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二月,鴻章奏言:「朝鮮國王委員李容肅隨今屆貢使來京,於正月二十日赴津稟謁,據稱專為武備學習事,並賫呈其國請示節略一本,內載有領議政李昰應奏章,頗悔去年六月堅拒美國來使為非計,末則歸重於‘及今之務,莫如懷遠人而安社稷’等語。 又索中國與各國修好立約通商章程稅則帶回援照。 其國軍額極虛,餉力極絀,誠慮無以自立。 而所據形勢,實為東三省屏蔽,關係甚重。 現其君相雖幡然變計,有聯絡外邦之意,國人議論紛歧,尚難遽決,自應乘機開誠曉諭,冀可破其成見,固我籓籬。 惟其國於外交情事生疏,即如與日本通商五年,尚未設關收稅,並不知稅額重輕。 設再與西國結約,勢必被欺,無益有損。 臣因令前在西洋學習交涉之道員馬建忠與鄭藻如等,參酌目今時勢及東西洋通例,代擬朝鮮與各國通商章程底稿,豫為取益防損之計,交李容肅賫回,俾其國遇事有所據依。 至其節略所詢各例條內,惟答覆日本國書稱謂一節,儻稍涉含混,即於屬邦體例有礙。 臣查西洋各國稱帝稱王,本非一律,要皆平等相交。 朝鮮國王久受我冊封,其有報答日本及他國之書,應令仍用封號。 國政雖由其自主,庶不失中國屬邦之名也。 」禮部議準朝鮮學習製器練兵等事,發給空白憑票,徑由海道赴津,以期便捷;至貢使來京,仍遵定例辦理。 先是光緒初元,吉林鄂多哩開放荒田,朝鮮茂山對岸外六道溝諸處,間有朝鮮人冒禁私墾者,漸次蔓延。 至是,吉林將軍銘安、督辦邊防吳大澂奏言:「據琿春招墾委員李金鏞稟稱,土門江北岸,由下嘎牙河至高麗鎮約二百里,有閒荒八處,前臨江水,後擁群山,向為人跡不到之區,與朝鮮一江之隔。 其國邊民屢被水災,連年荒歉,無地耕種,陸續渡江開墾,已熟之地,不下二千晌,其國窮民數千人賴以餬口。 有朝鮮鹹鏡道刺史發給執照、分段註冊等語。 臣等查吉林與朝鮮毗連之處,向以土門江為界。 今朝鮮貧民所墾閒荒在江北岸,其為吉林轄境無疑。 邊界曠土,豈容外籓任意侵佔?惟朝鮮寄居之戶,墾種有年,並有數千餘眾。 若照例嚴行驅逐出界,恐數千無告窮民同時失所。 殊堪憐憫,擬請飭下禮部,咨明朝鮮國王,派員會同吉林委員查勘明確,劃清界址。 所有其國民人,寄居戶口,已墾荒地,懇恩准其查照吉林向章,每晌繳押荒錢二千一百文,每年每晌完佃地租錢六百六十文,由臣銘安飭司給領執照,限令每年冬季應交租錢,就近交至琿春,由放荒委員照數收納。 或其國鑄錢不能出境,議令以牛抵租,亦可備吉省墾荒之用。 其鹹鏡道刺史所給執照,飭令收回銷毀。 」從之。 十二月,鴻章奏言:「本年正月,總理衙門因屢接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函,述朝鮮近日漸知變計,商與美國立約,請由中國代為主持。 擬變通舊制,嗣後遇有朝鮮關係洋務要件,由北洋大臣及出使日本大臣與其國通遞文函,相機開導,奉旨知照。 臣維朝鮮久隷外籓,實為東三省屏蔽,與琉球孤懸海外者形勢迥殊。 今日本既滅琉球,法國又據越南,沿海六省,中國已有鞭長莫及之勢。 我籓屬之最親切者,莫如朝鮮。 日本脅令通商,復不允訂稅則,非先與美國訂一妥善之約,則朝鮮勢難孤立,各國要求終無已時。 東方安危,大局所繫。 中朝即不必顯為主張,而休戚相關,亦不可不隨時維持,多方調護。 」 八年三月,朝鮮始與美國議約,請蒞盟。 鴻章奏派道員馬建忠、水師統領提督丁汝昌,率威遠、揚威、鎮海三艘,會美國全權大臣薛裴爾東渡。 四月初六日,約成,美使薛裴爾,朝鮮議約官申、金宏集盟於濟物浦,汝昌、建忠監之。 十四日,陪臣李應浚賫美朝約文並致美國照會呈禮部及北洋大臣代表。 未幾,英使水師提督韋力士、法駐津領事狄隆、德使巴蘭德先後東來,建忠介之,皆如美例成約。 是役也,日本亦令兵輪來詗約事,其駐朝公使花房義質屢詰約文,朝鮮不之告;乃叩建忠,建忠秘之,日人滋不悅。 六月,朝鮮大院君李昰應煽亂兵殺執政數人,入王宮,將殺王妃閔氏,脅王及世子不得與朝士通,並焚日本使館,在朝鮮練兵教師堀本禮造以下七人死焉。 日使花房義質走回長崎。 時建忠、汝昌俱回國,鴻章以憂去,張樹聲署北洋大臣,電令建忠會汝昌率威遠、超勇、揚威三艘東渡觀變。 二十七日,抵仁川,泊月尾島,而日本海軍少將仁禮景範已乘金剛艦先至。 朝鮮臣民惶懼,望中國援兵亟。 建忠上書樹聲,請濟師:「速入王京執逆首,緩則亂深而日人得逞,損國威而失籓封。 」汝昌亦內渡請師。 七月初三日,日兵艦先後來仁川,陸兵亦登岸,分駐仁川、濟物浦,花房義質且率師入王京。 初七日,中國兵艦威遠、日新、泰西、鎮東、拱北至,繼以南洋二兵輪,凡七艘。 蓋樹聲得朝鮮亂耗即以聞,遂命提督吳長慶所部三千人東援,便宜行事,以兵輪濟師,是日登岸。 十二日,薄王京。 十三日,長慶、汝昌、建忠入城往候李昰應,減騶從示坦率,昰應來報謁,遂執之,致之天津,而亂黨尚踞肘腋。 十六日黎明,營官張光前、吳兆有、何乘鰲掩至城東枉尋裡,擒百五十餘人,長慶自至泰利裡,捕二十餘人,亂黨平。 日使花房義質入王京,以焚館逐使為言,要挾過當,議不行。 義質惡聲去,示決絶。 朝鮮懼,介建忠留之仁川,以李裕元為全權大臣,金宏集副之,往仁川會議,卒許償金五十萬元,開楊華鎮市埠,推廣元山、釜山、仁川埠行程地,宿兵王京,凡八條,隱忍成約。 自是長慶所部遂留鎮朝鮮。 方李昰應之執歸天津也,帝命俟李鴻章到津,會同張樹聲向昰應訊明變亂之由及著名亂黨具奏。 至是,究明李昰應乃國王本生父,秉政十年。 及王年長親政,王妃閔氏崇用親屬,分昰應權,昰應怨望。 六月初間,閔謙鎬分給軍餉,米不滿斛,軍人與胥役詰鬥,謙鎬囚軍卒五人,將置諸法,軍人奔訴於昰應,遂變。 初九日,殺閔謙鎬、金輔弦、李最應等,昰應入闕曉諭諸軍,自稱「國太公」,總攬國權,亦不捕治亂黨。 鴻章奏言:「此次變亂,雖由軍卒索餉,然亂軍赴昰應申訴,如果正言開導,何至遽興大難。 朝鮮臣庶皆謂昰應激之使變。 即謂此無左證,而亂軍圍擊宮禁,王妃與難,大臣被害,凶焰已不可鄉爾。 李昰應既能定亂於事後,獨不能遏亂於方萌?況乘危竊柄,一月有餘。 春秋之義,入不討賊,片言可折,百喙難逃。 儻再釋回本國,奸黨構煽,怨毒相尋,重植亂萌,必為後患。 伏查朝鮮史略,元代高麗王累世皆以父子構釁。 延祐年間,高麗王謜既為上王,傳位於其子燾,交構讒隙,元帝流謜於土蕃,安置王父,俱有前事。 又至元年間,燾子忠惠王名禎,亦經元帝流於揭陽縣,其時高麗國內晏然,徒以宵小浸潤,遠竄窮荒。 今李昰應無蒙產垂統之尊,有幾危社稷之罪,較謜、禎等情節尤重。 惟處人家國父子之間,不能不兼籌並顧。 儻蒙加恩,敕下臣等將李昰應安置近京之保定省城,永遠不准復回本國,優給廩餼,譏其出入,嚴其防閒,仍準其國王派員省問,以慰其私。 既以弭其國禍亂之端,亦即以維其國倫紀之變。 」帝俞其言,乃幽昰應保定舊清河道署。 第5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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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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