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以文儒進用,能因其所學為上開陳,其言緩而不迫。 天子常喜其說,意有所欲,必以問之,無不能對,嘗以涂金龍水箋為飛白「詞林」二字以褒之。 至于朝廷他有司前言故實,皆就以考正。 既領太常,吉凶禮典,撰定尤多。 嘗修《集韻》,校定《史記》、前後《漢書》,編《國朝會要》、《鄉兵制度》、《祖宗故事》、《三朝經武聖略》。 皇中,大享明堂,翰林侍讀學士宋祁言明堂禮廢久,必得通知古今之學者。 詔公共草其儀,禮成,撰《大享明堂記》。 又詔修雅樂。 晚喜隷書,尤有古法。 著《易傳》十篇,其他文章千有餘篇。 其施于為政,敏而有方。 襄州中廬戍兵驕,前為守者患之,不能制。 公至,因事召之,悉集於庭,告曰:某時為某事者,非某人邪?取其一二人置於法,余悉不問,兵始知懼。 是時妖賊反貝州,州縣無遠近,皆警動。 佐吏勸公毋給州卒教習者真兵,公笑曰:「是欲防亂乎?此所以使人不安也。 」在徐州,遭歲大饑,免民舟算緡,使得糴旁郡,而出公私米粟賑民,所活尤多。 有司上其最,降詔書褒美。 其在朝廷,多所論議。 遇人恂恂惟謹。 及既歿,而考其言,皆當世要務。 公知制誥,夏竦卒,天子以東宮舊恩賜謚文獻。 公曰:「此僖祖皇帝謚也。 」封還其目,不為草辭,因曰:「前有司謚王溥為文獻,章得象為文憲,字雖異而音同,皆當改。 」於是太常更謚竦文莊,而溥、得象皆易謚。 又嘗論宗戚近幸,冒法干恩澤,以亂刑賞。 又言天下民田稅不均,而奸民逃亡,有司失其常稅,請用郭諮、孫琳千步開方為均田法,頒之州縣,使因民訟,稍稍均之,可不擾,而有司得復其常數。 近時選諫官、御史,有執政之臣嘗薦舉者,皆以嫌不用。 公以謂士飭身勵行,而大臣薦賢以報國,以嫌廢之,是疑大臣而廢賢材,不可。 及論河功、邊食,皆可施行。 方公病時,八月,開邇英閣,侍臣併進講讀,而公獨病,天子思之,遣使者問公疾少間否,能起而為予講邪?既而公病篤以卒,天子震悼,賻恤加等,贈給事中,特賜謚曰文。 即以其年十月辛酉,葬于應天府虞城縣之孟諸鄉土山原。 公,應天宋城人也。 曾祖諱厚。 祖諱化,贈太傅。 父諱礪,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 公初娶董氏,再娶胡氏,皆先公卒。 又娶齊氏,封高陽縣君。 子男五人:長曰叟臣,早卒;次曰力臣,太常寺太祝;次欽臣,秘書省正字;次陟臣,將作監主簿;次曾臣,某官。 一女,適太常博士陳安道。 銘曰: 惟王氏之先,遠自三代,下迄戰國。 商、周、齊、魏,其後之人,皆以王為氏。 故其為姓,尤多於後世。 而太原之王,出周王子。 公世可考,實太原人。 後家于宋,遂以蕃延。 惟其皇考,是生八子。 公實其季,其德克嗣。 播其休聲,以顯于仕。 八支之盛,名譽材賢。 公考朝廷,儒學之臣。 退食于家,詵詵子孫。 豈其不樂,胡奪之年?朝無諮詢,士失益友。 送車國門,出涕引首。 于茲歸藏,刻銘不朽。 【尚書工部郎中充天章閣待制許公墓誌銘〈嘉二年〉】 公諱元,字子春,姓許氏,宣州宣城人也。 許氏世以孝謹稱鄉裡。 其父亡,一子當官,兄弟相讓,久之,曰「吾弟材,後必庇吾宗」,乃以公補郊社齋郎。 徙居海陵,力耕以養其母。 調明州定海、劍州順昌縣尉,泰州軍事推官。 戍兵千人自海上亡歸,州守聞變,不知所為。 公為詰其所以來,二三人出前對,公叱左右執之,曰:「惑眾者此爾,其餘何罪。 」勞其徒而遣之。 遷鎮東軍節度推官、知潤州丹陽縣。 縣有練湖,決水一寸,為漕渠一尺,故法:盜決湖者,罪比殺人。 會歲大旱,公請借湖水溉民田,不待報,決之。 州守遣吏按問,公曰:「便民罪令可也。 」竟不能詰。 由是溉民田萬餘頃,歲乃大豐。 再遷太子中舍,監揚州博鹽和糴倉,知泰州如皋縣,所至民愛思之。 公為吏喜修廢壞,其術長於治財。 自元昊叛河西,兵出久無功,而天下勞弊,三司使言公材,以主榷貨。 公言先時賈人入粟塞下,京師錢不足以償,故錢償愈不足,則粟入愈少而價愈高,是謂內外俱困。 請高塞粟之價,下南鹽以償之,使東南去滯積,而西北之粟盈,曰:「此輕重之術也。 」行之果便。 是時京師粟少,而江淮歲漕不給,三司使懼,大臣以為憂,參知政事范仲淹謂公獨可辦,乃以公為江淮、兩浙、荊湖發運判官。 公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師者,吾不信也。 」至則治千艘,浮江而上,所過州縣留三月食,其餘悉發,而州縣之廩遠近以次相補,由是不數月,京師足食。 既而嘆曰:「此可為于乏時,然歲漕不給者,有司之職廢也。 」乃考故事,明約信令,發斂轉徙,至于風波遠近、遲速賞罰,皆有法。 凡江湖數千里外,談笑治之,不擾不勞,而用以足。 公初以殿中丞為判官,已而為副、為使,每歲終,會計來朝,天子必加恩禮,特賜進士出身,官至工部郎中、天章閣待制,凡在職十有三年。 已而曰:「臣憊矣,願乞臣一州。 」天子顧代公者難其人,其請至八九,久之,察其實病且老矣,乃以知揚州。 居歲余,徙知越州。 公益病,又徙泰州。 至州,未視事,以嘉二年四月某日卒於家,享年六十有九。 曾祖諱稠,池州錄事參軍。 祖諱規,贈大理評事。 父諱逖,尚書司封員外郎,贈工部侍郎。 公娶馮氏,封崇德縣君,先公卒。 子男二人:長曰宗旦,真州揚子孫主簿;次曰宗孟,守將作監主簿。 女一人,適太常寺太祝滕希雅。 第8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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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