營造,行在治蹕,皆僱民給直,三王于農隙使民,用民三日,且無有也,則變役法矣。 平民死刑,別為二等,曰情實,曰緩決,猶有情實而不予句者,仕者罪雖至死,而子孫考試入仕如故,如前代所沿,夷三族之刑,發樂籍之刑,言官受廷杖,下鎮撫司獄之刑,更無有也,則變刑法矣。 至于國本之說,歷代所重,自理密親王之廢,世宗創為密緘之法,高宗至于九降綸音,編為《儲貳金鑒》,為世法戒,而瞢儒始知大計矣。 巡幸之典,諫臣所爭,而聖祖、高宗,皆數幸江南,木蘭秋,歲歲舉行;昧者或疑之,至仁宗貶謫松筠,宣示講武習勞之意,而庸臣始識苦心矣。 漢、魏、宋、明,由旁支人繼大統者,輒議大禮,爭訟;高宗援據《禮經》,定本生父母之稱,取葬以士、祭以大夫之義,聖人制禮,萬世不易,觀以醇賢親王之禮,而天下翕然稱頌矣。 凡此皆本朝變前代之法,善之又善者也。 至于二百餘年,重熙累洽,因時變制,未易縷數。 數其犖犖大者,崇德以前,以八貝勒分治所部,太宗與諸元弟,朝會則共坐,餉用則共出,俘虜則均分;世祖入關,始嚴天澤之分,裁抑諸王驕蹇之習,遂壹寰宇,詒謀于今矣。 累朝用兵,拓地數萬里,膺閫外之寄,多用滿蒙;逮文宗而兼用漢人,輔臣文慶,力贊成之,而曾左諸公,遂稱名將矣。 八旗勁旅,天下無敵,既削平前三藩後三藩,乾隆中屢次西征,猶復簡調前往,朝馳羽檄,夕報捷書;逮宣宗時,而同知索倫兵不可用。 三十年來,殲蕩流寇,半賴召募之勇以成功,而同治遂號中興矣。 內而治寇,始用堅壁清野之法,一變而為長江水師,再變而為防河圈禁矣。 外而交鄰,始用閉關絶市之法,一變而通商者十數國,再變而命使者十數國矣。 此又以本朝變本朝之法者也。 吾聞聖者慮時而動,使聖祖世宗生於今日,吾知其變法之鋭,必不在大彼得威廉第一睦仁之下也。 記曰:法先王者法其意。 今泥祖宗之法,而戾祖宗之意,是烏得為善法祖矣乎? 第2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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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第2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