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歷四年秋,予友宛陵梅聖俞來自吳興,出其哭內之詩而悲曰:「吾妻謝氏亡矣。 」丐我以銘而葬焉。 予未暇作。 居一歲中,書七八至,未嘗不以謝氏銘為言,且曰:「吾妻故太子賓客諱濤之女、希深之妹也。 希深父子為時聞人,而世顯榮。 謝氏生於盛族,年二十以歸吾,凡十七年而卒。 卒之夕,斂以嫁時之衣,甚矣,吾貧可知也!然謝氏怡然處之,治其家,有常法。 其飲食器皿雖不及豐侈,而必精以旨;其衣無故新,而浣濯縫紉必潔以完;所至官舍雖庳陋,而庭宇灑掃必肅以嚴;其平居語言容止,必怡以和。 吾窮於世久矣,其出而幸與賢士大夫游而樂,入則見吾妻之怡怡而忘其憂,使吾不以富貴貧賤累其心者,抑吾妻之助也。 吾嘗與士大夫語,謝氏多從戶屏竊聽之,間則盡能商榷其人才能賢否及時事之得失,皆有條理。 吾官吳興,或自外醉而歸,必問曰:『今日孰與飲而樂乎?』聞其賢者也則悅,否則嘆曰:『君所交,皆一時賢雋,豈其屈己下之邪?惟以道德焉,故合者尤寡。 今與是人飲而歡邪?』是歲南方旱,仰見飛蝗而嘆曰:『今西兵未解,天下重困,盜賊暴起於江淮,而天旱且蝗如此!我為婦人,死而得君葬我,幸矣。 』其所以能安居貧而不困者,其性識明而知道理多此類。 嗚呼!其生也迫吾之貧,而歿也又無以厚焉,謂惟文字可以著其不朽。 且其平生尤知文章為可貴,歿而得此,庶幾以慰其魂,且塞予悲。 此吾所以請銘于子之勤也。 」若此,予忍不銘? 夫人享年三十七,用夫恩封南陽縣君。 二男一女。 以其年七月七日,卒於高郵。 梅氏世葬宛陵,以貧不能歸也,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潤州之某鄉某原。 銘曰: 高崖斷谷兮,京口之原。 山蒼水深兮,土厚而堅。 居之可樂兮,卜者曰然。 骨肉雖土兮,魂氣則天。 何必故鄉兮,然後為安。 【萬壽縣君徐氏墓誌銘〈慶歷五年〉】 河東都轉運使、天章閣待制施君,卜以慶歷五年三月某日,葬其夫人萬壽縣君于蘇州吳縣三讓鄉之陸公原,以來請銘。 夫人姓徐氏,世家通州之靜海。 七歲喪其母,哀不自勝,泣曰:「母,女所恃以生者也。 無母,其復能生?」因欲投水火,其父兄力止之。 既長,事其繼母,則以孝聞。 年若干,歸於施氏,逮事其姑,紉縫烹飪必以身,早暮寒暑飲食必以時。 姑亡,哀毀得疾,踰年而後能起。 生五男一女。 男曰邈,舉進士,某官,知開封府太康縣;曰述、曰造,皆將作監主簿;曰迥、曰遜,尚幼。 女曰錦娘。 慶歷三年十一月甲子,以疾卒於河東之官舍,享年四十有三。 夫人之生也,事其繼母及姑,皆稱曰孝。 及其歿也,其夫之稱曰「吾妻助我而賢」,其子之幼者曰「吾母慈我」,其長者之稱曰「吾母不以愛怠我,而以成人勖我,使我至于有立」,凡施氏外內婚姻宗族之稱者曰「夫人遇我有禮而仁」,至于妾媵左右之稱者亦曰「夫人於我仁而均」。 嗚呼,夫人之行至矣!其勤而有法,其施之各有宜,可謂賢也已。 若夫男子見于外,其善惡功過,可舉而書。 至于婦德主內,自非死節徇難非常之事,則其幽閒淑女之行,孰得顯然列而志之以示後?惟視其所稱與其所思,則其賢可知矣。 施君,名昌言。 夫人曾祖諱某。 祖諱某。 父諱某,以尚書都官員外郎致仕。 夫生而其善可稱,未若歿而遺思之深也。 悲夫!銘曰: 于惟夫人,東海之華。 始來施氏,有此室家。 為婦為母,勤孝勞劬。 有女昔褓,今婉其裾。 子綬煌煌,弟長相趨。 夫爵之高,榮及親疏。 厥家已成,而獨不居。 千里之遠,歸魂東吳。 銘以哀之,已矣嗚呼。 【長沙縣君胡氏墓誌銘】 故太子中舍張君諱某之夫人,曰長沙縣胡氏。 胡氏世為某人。 父諱震,官至刺史。 夫人年二十七,以歸中舍君。 君時為融州司理參軍,歷潭州寧鄉縣尉、鳳州兩當、福州寧德二縣令以卒。 夫人之為婦也,以勤儉恭肅主張氏之祭饋,而睦其內外之宗姻。 生子男二人,女一人。 男曰大年、大有,皆舉進士。 大年今為鄭州原武縣令,大有秘書丞。 女適邵陽縣令錢奕。 夫人之為也,以禮義慈嚴教育其子,故其男也有立而克嗣其世,女也適於人而宜人之家。 為婦為母之道無不備,而成其夫之家,享其子之祿。 以某年某月某日以疾卒,享年七十有五。 又用其子之恩,追封長沙縣君。 嗚呼!可謂榮矣。 中舍君先以某年某月某日卒,以葬于某州某縣某鄉。 夫人以某年某月某日,合葬于中舍君之墓。 銘曰: 婦德之備,功施也內。 銘昭其幽,以法後世。 【長壽縣太君李氏墓誌銘〈慶歷八年〉】 太中大夫、尚書屯田郎中、上柱國王公諱利之夫人,曰李氏。 李氏世家湖南,其父諱昭文,官至國子博士,贈工部侍郎。 夫人年二十二歸於王氏,用夫封隆平縣君,後以其子徙封長壽縣太君。 夫人為李氏女,事後母,以孝聞。 及為王氏婦,逮事其舅姑,其舅姑嘗稱夫人以戒諸婦曰:「事我者當如此。 」又以誡其諸女曰:「為人婦者當如此。 」其為母也,有三男三女。 及其老也,鼎為職方員外郎,震太子中舍,復太常博士,三子者皆有才行,而復尤好古有文,聞于當世。 女皆有歸。 孫男六人:曰夷仲、曰虞仲、曰于仲、曰南仲、曰武仲、曰延仲。 女五人,一亦歸人矣,余尚幼。 夫人享年八十有六,以慶歷七年七月十日,終於京兆子復之官舍。 用明年二月十七日,合葬于河南洛陽大樊原王公之墓。 第9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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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