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封關雲者,為斷鴉片也。 若鴉片果因封關而斷,亦何憚而不為。 惟是大海茫茫,四通八達,鴉片斷與不斷,轉不在乎關之封與不封。 即如上冬以來,已不准英夷貿易,而臣等今春查訪外洋信息,知其將貨物載回夷埠,轉將煙土換至粵洋。 並聞奸夷口出狂言,謂關以內法度雖嚴,關以外汪洋無際。 通商則受管束,而不能違禁,不通商則不受管束,而正好賣煙。 此種貪狡之心,實堪令人髮指。 是以臣等近日更不得不于各海口倍加嚴拿。 有一日而船煙並獲數起者。 可見英夷貨去煙來之言,轉非虛捏。 不然,以外洋風浪之惡,而英夷仍不肯盡行開去,果何所圖? 若如原奏所云,大小民船,概不准其出海,則又不能。 緣廣東民人,以海面為生者,尤倍于陸地。 故有漁七耕三之說。 又有三山六海之謡。 若一概不准其出洋,其勢即不可以終日。 至捕漁者,只許在附近海內,此說雖亦近情。 然既許出洋,則風信靡常,遠近幾難自定,又孰能于洋面而阻之?即使責令水師查禁,而晝伏則夜動,東拿則西逃,亦莫可如何之事。 臣林則徐上年刊立章程,責令口岸澳甲,編列船號,責以五船互保,又令于風帆兩面,及船身兩旁,悉用大字書寫姓名,以及裡居牌保。 惟船數至於無算,至今尚未編完。 繼又通行沿海縣營,如有夷船竄至該轄,無論內洋外洋,均將附近各船,暫禁出口。 必俟夷船遠遁,始許口內開船。 其平時出入漁舟,逐一驗查,只許帶一日之糧,不得多攜食物。 若銀兩洋錢,尤不許隨帶出口。 庶可少除接濟購買之弊。 至大黃茶葉二物,固屬外夷要需。 惟臣等歷查向來大黃出口,多者不過一千擔。 緣每人所用無幾,隨身皆可收存,且尚非必不可無之物。 不值為之厲禁。 惟茶葉歷年所銷,自三十餘萬擔至五十餘萬擔不等。 現在議立公所,酌中定製,不許各夷逾額多運。 即為箝制之方。 然第一要義,尤在沿海各口,查拿偷漏。 若中路封關,操之過蹙,而東西各路,得以偷販出洋,則正稅徒虧,而漏卮依然莫塞。 是以制馭之道,惟貴平允不偏,始不至轉生他弊。 若謂他國買回之後,難保不轉賣英夷,此即內地行鋪互售尚難家至日見,而況其在域外乎? 要知英夷平日廣收厚積,本有長袖善舞之名。 其分賣他夷,以牟餘利,乃該夷之慣技。 今斷絶貿易之後,即使從他夷轉售一二,亦已忍垢蒙恥,多吃暗虧。 譬如大賈殷商,一旦僅開子店,寄人籬下,已覺難堪。 惟操縱有方,備防無懈,則原奏所謂該夷當畏懼而求我者,將於是乎在矣。 至于備火船,練鄉勇,募善泅之人等事,則臣等自上年至今,皆經籌商辦理。 惟待相機而動。 即各山淡水,上年本已派弁守之。 始則夷船以布帆兜接雨水,幾于不能救渴。 繼而覓諸山麓,隨處汲取不窮,則已守不勝守,似毋庸議。 總之,馭夷宜剛柔互用,不必視之太重,亦未便視之太輕。 與其涇渭不分,轉致無所忌憚,曷若薰蕕有別,俾皆就我範圍。 而且用諸國以並拒諸夷,則有如踣鹿。 若因英夷而並絶諸國則不啻驅魚。 此際機宜,不敢不慎。 況所杜絶者,惟在鴉片。 即原奏亦云,凡有夾帶鴉片夷船,無論何國,不准通商。 則不帶鴉片者,仍皆准予通商,亦已明甚。 彼各國夷人,原難保其始終不帶。 若果查出夾帶,應即治以新例。 不但絶其經商。 如其無之,自不在峻拒之列也。 又另片請將澳門西洋貿易,定以限制。 查上年臣林則徐先已會同前督臣鄧廷楨暨臣豫堃節次商議及之。 嗣經核定章程,諭令澳門同知,轉飭西洋夷目遵照。 即如茶葉一項,每歲連箱,準給五十萬斤,仍以三年通融並計,以示酌中之道。 其他分條列款,該夷均已遵行。 本年正月澳內容留英夷,即暫停西洋貿易。 迨其將英夷驅出,仍即準令開關。 亦與原奏請議章程,不謀而合。 至所請責令澳夷代英夷保結一節,現既不准英夷貿易,自可毋庸置議。 密陳定海夷情片·林則徐 再臣等因粵洋現有英船,自必常通浙信,是以屢經設法密探定海情形。 偶有覓得夷信,譯出漢文,知此次領兵攻定海城者,名曰布嘛啉,其統兵之夷目一人,名曰咖至義律,系東印度水師提督。 所坐夷船最大,名曰麥爾威厘,有炮七十四門。 該船進定海港口時,碰于大礁之上,底穿一孔,入水甚深,幾于沉沒。 又有帶兵夷官職分頗大之呵蘭打,被我師打死。 現在英逆甚望法海居民,回至該處與之同住。 而民人屢招不至。 所出章程,亦無人肯信。 沿海漁船,悉皆避去。 各夷船本系隨帶鴉片,售作資糧。 今已火食無多。 轉瞬風色將轉,均甚愁急等情。 是其伎倆之窮,已可概見。 臣等竊思粵省民人患其與夷相習,而此時浙省之民轉欲其習于夷而後便於行事。 若如夷信所言,火食無多,又恐風色將轉,是正有可乘之機。 與其交鏑于海洋,未必即有把握,莫若誘擒于陸地,逆夷更無能為。 或將兵勇扮作鄉民,或將鄉民練為壯勇,陸續回至該處,詐為見招而返,願與久居。 一經聚有多人,約期動手,殺之將如鷄狗。 行見異種無遺。 惟機緘不可泄露。 現聞該逆中有咭吐立一名,偽為定海縣官。 其人能為華言,更須防其詭計。 臣等已具密函,飛致浙江撫臣烏□斟酌辦理。 第系遙揣情形,未知當否?謹再附片密陳。 密陳夷務不能歇手片·林則徐 再臣渥受厚恩,天良難昧。 每念一身之獲咎猶小,而國體之攸關甚大。 不敢不以見聞所及,敬為聖主陳之。 第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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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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