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元年,中書舍人馬縞奏曰:「伏見漢、晉已來,諸侯王宗室承襲帝統,除七廟之外,皆別追尊親廟。 漢光武皇帝立先四代于南陽,其後桓帝已下,亦皆上考前修,追崇先代。 乞依兩漢故事,別立親廟。 」詔下尚書省,集百官定議。 禮部尚書蕭頃等議曰:「伏見方冊所載,聖概所存,將達蘋藻之誠,宜有楶梲之制,臣等集議,其追尊位號及建廟都邑,乞特降制命,依馬縞所議。 」 二年,中書門下又上奏曰:「伏以兩漢以諸侯王入繼帝統,則必易名上謚,廣孝稱皇,載于諸王故事,孝德皇、孝仁皇、孝元皇是也。 伏乞聖慈,俯從人願,許取皇而薦號,兼上謚以尊名,改置圓陵,仍增兵衛。 」遂詔太常禮院定其儀制焉。 太常博士王丕等引漢桓帝入嗣,尊其祖河間孝王曰孝穆皇帝、父蠡吾侯曰孝崇皇帝為例,請付太常卿定謚。 刑部侍郎、權判太常卿馬縞覆議曰:「伏準兩漢故事,以諸侯王宗室入承帝統,則必追尊父祖,修樹園陵,西漢宣帝、東漢光武,孝饗之道,故事具存。 自安帝入嗣,遂有皇太后令,別崇謚法,追曰某皇,所謂孝德、孝穆之類是也。 前代惟孫皓自烏程侯繼嗣,追父和為文皇帝,事出非常,不堪垂訓。 今據禮院狀,漢安帝以下,若據本紀,又不見「帝」字。 伏以謚法「德象天地曰帝」。 伏緣禮院已曾奏聞,難將兩漢故事,便述尊名,請詔百官集議。 」時右仆射李琪等議曰:「伏睹歷代已來,宗廟成制,繼襲無異,沿革或殊。 馬縞所奏,禮有按據,乞下制命,令馬縞虔依典冊,以述尊名。 」時明宗意欲兼加「帝」字,乃下詔曰;「朕聞開國承家,得以制禮作樂,故三皇不相襲,五帝不相沿,隨代創規,于禮無爽。 矧或情關祖禰,事系丞嘗。 且追諡追尊,稱皇與帝,既有減增之字,合陳褒貶之辭。 大約二名俱為尊稱,若三皇之代故不可加帝,五帝之代不可言皇。 爰自秦朝,便兼二號。 至若聖祖老君,事隔千祀,宗追一源,猶顯冊于鴻名,豈須遵于漢典。 況朕居九五之位,為億兆之尊,不可總二名于眇躬,惜一字于先代,苟隨執議,何表孝誠!可委宰臣與百官詳定,集兩班于中書,逐班各陳所見。 」惟李琪等請于祖禰二室先加「帝」字。 宰臣合眾議奏曰:「恭以朝廷之重,宗廟為先,事系承祧,義符致美。 且聖朝追尊之日,即引漢氏舊儀,在漢氏封崇之時,復依何代故事?理關凝滯,未協聖謨;道合變通,方為民則。 且王者功成治定,制禮作樂,正朔服色,尚有改更,尊祖奉先,何妨沿革。 若應州必立別廟,即地遠上都。 今據開元中追尊皋陶為德明皇帝,涼武昭王為興聖皇帝,皆立廟于京都。 臣等商量所議追尊四廟,望依禦札並加皇帝之號,兼請于洛京立廟。 」敕:「宜于應州舊宅立廟,余依所奏。 」案《文獻通考》:後唐之所謂七廟者,以沙陀之獻祖國昌、太祖克用、莊宗存勖而上繼唐之高祖、太宗、懿宗、昭宗。 此所謂四廟者,又明宗代北之高、曾、祖、父也。 其年八月,太常禮院奏:「莊宗神主以此月十日祔廟,七室之內,合有祧遷。 」中書門下奏議,請祧懿祖一室。 後下百僚集議,禮部尚書蕭頃等奏,請從中書所奏,從之。 應順元年正月,中書門下奏:「太常以大行山陵畢祔廟。 今太廟見饗七室,高祖、太宗、懿宗、昭宗、獻祖、太祖、莊宗,大行升祔,禮合祧遷獻祖,請下尚書省集議。 」太子少傅盧質等議曰:「臣等以親盡從祧,垂于舊典,疑事無質,素有明文。 頃莊宗皇帝再造寰區。 復隆宗廟,追三祖于先遠,復四室于本朝,式遇祧遷,旋成沿革。 及莊宗升祔,以懿祖從祧,蓋非嗣立之君,所以先遷其室。 光武滅新之後,始有追尊之儀,比只在於南陽,元不歸於太廟,引事且疏於故實,此時須稟于新規。 將來升祔先廟,次合祧遷獻祖,既協隨時之義,又符變體之文。 」從之。 時議以懿祖賜姓于懿宗,以支庶系大宗例,宜以懿祖為始祖,次昭宗可也,不必祖神堯而宗太宗。 若依漢光武,則宜于代州立獻祖而下親廟,其唐廟依舊禮行之可也,而議謚者忘咸通之懿宗,又稱懿祖,父子俱「懿」,於理可乎!將硃耶三世與唐室四廟連敘昭穆,非禮之甚也。 議祧者不知受氏于唐懿宗而祧之,今又及獻祖。 以禮論之,始祧昭宗,次祧獻祖可也,而懿祖如唐景皇帝,豈可祧乎? 晉天福二年正月,中書門下奏:「皇帝到京,未立宗廟,望令所司速具制度典禮以聞。 」從之。 二月,太常埔士段顒議曰: 第42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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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
第4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