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獻帝建安中,東郡民家有怪;無故,瓮器自發訇訇作聲,若有人擊。 盤案在前,忽然便失,鷄生子,輒失去。 如是數歲,人甚惡之。 乃多作美食,覆蓋,着一室中,陰藏戶間窺伺之。 果復重來,發聲如前。 聞,便閉戶,周旋室中,了無所見。 乃闇以杖撾之。 良久,于室隅間有所中,便聞呻吟之聲,曰:「!!」宜死。 開戶視之,得一老翁,可百餘歲,言語了不相當,貌狀頗類于獸。 遂行推問,乃于數里外得其家,云:「失來十餘年。 」得之哀喜。 後歲余,復失之。 聞陳留界復有怪如此。 時人咸以為此翁。 搜神記卷十五 秦始皇時,有王道平,長安人也,少時與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色俱美,誓為夫婦。 尋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墮南國,九年不歸,父母見女長成。 即聘與劉祥為妻,女與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 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劉祥。 經三年,忽忽不樂,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而死。 死經三年,平還家,乃詰鄰人:「此女安在?」鄰人云:「此女意在於君,被父母凌逼,嫁與劉祥,今已死矣。 」平問:‘墓在何處?”鄰人引往墓所,平悲號哽咽,三呼女名,繞墓悲苦,不能自止。 平乃祝曰:「我與汝立誓天地,保其終身,豈料官有牽纏,致令乖隔,使汝父母與劉祥,既不契于初心,生死永訣。 然汝有靈聖,使我見汝生平之面。 若無神靈,從茲而別。 」言訖,又復哀泣逡巡。 其女魂自墓出,問平:「何處而來?良久契闊。 與君誓為夫婦,以結終身,父母強逼,乃出聘劉祥,已經三年,日夕憶君,結恨致死,乖隔幽途。 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慰,妾身未損,可以再生,還為夫婦。 且速開塚,破棺,出我,即活。 」平審言,乃啟墓門,捫看。 其女果活。 乃結束隨平還家。 其夫劉祥聞之,驚怪,申訴于州縣。 檢律斷之,無條,乃錄狀奏王。 王斷歸道平為妻。 壽一百三十歲。 實謂精誠貫于天地,而獲感應如此。 晉武帝世,河間郡有男女私悅,許相配適;尋而男從軍,積年不歸,女家更欲適之,女不願行,父母逼之,不得已而去,尋病死。 其男戍還,問女所在,其傢具說之;乃至塚,欲哭之敘哀,而不勝其情,遂發塚,開棺,女即蘇活,因負還家,將養數日,平復如初。 後夫聞,乃往求之;其人不還,曰:「卿婦已死,天下豈聞死人可復活耶?此天賜我,非卿婦也。 」於是相訟,郡縣不能決,以讞廷尉,秘書郎王導奏以;「精誠之至,感於天地,故死而更生,此非常事,不得以常禮斷之。 請還開塚者。 」朝廷從其議。 漢獻帝建安中,南陽賈偶,字文合,得病而亡。 時有吏,將詣太山司命,閲簿,謂吏曰:「當召某郡文合,何以召此人?可速遣之。 」時日暮,遂至郭外樹下宿,見一年少女獨行,文合問曰:「子類衣冠,何乃徒步?姓字為誰?」女曰:「某,三河人,父見為弋陽令,昨被召來,今卻得還,遇日暮,懼獲瓜田李下之譏,望君之容,必是賢者,是以停留,依憑左右。 」文合曰:「悅子之心,願交歡于今夕。 」女曰:「聞之諸姑:女子以貞專為德,潔白為稱。 」文合反覆與言,終無動志。 天明,各去。 文合卒巳再宿,停喪將殮,視其面,有色,捫心下,稍溫,少頃,卻蘇。 後文合欲驗其實,遂至弋陽,修刺謁令,因問曰:「君女寧卒而卻蘇耶?」具說女子姿質,服色,言語,相反覆本末。 令入問女,所言皆同。 乃大驚嘆。 竟以此女配文合焉。 漢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縣婦人李娥,年六十歲,病卒,埋于城外,已十四日。 娥比舍有蔡仲,聞娥富,謂殯當有金寶,乃盜發塚求金,以斧剖棺。 斧數下,娥于棺中言曰:「蔡仲!汝護我頭。 」仲驚,遽便出走,會為縣吏所見,遂收治。 依法,當棄市。 娥兒聞母活,來迎出,將娥回去。 武陵太守聞娥死復生,召見,問事狀。 娥對曰:「聞謬為司命所召,到時,得遣出,過西門外,適見外兄劉伯文,驚相勞問,涕泣悲哀。 娥語曰:『伯文!我一日誤為所召,今得遣歸,既不知道,不能獨行,為我得一伴否?又我見召在此,已十餘日,形體又為家人所葬埋,歸,當那得自出?』伯文曰:『當為問之。 』即遣門卒與屍曹相問:『司命一日誤召武陵女子李娥,今得遣還,娥在此積日,屍喪,又當殯殮,當作何等得出;又女弱,獨行,豈當有伴耶?是吾外妹,幸為便安之。 」答曰:‘今武陵西界,有男子李黑,亦得遣還,便可為伴。 兼敕黑過娥比舍蔡仲,發出娥也。 』於是娥遂得出。 與伯文別,伯文曰:『書一封,以與兒佗。 』娥遂與黑俱歸。 事狀如此。 ”太守聞之,慨然嘆曰:「天下事真不可知也。 」乃表,以為:「蔡仲雖發塚為鬼神所使;雖欲無發,勢不得已,宜加寬宥。 」詔書報可。 太守欲驗語虛實,即遣馬吏于西界,推問李黑,得之,與黑語協。 乃致伯文書與佗,佗識其紙,乃是父亡時送箱中文書也。 表文字猶在也,而書不可曉。 乃請費長房 第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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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記》
第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