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論此次敗衄之故,由海軍則丁汝昌主之,從前避倭不敢當敵,及至渡送銘軍,倉卒接戰,而致遠衝鋒獨進,無一艦繼之者,丁汝昌之督師為有方乎?斬先逃之濟遠管帶,而獨寬統帥之罰,于法未平,海軍之氣不能振。 陸軍之敗,由衛汝貴望風先逃,葉志超繼之。 聞未敗之先數日,左寶貴密電,有如撤衛汝貴一軍,則諸將尚有致死,否則同歸於盡等語。 蓋以衛汝貴虐遇韓民,姦淫擄掠,無所不至,以致韓民視我為仇,大軍無所得食,軍敗之時,父子服叢葦中,幾為其下所殺。 又平時剋扣糧餉,虐遇軍士,所有種種罪狀,罄竹難書,然而天下之人知朝廷必不能誅此兩人也。 李鴻章一日不去,北洋兩巨奸一日不能伏法,三軍之氣一日不能振作,潰敗之局,一日不能輓回。 何也?三軍之氣,視統帥之賞罰為鼓舞。 如海軍劉步蟾被劾,李鴻章反使護理水督,林國祥力竭船沉,李鴻章反請暫行褫革。 甚且以首先潰敗,貽誤大局之衛汝貴,而李鴻章反以為得力。 種種顛倒功罪,務使敢戰之士,人人氣沮,如此而三軍之眾有不解體者乎?倭主出居廣島親自督師。 八月初間即聞有限二十日取平壤之說,而平壤果于十六日失守。 今又聞四禮拜取奉天矣。 又聞九月內破津沽矣。 敵兵統九萬大隊入寇朝鮮不已,進而盛京津沽不已,則京師重地所必窺伺。 我戰守之備無一足恃,而專委命于一昏庸驕蹇傷心誤國之李鴻章,如此而謂陵寢之無動,京師之必無警,誰能保之也?軍事初起時,若宋慶若劉永福皆忠勇發憤,請赴前敵,而皆阻于李鴻章之壅遏。 即淮軍一聶士成,津人一曹克忠,號稱能戰,于諸將中為優,而李鴻章必黨其私人,以遏抑之。 頃聞命宋慶節制前敵諸軍矣,若仍以李鴻章為後路,恐逞其妒忌之心,行其阻撓之計,文書之呼應不靈,餉械之接濟多缺,平壤覆轍,又為寒心。 天下士民公論,李鴻章不以嚴譴去津,則天下之精兵猛將,必不能得其死力,以輓回既潰之局。 故李鴻章一人之去留,實于宗社安危,生民休戚相關係。 伏維皇上乾綱獨斷,速賜施行。 再若囿于庸議,遷就遲疑,則士氣仍前畏葸,而奉天之震動,威旅之失守,皆在意中。 萬一部都有失,近畿告警,變起倉卒,雖食李鴻章之肉,於事奚裨?且恐以罪人不去之故,致朝廷日下急詔,而天下之兵觀望不前,有非臣之所忍言者。 此則同聲感憤,而不敢不瀝陳我皇上之前者。 如蒙皇上採擇芻言,斷以行之,請量簡知兵大員,老成宿望者,星馳往代,速籌戰備。 非不知臨敵易帥,兵家所慎。 但以李鴻章怙私縱敵,後患孔長,斷難再事姑容,坐視大局糜爛。 伏乞迅賜罷斥,然後宗社可安,軍氣可振,東潘亦可期恢復。 天下幸甚!生民幸甚! ☆彭玉麟○力阻和議片 再,臣正封摺間,適接督臣張樹聲緘致總署電音,得悉署直隷督臣李鴻章方與法酋議款,聞之不勝駭異。 伏維法夷犯順,率土同仇。 臣昨奉光緒十年三月二十六日上諭,飭臣等振刷精神,竭誠籌辦防務。 臣當宣示各軍,莫不踴躍歡呼,激昂思奮。 乃甫數日,而忽有議款之舉。 得毋阻赴義之心,而褫敵愾之氣。 況今日法夷有斷斷乎不可款者。 臣素愚戇,忘其冒昧,有不容已於言者,請為皇太后皇上一一陳之。 法夷無端生釁,殘我屬國。 及我出師保護,又復肆其豕突撓敗我師,迄今並未大加懲創,遽與議和,何以張國威示天下?不可許者一。 法夷並未受創,翻然請款,是必中藏詭譎,或怠我師,而徐乘其後,或謀緩我,而誤以多方,其害無窮,不可許者二。 既與議款,不索兵費,更為叵測。 該夷惟利是視,忽棄日前所索巨萬之費不言,但言越境通商,其中不免有詐,恐將來必有十倍取償于後者。 瘠中華以奉島夷,飾目前以釀邊患,不可許者三。 以外強中乾之法夷,憑陵我藩服,吞噬我疆土,堂堂中華不勤遠略,不問其罪,轉降心相從,以就其和,使之此次得志,而效顰法夷者,必狺狺然環向而起。 是款一法夷,而轉來無數法夷也。 群謀日滋,隱憂方大,不可許者四。 雲南物產富饒,五金之礦,翠玉之璞,艷稱于世,久為西人所垂涎。 若與議款,由蒙自以內,許其通商,迨為日既久,形勢險隘,彼皆周知,廣傳邪教,以張羽翼。 一旦竊發,不僅通商,將何以支?不可許者五。 此五不可者,人人知之。 倘漫不加察,貿貿焉亟與議和,以為國計萬全,臣固未敢信也。 第18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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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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