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四歲而孤,家貧無資,太夫人以荻畫地,教以書字,多誦古人篇章,使學為詩。 及其稍長,而家無書讀,就閭裡士人家借而讀之,或因而抄錄,抄錄未畢,而已能誦其書。 以至晝夜忘寢食,惟讀書是務。 自幼所作詩賦文字,下筆已如成人。 兵部府君閲之,謂韓國太夫人曰:「嫂無以家貧子幼為念,此奇兒也,不惟起家以大吾門,他日必名重當世。 」及舉進士時,學者方為四六,號時文,公已獨步其間。 天聖七年,補國子監生。 是秋取解,明年南省試,皆為第一人,由是名重當世。 及景中,在西京,與尹公洙偕為古文。 已而有詔,戒天下學者盡為古文。 獨公古文既行,遂擅天下。 四十年間,天下以為模範,一言之出,學者競相傳道,不日之間,流布遠近,外至夷狄,莫不仰服。 後進之士,爭為門生,求受教誨。 當世皆以為自兩漢後,五六百年,有韓退之;退之之後,又數百年,而公繼出。 自李翱、柳宗元之徒,皆不足比。 然公之文,備盡眾體,變化開闔,因物命意,各極其工,或過退之。 如《醉翁亭記》、《真州東園記》,創意立法,前世未有其體。 作《尹公洙志文》,以為尹公文簡而有法,取其意而為之,即得其體。 《石先生介墓誌》,不多假事蹟,但述其平生志意所存,與其大節氣概,讀之如見其人。 作《集古錄敘》,今王丞相以謂讀之可闢瘧鬼。 先公既奉敕撰《唐書·紀·志·表》,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紀》,用《春秋》之法,雖司馬遷、班固皆不及也。 其于《唐書·禮樂志》,發明禮樂之本,言前世治出於一,而後世禮樂為空名。 《五行志》不書事應,悉破漢儒災異附會之說。 皆出前人之所未至。 其于《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貶善惡,為法精密,發論必以「嗚呼」,曰「此亂世之書也」。 其論曰:「昔孔子作《春秋》,因亂世而立治法;余述《本紀》,以治法而正亂君。 」此其志也。 書成,減舊史之半,而事蹟添數倍,文省而事備,其所辨正前史之失甚多。 嘉中,今致政侍郎范公等列言于朝,請取以備正史,公辭以未成。 熙寧中,有旨取以進禦。 〈按《神宗實錄》,熙寧五年八月丁亥,詔潁州令歐陽某家,上某所撰《五代史》。 先公筆札,精勁雄偉,自為一家,當世士大夫有得數十字,皆藏以為寶,而未嘗為人書石。 先公平生以獎進賢材為己任,一時賢士大夫雖潛晦不為人知者,知之無不稱譽薦舉,極力而後已。 既為當世宗師,凡後進之士,公嘗所稱者,遂為名人。 時人皆以得公一言為重,而公推揚誘進不倦,至于有一長者,識與不識皆隨其所長而稱之。 至今當世顯貴知名者,公所稱薦為多。 今湖州孫正言覺為合肥主簿,未與公相識。 郡守怒之,欲捃拾以罪。 時胡侍講在太學以屬公,公為作手書與其寮佐,令保全之,遂獲免。 福州處士陳烈,素不與公相識。 公聞其名,知其行義,屢薦于朝,乞賜召用,朝廷即召烈為國子監直講。 先公嘗言:平生為學所得,惟平心無怨惡為難。 故於事未嘗挾私喜怒以為意,雖仇讎之人,嘗出死力擠陷公者,他日遇之,中心蕩然,無纖芥不足之意。 嘗曰:「孔子言以直報怨。 夫直者,是之為是,非之為非。 是非付之至公,則是亦不報也。 」 先公初貶滁州,蓋錢明逸輩為之。 自外還朝,遇明逸于京師,屢同飲宴,不以為嫌。 其後公在中書,明逸罷秦州歸,復用為翰林學士。 近日小人蔣之奇妄興大謗,及公移青州,其兄之儀知臨淄縣,為二司所不喜,力欲壞之,亦以托公。 公察其實無他,力保全之。 先公平生文章擅天下,未嘗以矜人,而樂成人之美,不掩其所長。 詩筆不下梅聖俞,而嘗推之,自謂不及,然識者或謂過之。 初奉敕撰《唐書》,專成《紀》、《志》、《表》,而《列傳》則宋公祁所撰。 朝廷恐其體不一,詔公看詳,令刪為一體。 公雖受命,退而曰:「宋公於我為前輩,且人所見不同,豈可悉如己意?」於是一無所易。 書成奏禦,舊制惟列官最高者一人,公官高,當書。 公曰:「宋公于傳,功深而日久,豈可掩其名,奪其功?」於是《紀》、《志》、《表》書公名,而《列傳》書宋公。 宋丞相庠聞之嘆曰:「自古文人好相凌掩,此事前所未有也!」 先公篤于交友,恤人之孤。 梅聖俞家素貧。 既卒,公醵于諸公,得錢數百千,置義田以恤其家,且乞錄其子增。 尹龍圖洙已卒,公乞錄其子構。 孫先生復有《尊王發微》十五卷,有旨進內,未畢而卒。 公乞令其家錄進,而推恩其子大年。 尹構、孫大年、梅增,皆蒙錄用以官。 天聖初,胥公在漢陽,先公時年二十餘,以所為文謁之。 胥公一見奇之曰:「子當有名于天下。 」因館于門下,與公偕入京師,及公登第,乃以女妻之。 王文康公知西京,先公為留守推官。 一日,當都廳勘事,有一兵士自役所逃歸。 文康曰:「勘兵士何謂未斷?」公曰:「合送本處行遣。 」文康曰:「似此,某作官處斷過甚多,推官新作官,不須疑。 」公曰:「若相公直斷,雖斬亦可,有司則不敢奉行。 」一夜,文康夜召,問:「軍人未斷否?」公曰:「未。 」文康曰:「幾至誤事。 」明日,遂送所屬處。 先公在河南,以文學負當世之名。 前後留守,皆名公好賢,莫不傾身禮接。 王文康自西京召歸,謂公曰:「今來有例,合舉館職,當奉舉。 」遂用王文康公薦,自西京留守推官召試。 第50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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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5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