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丘胡明善,督學御史也。 居鄉豪橫,強奪人妻女為妾,役鄰人為工,復假先年被劫,妄執平民為盜。 家制刑具,極其慘酷。 時邑無正官,勢陵其簿,奪獄中鎖鑰掌之。 令僕人迫毆趙姓父子三人致死。 被害者訴官不得白,聞于朝廷,下御史台勘問。 乃越該郡,屬余追捕。 比見,猶大言狂辯。 余曰:「上有皇天,中有國法,下有人心。 汝自省有無悖天理、干國憲、失人心?服罪則已,否則堂下數百人,皆憤恨欲啖汝肉,一呼對證,卻恐攘臂歷階,勢難阻遏,糜裂之禍,在頃刻矣。 」善俯首曰:「願伏罪。 不知應坐何律?」余曰:「斬、絞多端,不坐。 從重,坐殺一家三人律,罪當凌遲。 」輒捉筆署名,具招成獄。 堂下齊聲曰:「包公雪冤正法,除積惡,安萬民矣!」舉手加額,叩首而去。 乙巳夏廬陽旱,余疏食齋居,晨昏素服徒步郊壇,禱至七日不雨。 余語眾父老曰:「祈求不應,是無神矣。 亟取薪來,盡收所設神像焚之。 明日不雨,太守將自焚。 」時司理陳儒前訝曰:「公言何遽!」余曰:「一身無足惜,惜萬眾無以聊生耳」陳曰:「知公重民命,姑緩至三日未晚。 」余與陳復曝烈日中步歸,未至城糹番,黑雲四起,巨雷大震,方憩郡庭,大雨如注。 陳作《喜雨記》,載《郡志》中。 江北地廣人稀,農業惰而收穫薄。 一遇水旱,易於流徙。 余守廬陽,凡逃民遺產,悉聽地鄰有力者耕種。 行經荒蕪,必下車詢問,責令認細。 與之約曰:「逃者當年來還,佃人除工費,均分花息。 二年還,給三之一。 三年,給四之一。 出三年不反,給佃人永遠管業。 另查荒田,給付逃戶,不許告爭,官司給帖付照。 」故廬郡漸少拋荒。 廬陽地本膏腴,但農惰不儘力耳。 年豐,粒米狼戾,鬥米不及三分,人多浪費,家無儲畜。 旱則擔負子女,就食他方,為緩急無所資也。 余行阡陌間,相度地形,低窪處令開塘,高阜處令築堤。 遇雨堤可留止,滿則泄于塘,塘中畜瀦,可以備旱。 富者獨力,貧者併力,委官督之,兩年開濬甚多。 余行日,父老叩謝于道,曰:「開塘築堤,不惟灌溉有收,且魚蝦不可勝食,子孫世世受遺惠矣。 」余曰:「此郡守分內事耳,何謝為?」 郡縣徭役,故事官賦止銀若干,私有倍一至十者。 余察知其弊,值定民徭,不循故事,諸役皆為增加。 庫役舊編七兩二錢,增至十六兩,額設六名,其銀九十六兩。 計算公庭諸費,盡在其中,額外不得加增一錢,勒布成式。 事上督撫句曲王公A2。 王詫曰:「諸郡減賦,獨增賦何也?」余謂:「他郡名減實增,本郡雖增實減。 」因述其詳,謂:「凡役銀,二季征解,給之於官,不令當役者與徭戶相見,即欲多索無由已。 」王曰:「是可爾行,爾去必更矣。 」余笑曰:「自古有治人,無治法。 職在則行,職去遑恤其後!」王亦一笑。 余守大名,謁巡台楊公選,語地方興革及官屬賢否,余具以實對。 有頃,問:「開州李守不免訾議,何也?」余曰:「知府自知不如李,以台下明察,豈得疑李?此必有短之者。 不出民間公論,特一鄉宦私怨耳。 」楊曰:「何遽知鄉宦?」余曰:「某官起蓋牌坊第宅,遍役州民工作,索車輛搬運。 州官愛民力,禁止之,怨謗由此。 天地鬼神鑒臨焉,敢昧公心,以淆是非?」楊公改容揖余升堂,足立未定,飛檐瓦礫忽墮擊初立處,積二尺許。 楊驚且喜曰:「此非天意哉!」蓋故事屬官無升御史堂者,適以天地鬼神矢證,余倖免禍。 足為誣枉之戒。 庚戌之變,虜酋俺答寇薊鎮,由古北口入,直犯都城。 上下戒嚴。 朝廷遣兵部郎一人,持節敕畿輔四郡備兵三千人入衛。 使者馳至真定,諸守臣倉卒無措,且議相見禮未決。 余聞報,即閲戶口,計人丁,凡三十選一,余悉供餉、治兵仗鞍馬。 令已定,下州邑。 乃馳赴真定,顧諸郡守曰:「事亟矣,公等尚牽制文義,與使臣爭苛禮哉!夫《春秋》先王人,以王人尊則朝廷之威命行。 今兵興重務而卑使者,則威褻矣。 彼勢不能行于郡將,郡將不行于州邑,州邑不行于閭閻。 竊恐三輔失援,虜騎充斥,如國難何?」諸君色動,乃聽余庭謁。 使者下階迎人,余首請視師。 使者曰:「何遽集耶?」余曰:「勤王之師,事不宜緩。 」因期五日至大名,余先馳。 使者至,既閲師畢,因向余曰:「旌彩戟利,士壯馬騰,可稱八百精鋭矣。 」驚嘆而別。 京師達虜既退,廷議增設兵馬,以知兵有勇者授兵備副使,駐紮畿輔。 有尹君某轄真、順、廣、大四郡,開司欒城,句取州邑富人為標下旗牌及千總、百總名,民稱不願,則責令市馬實廄,嚇數百金,莫敢與抗。 余聞之,行屬邑:凡尹所句提,不得徑解,俱由府轉達。 東明令白某首犯余禁,余參治之。 余解到者,悉寄監不發。 尹怒,行府類提,余並系其所遣。 尹怒更甚,參撫、按,撫、按置不問;參吏、兵二部,部堂亦不問。 怒極,揚言曰:「我將抉其目,磔其胸!」余聞之,曰:「朝廷紀法,凜然在上,吾何敢廢朝廷法紀,以媚貪暴之人!一官不足惜,終不令恐嚇吾民,以無負郡守之職耳。 」 第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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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窗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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