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伏以朝廷每出詔令,必須合於物議,下悅民情。 真宗皇帝初置諫官,詔書內條列六事,首言「詔令不便者,許諫官論列」,蓋朝廷慎于出令之意也。 近見詔書褒美陝西轉運使卞咸。 風聞咸在陝西,為買百姓青苗及轉般大麥,此兩事大與西人為患,逃移卻人戶極多,至今西人怨謗不已。 賴吳遵路減得轉般一事,人獲稍寧。 今所降詔書,兩人一時褒美,善惡不分,無所激勸。 使陝西人見者,必謂朝廷咫尺,絶不恤念西人,不知西事,誤下詔書,美此與民為害之人,必轉生怨謗。 臣竊料朝廷必因邊臣奏舉咸等能積糧儲,故賜獎諭。 蓋失于採訪,不知咸處置乖方之事,致西民流移怨謗之因。 欲乞今後戒此失誤,慎出詔令,及戒勵群臣,今後薦舉人不得妄有稱美。 其已出之詔,既不可追,臣又恐朝廷因此遂待卞咸為材吏,別有任用,卻致敗事。 臣職在諫諍,不可不言。 【論李昭亮不可將兵札子〈慶歷三年〉】 臣伏見朝廷近自河東移李昭亮為鎮、定、高陽三路都部署。 竊以北戎險詐,必與國家為患,北面之事,常須有備。 此一事,陛下聖心久自憂之,執政大臣非不知而憂之,天下之人共為朝廷憂之。 李昭亮不才,不堪為將帥,不可委兵柄。 此一人,陛下聖心久自知之,執政大臣非不知之,天下之人亦共知之。 不審因何遽有此命?大凡朝廷行事不當者,或為小事而忽略,容有不知,致誤施行而至乖錯者有矣。 未有以天下大可憂患而上下共知之事,公然乖繆,任以非人如此者,臣料兩府之議,必因施昌言等近奏三路闕都部署,而目下無人,以昭亮塞請,而欲徐別選擇,不過如此而已。 然臣竊見朝廷作事常患因循,應急則草草且行,才過便不復留意。 只如今秋用郭承于鎮、定,尋以非才罷之,當時應急,且以康德輿為鈐轄,闕卻部署一職,本待徐擇其人。 臣初喜朝廷必能自此精於選任,經今數月,何曾用意求人?一旦昌言奏來,又遣昭亮且去。 今平時無事之際,尚如此不能選人任用,若一旦倉皇事動,更于何處求人?故臣謂朝議欲徐擇人而代昭亮者,乃虛語爾。 方今天下至廣,不可謂之無人,但朝廷無術以得之耳。 寧用不材以敗事,不肯勞心而擇材,事至憂危,可為慟哭。 臣思朝廷所以乏人任用之弊,蓋為依常守例,須用依資歷級之人,不肯非次拔擢,所以無人可用。 古人謂勞于擇賢而逸于任使,今人既難得,求之又不勤,待其自來,何復可得?臣累曾上言練兵選將之法,未賜施行,又曾言乞于沿邊十數州且選州將,亦不蒙聽納。 寧可公選不材之人,委以大兵之柄,一旦誤事,悔何及之!伏望聖慈出於睿斷,其李昭亮,早令兩府擇人替換,仍早講求選將之法。 若大將難卒然而得,即乞于沿邊州軍選擇州將近下資淺人中,庶乎易得。 昨北使姓名稍遲數日,中外之士已共憂疑。 幸其未動之間,宜作先時之備。 兵法曰:「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 」惟陛下為社稷之計,深思而行之,則天下幸甚。 取進止。 【論禦賊四事札子〈慶歷三年〉】 臣昨自軍賊王倫敗後,尋曾極言論列,恐相次盜賊漸多,乞朝廷早為禦備。 凡為國家憂盜賊者,非獨臣一人,前後獻言者甚眾,皆為大臣忽棄,都不施行。 而為大臣者又無擘畫,果致近日諸處盜賊縱橫。 自淮海已南新遭王倫之後,今自京以西州縣又遭張海、郭貌山等劫掠焚燒,桂陽監昨奏蠻賊數百人,夔峽、荊湖各奏蠻賊皆數百人,解州又奏見有未獲賊十餘火,滑州又聞強賊三十餘人燒卻沙彌鎮,許州又聞有賊三四十人劫卻椹澗鎮,此臣所聞目下盜起之處如此縱橫也。 此外,京東今歲自秋不雨,至今麥種未得。 江淮倫賊之後,繼以饑蝗。 陝西災旱,道路流亡日夜不絶。 似此等處,將來盜賊必起,是見在者未滅,續來者愈多。 而乾象變差,譴告不一,于古占法,多雲天下大兵並起。 今兵端已動于下,天象又告于上,而朝廷安恬舒緩,無異常時,此臣前狀所謂古之智者能慮未形之機,今之謀臣不識已形之禍者也。 臣聞兩漢之法,凡盜賊並起、人民流亡、天文災異如此等事,皆責三公,或被誅戮,或行黜放。 今幸陛下仁聖寬慈,大臣偶免重責,而猶忘忽禍患,偷習因循,此臣所謂大臣不肯峻國法以繩官吏,蓋由陛下不以威刑責大臣者也。 今見在賊已如此,後來賊必更多,若不早圖,恐難後悔。 臣計方今禦盜者,不過四事:一曰州郡置兵為備;二曰選捕盜之官;三曰明賞罰之法;四曰去冗官,用良吏,以撫疲民,使不起為盜。 此四者,大臣所忽,以為常談者也。 然臣視今朝廷于此四者,未有一事合宜。 伏望聖慈嚴敕兩府大臣,問其舍此四事,別有何術可為?苟無他術,則此四事宜早施行。 臣竊聞州郡置兵,富弼已有條奏。 其餘三事,前後言事者議論甚多。 伏乞合聚群議,擇其善者而行。 其禦盜四事,方今措置乖失極多,容臣續具一二條奏。 取進止。 【論乞主張范仲淹富弼等行事札子〈慶歷三年〉】 第30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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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30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