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主諒祚,聞綏州失守,欲發兵入寇,部目李崇貴、韓道善兩人,入帳獻策道:「大王如欲用兵,恐勝負難料,不如另用他計。 」諒祚問用何策,李崇貴道:「前宋使楊定到來,曾許歸我沿邊熟戶,我曾送他金銀寶物,他受了我的餽贈,卻未聞遵約,反聽種諤襲奪綏州,真是可恨!我不若誘他會議,殺死了他,就佔領了保安,作為根據,然後進可戰,退可守,不患不勝。 」諒祚大喜道:「果然好計,就照此行罷!」原來楊定曾出使夏國,見了諒祚,跪拜稱臣。 諒祚畀他金銀,及寶劍一口,寶鏡一具,定即許歸沿邊熟番。 及定還,將金銀匿住,只把劍鏡獻上,且言諒祚可刺狀,神宗信為真言,竟擢定知保安軍。 自諒祚用計誘定,即遣韓道善賫書往請,約定會議。 定竟冒冒失失的,前去赴會,一到會場,未見諒祚,即由李崇貴責他爽約。 定尚未及答,已被崇貴呼出伏兵,亂刀齊下,將定剁成肉泥。 該死!該死!隨即入攻保安,大肆劫掠。 警報迭達汴都,神宗不免自悔。 巧值李師中奏牘亦到,歸咎種諤,朝議隨聲附和,竟欲誅諤棄綏。 前時不聞諫阻,至此又如此畏縮,宋廷可謂無人。 神宗未肯遽允,當命陝西宣撫使郭逵,移鎮鄜延,就近酌奪。 接應前回。 逵用屬吏趙卨議,卨讀如歇。 奏陳機宜,大致說是:「虜殺王官,應加聲討,若反誅諤棄綏,成何國體?且名山舉族來歸,如何處置?言之甚是,一面貽書輔臣,請保守綏州,借張兵勢,規度大理河川,擇要設堡,畫地三十里,安置降人,方為上計。 」朝議仍然未決,乃調韓琦判永興軍,經略陝西。 琦臨行,曾言綏不當取,及既抵任所,復奏稱綏不可棄。 樞府駁他前後矛盾,令再明白復陳,琦遂復奏道:「臣前言綏不當取,是就理論上立言,今言綏不可棄,是就時勢上立言。 現在邊釁已開,無理可喻,只有就勢論勢。 保存綏州,秣兵厲馬,與他對待,俾他不敢小覷,方能易戰為和。 」練達之言。 奏既上,言官尚交論種諤,有旨將諤貶官,謫置隨州。 會郭逵詗知誘殺楊定,系李崇貴、韓道善主謀,遂傳檄諒祚,索取罪人。 湊巧諒祚得病,更聞韓琦鎮邊,料知不能反抗,只得執住李、韓二人,獻與郭逵。 未幾,諒祚病死,子秉常嗣立,遣臣薛宗道等赴宋告哀。 神宗問殺楊定事,宗道謂:「李、韓二犯,已執送邊鎮,不日可到。 」果然隔了一宵,由郭逵將李、韓二人,檻送闕下。 神宗親自廷訊,李崇貴直陳顛末,神宗不禁嘆息道:「照此說來,楊定納賄賣地,罪不容誅,但你等何妨逕自陳請,由朕明正典刑,今乃擅加誘殺,藐我上國,難道得稱無罪麼?」崇貴等乃叩首伏罪。 神宗特赦崇貴等死刑,追削楊定官爵,籍沒田宅。 另遣使臣劉航,冊秉常為夏國王。 小子有詩詠韓魏公道: 入定皇綱出耀威,如公誰不仰豐徽? 三朝政績昭然在,中外都憑隻手揮。 夏事暫作結束,小子又要敘那王安石了。 看官少待,且看下回。 第三十六回 議新法創設條例司 讞疑獄狡脫謀夫案 卻說王安石既承主眷,漸漸露出鋒芒,意欲變法維新,炫人耳目。 是時大內帑銀,所存無幾,神宗年少氣鋭,方以富國強兵為首務,安石隱伺上意,遂倡理財足國的美談,歆動神宗。 熙寧元年仲冬,行郊天禮,輔臣以河朔旱災,國用不足,乞南郊以後,不可再循故例,遍賜金帛。 有詔令學士覆議,司馬光道:「救災節用,當自貴近為始,輔臣議應當照行。 」王安石道:「國用不足,乃不善理財的緣故,若徒事節流,未識開源,終屬無益。 」司馬光又道:「甚麼叫做善理財?無非是頭會箕斂罷了。 」安石道:「不必加賦,自增國用,才算是理財好手。 」光笑道:「天下哪有此理?天地生財,止有此數,官府多一錢,民間便少一錢,若設法奪民,比加賦還要厲害。 從前桑弘羊嘗挾此說,欺騙漢武帝,太史公大書特書,顯是指斥弘羊,諷刺漢武呢。 」語雖未必盡然,但如桑弘羊、王安石等,實蹈此弊。 安石尚不肯服理,仍然爭論不已。 神宗道:「朕意亦與光同,但些須例賞,必欲吝嗇,似亦未免失體了。 」遂不從輔臣所議,行賞如故。 仍是左袒安石。 第10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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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演義》
第1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