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國修度,時王著彞。 惟東魯之大本,秉西周之舊儀。 曲阜襲封,率奉先規之盛;鎬京遺法,限為至治之基。 說者謂惟王建邦,裂疆分土,稟正朔者歸於元後,尊制度者合于前古。 惟周之典,世為大則;惟魯之盛,法為常矩。 及夫姬道衰逸,邦侯侵侮。 雖周公之才之美,不行于時;文王之德之純,盡在於魯。 逮夫禮與時至,教由治隆,翊奉孺子,位為上公。 千乘之國,仰有遺法,數世之後,敢棄元功!雖治邦治刑,尚可宏宣于祖業;而教典教法,猶能固本於民風。 大德純純兮世不敢忘,至文微微兮流而自遠。 守茂典之惟永,遵飛休而可損。 一變于道,聖人之後所以昌;百世可知,先王之法以為本。 且夫德固則邦化,法行則教流。 治而久,于諸侯則莫若魯;教而正,于三代則莫如周。 在隱、桓之世,力行純軌;至定、哀之後,不棄芳猷。 蓋固蒂以維本,以治人而可求。 彼雖發嘆于詩人,改王室而作《離黍》;何俟興言于宣子,見《易》象之與《春秋》。 蓋夫與治同道罔不興,安上治民莫如禮。 禮與邦化,則莫窺其枝葉;法因時至,則深蟠其根柢。 亦如齊有太公之遺制,定作民彞;杞觀夏道之可知,式成邦體。 嗚呼!聖之所治,人不可追。 移茂實以參用,著通規而有宜。 遂使化民之議有所經,理之大者;治國之君無亂紀,則而行之。 大哉!周世所行,魯邦慎守,秉其法為治之極,則其文延付而後。 故仲孫知魯而不可取者,禮為本焉,致邦儀之含厚。 【秋詩〈見古省題詩〉】 豳迎寒至,商飈應節流。 戎容修大,殺氣順行秋。 多稼登方茂,三農隙始休。 飲歸軍實獻,誓眾黻為裘。 索享儀非蠟,圍田禮異搜。 國威思遠播,神武暢皇猷。 ●卷六十·居士外集卷十 ◎論辯九首 【本論〈慶歷二年〉】 天下之事有本末,其為治者有先後。 堯、舜之書略矣,後世之治天下,未嘗不取法于三代者,以其推本末而知所先後也。 三王之為治也,以理數均天下,以爵地等邦國,以井田域民,以職事任官。 天下有定數,邦國有定製,民有定業,官有定職。 使下之共上勤而不困,上之治下簡而不勞。 財足於用而可以備天災也,兵足以禦患而不至于為患也。 凡此具矣,然後飾禮樂、興仁義以教道之。 是以其政易行,其民易使,風俗淳厚,而王道成矣。 雖有荒子孱孫繼之,猶七八百歲而後已。 夫三王之為治,豈有異於人哉?財必取於民,官必養于祿,禁暴必以兵,防民必以刑,與後世之治者大抵同也。 然後世常多亂敗,而三王獨能安全者,何也?三王善推本末,知所先後,而為之有條理。 後之有天下者,孰不欲安且治乎?用心益勞而政益不就,訁思訁思然常恐亂敗及之,而輒以至焉者,何也?以其不推本末,不知先後而已。 今之務眾矣,所當先者五也。 其二者有司之所知,其三者則未之思也。 足天下之用,莫先乎財,系天下之安危,莫先乎兵,此有司之所知也。 然財豐矣,取之無限而用之無度,則下益屈而上益勞。 兵強矣,而不知所以用之,則兵驕而生禍。 所以節財、用兵者者,莫先乎立制。 制已具備,兵已可使,財已足用,所以共守之者,莫先乎任人。 是故均財而節兵,立法以制之,任賢以守法,尊名以厲賢,此五者相為用,有天下者之常務,當今之世所先,而執事者之所忽也。 今四海之內非有亂也,上之政令非有暴也,天時水旱非有大故也,君臣上下非不和也。 以晏然至廣之天下,無一間隙之端,而南夷敢殺天子之命吏,西夷敢有崛強之王,北夷敢有抗禮之帝者,何也?生齒之數日益眾,土地之產日益廣,公家之用日益急,四夷不服,中國不尊,天下不實者,何也?以五者之不備故也。 請試言其一二。 方今農之趣耕,可謂勞矣;工商取利乎山澤,可謂勤矣;上之徵賦榷易商利之臣,可謂纖悉而無遺矣。 然一遇水旱如明道、景之間,則天下公私乏絶。 是無事之世,民無一歲之備,而國無數年之儲也。 以此知財之不足也。 古之善用兵者,可使之赴水火。 今廂禁之軍,有司不敢役,必不得已而暫用之,則謂之借倩。 彼兵相謂曰官倩我,而官之文符亦曰倩。 夫賞者所以酬勞也,今以大禮之故,不勞之賞三年而一遍,所費八九百萬,有司不敢緩月日之期。 兵之得賞,不以無功知愧,乃稱多量少,比好嫌惡,小不如意,則群聚而呼,持梃欲擊天子之大吏。 無事之時其猶若此,以此知兵驕也。 夫財用悉出而猶不足者,以無定數也。 兵之敢驕者,以用之未得其術。 以此知制之不立也。 夫財匱兵驕,法制未一,而莫有奮然忘身許國者,以此知不在任人也。 不任人者,非無人也。 彼或挾材藴知,特以時方惡人之好名,各藏畜收斂,不敢奮露,惟恐近於名以犯時人所惡。 是以人人變賢為愚,愚者無所責,賢者被譏疾,遂使天下之事將弛廢,而莫敢出力以為之。 此不尚名之弊者,天下之最大患也。 故曰五者之皆廢也。 第1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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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1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