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升兄弟皆好學,尤以文章意氣自豪。 予少家隨,夢升從其兄茂宗官于隨。 予為童子,立諸兄側,見夢升年十七八,眉目明秀,善飲酒談笑,予雖幼,心已獨奇夢升。 後七年,予與夢升皆舉進士于京師。 夢升得丙科,初任興國軍永興主簿,怏怏不得志,以疾去。 久之,復調江陵府公安主簿。 時予謫夷陵令,遇之於江陵。 夢升顏色憔悴,初不可識,久而握手噓б,相飲以酒,夜醉起舞,歌呼大噱,予益悲夢升志雖衰,而少時意氣尚在也。 後二年,予徙乾德令,夢升復調南陽主簿,又遇之於鄧。 間常問其平生所為文章幾何,夢升慨然嘆曰:「吾已諱之矣。 窮達有命,非世之人不知我,我羞道于世人也。 」求之不肯出,遂飲之酒。 復大醉,起舞歌呼,因笑曰:「子知我者!」乃肯出其文。 讀之博辨雄偉,其意氣奔放,猶不可禦。 予又益悲夢升志雖困,而獨其文章未衰也。 是時謝希深出守鄧州,尤喜稱道天下士,予因手書夢升文一通,欲以示希深。 未及,而希深卒,予亦去鄧。 後之守鄧者皆俗吏,不復知夢升。 夢升素剛,不苟合,負其所有,常怏怏無所施,卒以不得志死於南陽。 夢升諱注,以寶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卒,享年四十有二。 其平生所為文,曰《破碎集》、《公安集》、《南陽集》,凡三十捲。 娶潘氏,生四男二女。 將以慶歷四年某月某日,葬于董坊之先塋,其弟渭泣而來告曰:「吾兄患世之莫吾知,孰可為其銘?」予素悲夢升者,因為之銘曰: 予嘗讀夢升之文,至于哭其兄子庠之詞曰「子之文章,電激雷震。 雨雹忽止,闃然滅泯」,未嘗不諷誦嘆息而不已。 嗟夫夢升,曾不及庠。 不震不驚,鬱塞埋藏。 孰與其有,不使其施?吾不知所歸咎,徒為夢升而悲。 【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慶歷四年〉】 公諱曄,字日華,于檢校工部尚書諱托、彭城縣君劉氏之室為曾孫,武昌縣令諱郴、蘭陵夫人蕭氏之室為孫,贈太仆少卿諱偃、追封潘原縣太君李氏之室為第三子,于修為叔父。 修不幸幼孤,依于叔父而長焉。 嘗奉太夫人之教曰:「爾欲識爾父乎?視爾叔父,其狀貌起居言笑皆爾父也。 」修雖幼,已能知太夫人言為悲,而叔父之為親也。 歐陽氏世家江南,偽唐李氏時為廬陵大族。 李氏亡,先君昆弟同時而仕者四人,獨先君早世,其後三人皆登于朝以歿。 公咸平三年舉進士甲科,歷南雄州判官,隨、閬二州推官,江陵府掌書記,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書屯田、都官二員外郎,享年七十有九,最後終於家。 以慶歷四年三月十日,葬于安州應城縣高風鄉彭樂村。 于其葬也,其素所養兄之子修泣而書曰:“嗚呼!叔父之亡,吾先君之昆弟無復在者矣。 其長養教育之恩既不可報,而至于狀貌起居言笑之可思慕者,皆不得而見焉矣。 惟勉而紀吾叔父之可傳于世者,庶以盡修之志焉。 公以太子中允監興國軍鹽酒稅,太常丞知漢州雒縣,博士知端州桂陽監,屯田員外郎知黃州,遷都官知永州,皆有能政。 坐舉人奪官,復以屯田通判歙州,以本官分司西京,許家于隨。 復遷都官于家,遂致仕。 景四年四月九日卒。 公為人嚴明方質,尤以潔廉自持,自為布衣,非其義,不輒受人之遺;少而所與親舊,後或甚貴,終身不造其門。 其蒞官臨事,長於決斷。 初為隨州推官,治獄之難決者三十六。 大洪山奇峰寺聚僧數百人,轉運使疑其積物多而僧為奸利,命公往籍之。 僧以白金千兩饋公,公笑曰:「吾安用此?然汝能聽我言乎?今歲大凶,汝有積穀六七萬石,能盡以輸官而賑民,則吾不籍汝。 」僧喜曰:「諾。 」饑民賴以全活。 陳堯咨以豪貴自驕,官屬莫敢仰視。 在江陵,用私錢詐為官市黃金,府吏持帖,強僚佐署。 公呵吏曰:「官市金當有文符。 」獨不肯署。 堯咨雖憚而止,然諷轉運使出公,不使居府中。 鄂州崇陽,素號難治,乃徙公治之,至則決滯獄百餘事。 縣民王明與其同母兄李通爭產累歲,明不能自理,至貧為人賃舂。 公折之一言,通則具伏,盡取其產巨萬歸於明,通退而無怨言。 桂陽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 公自臨其獄,出囚坐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於獄,獨留一人于庭。 留者色動惶顧,公曰:「殺人者汝也。 」囚不知所以然。 公曰:「吾視食者皆以右手持匕,而汝獨以左手,死者傷在右肋,此汝殺之明也。 」囚即涕泣曰:「我殺也,不敢以累他人。 」公之臨事明辨,有古良吏,決獄之術多如此。 所居,人皆愛思之。 公娶范氏,封福昌縣君。 子男四人,長曰宗顏,次曰宗閔,其二早亡。 女一人,適張氏,亦早亡。 銘曰: 公之明足以決於事,愛足以思於人,仁足以施其族,清足以潔其身。 而銘之以此,足以遺其子孫。 ●卷二十八·居士集卷二十八 ◎墓誌六首 【江寧府句容縣令贈尚書兵部員外郎王公〈代恕〉墓誌銘〈慶歷四年〉】 王氏世家開封陳留之通許鎮,咸平中,分通許為咸平縣,故王氏今為開封咸平人。 第7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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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集》
第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