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農,江南元和人。 父袞,諸生。 農年十餘,母吳病六年,農侍疾不懈。 母卒,慟屢絶,坐臥母柩側。 袞客授於外,攜農俱。 久之,察其枕漬淚若膏,貌臒然如初喪。 袞客授稍遠家,農歸,五日一往省,袞止之,則私伺門外問安否,衣服器用,時其寒暑具以往。 一夕,心悸,走省,袞得暴疾,舁以歸。 會除夕禱神,原減算益父,袞愈。 農三十餘而卒,妻金,亦賢孝。 曹亨,陝西鎮安人。 年十一喪母,不能具棺,號泣於路,乞自鬻為斂。 或與之金,葬母畢,即詣其家執役終身。 黃嘉章,湖南桂陽人。 吳三桂之亂,從父避兵連珠崖。 父歿,兄嘉林年十六,嘉章亦年十一,自鬻以葬父。 嘉林稍長,力為傭,得錢贖嘉章還,兄弟相友愛。 鄭明允,江南歙縣人。 康熙間,耿精忠兵至,明允侍母抱譜牒及先世遺筆入山。 賊大索山中,明允夜負母匿僻塢,還挈二子,未至,霧溢山,虎聲震林木,納二子石穴中,疾趨侍母。 賊退,二子亦無恙。 兄病,視湯藥不去側。 及亡,每慟輒絶。 與其戚同賈,失其貲,明允發橐金盡與之。 族子縊客舍,明允為坐守達曙,白於官,出私財以斂。 有友蕩其貲,困甚,明允罄所有佽之,無難色。 明允世業醫,精而不試,曰:「十得九,猶有一誤。 」業賈終其身。 劉宗洙,字長源;弟恩廣,字錫三:湖北襄城人。 父漢臣,明季從軍。 襄城破,被數創,幾殆。 恩廣兩耳斷,號泣負以歸。 宗洙方走避寇,聞父難,往赴,賊截其耳鼻。 居數年,父病,嘗糞,時稱襄城「嘗糞孝子」。 父歾,與季弟宗泗同居,俄與恩廣皆得官,以母老不出。 母歾,恩廣嘔血至篤疾。 或慰解,曰:「勿復言,五內裂矣!」遂卒。 宗洙積哀兼痛弟,亦嘔血卒。 恩廣子青藜,康熙四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 遭父喪,哀毀嘔血,事母不復出。 何復漢,江西廣昌人。 十五而喪父,哭淚皆血。 長事母孝,母疾作,嘗糞苦甘以測病深淺,不解帶者數月。 母歾,寢苫三月,淚漬苫左右盡血痕。 葬,乃廬墓側,日夜悲號,喪終猶廬居。 耿精忠兵至,復漢守墓不去,親知毀其廬,乃哭而行。 著古今粹言示子孫。 子人龍,康熙五十二年進士,入翰林。 許季覺,浙江海寧人。 少尚俠,既折節讀書。 居親喪,水漿不入口者七日,杖而後起。 含殮、殯葬、虞祔、卒哭、祥禫皆用古禮。 葬,躬負土,廬於側,朝夕哭不輟。 季覺故與同縣查氏交密,查氏貴,營葬侵許氏墓地。 季覺曰:「吾不能以友賣親。 」訟連年不決,親朋居間,季覺終不讓。 查氏誣季覺通海,逮獄,有為辨者,獄稍解,避地山陰。 查氏復誣以他事,再逮獄。 季覺度不免,獄中碎瓷盎吞之,死。 吳氏四孝子,江南崇明人,失其名。 父壯年家貧,鬻子為富家奴。 及長,皆能自贖。 娶婦列肆居,養父母,兄弟議奉父母膳,月而易。 諸婦曰:「翁姑老矣!月而易,必三月後方為翁姑具膳,太疏。 」覆議日而易,諸婦又曰:「翁姑老矣!日而易,必三日後方為翁姑具膳,仍太疏。 」乃議伯具早餐,仲午,叔脯,次日季具早餐,周而複始。 越五日,諸子合具饌奉父母,子孫皆侍,諸婦以次上酒食,以為常。 室置★,兄弟各具錢五十,父食畢,取錢入市嬉,易果餌,歸畀諸孫,錢將盡,復具。 父或從博徒戲,兄弟潛以錢畀博徒,令陽負與其父以為歡。 行之數十年,父母皆將百歲,奉事不衰。 陸隴其為之傳。 雷顯宗,河南陳州人。 諸生。 父病瘓,顯宗摩掌熱拊父四支,二十七晝夜不倦,父良愈。 居數年,復病劇,侍湯藥兩月餘,竟卒,哀毀柴立。 居母喪亦如之。 康熙中,歲饑,出米粟濟貧乏,代償其逋賦。 有鬻其孥者,贖以歸。 佽婚葬者三百餘家。 顯宗年九十,朔望集家人講孝經、曲禮、內則諸篇,裡閈稱其家範。 趙清,山東諸城人。 生有至性,嗜酒,與同縣李澄中、劉翼明輩遍陟縣中山,縱飲,輒沉頓。 喪父,廬墓側百日,母往攜以歸。 喪母,復廬墓側,麻衣躬畚鍤,負土為墳,毀幾殆。 客有勸者,清曰:「清所以為此者,蓋下愚居喪法耳。 清狂蕩如湍水,不居墓側,將食旨,久而甘;聞樂,久而樂;居處,且久而安。 不一期,沉湎不可問矣。 不孝孰甚!」居廬久,或傳有狼與犬為守廬,狎不相齧也。 榮漣,江南無錫人。 少孤,多病,母令為道士。 善詩畫。 事母孝,出遊得珍玩、良藥必以奉母。 遊倦歸,晨昏侍母側。 母卒,廬墓不復出。 漣與縣人杜詔及僧妙復號「三逸」。 薛文,江南和州人。 弟化禮。 貧,有母,兄弟一出為傭,一留侍母,迭相代。 留者在母側絮絮與母語,不使孤坐。 日旰,傭者還,挾酒米魚肉治食奉母,兄弟舞躍歌謳以侑。 寒,負母曝戶外,兄弟前後為侏儒作態博母笑。 母篤老,病且死,治殯葬畢,毀不能出戶。 傭主跡至家,文與化禮骨立不能起,哭益哀,數日皆死,時康熙四十二年也。 知州何偉表其閭。 偉勤於民,卒,民祠焉。 乾隆間,學政硃筠令以文、化禮附韋祠。 曹孝童,江南無錫人。 居南郭,父為圬者。 童五歲,父或扃戶出,則竟日不食。 鄰或哺之,泣不食,俟父歸同食。 父死,童嗚咽匍匐死父側,鄰市棺為斂。 丁履豫,江南婁縣人。 少孤,事母孝。 兄二、弟一皆出遊,以歲所入畀履豫,使營甘旨。 母卒將斂,畫師貌母像絶肖,履豫諦視久之,大慟,仆地遽絶。 鍾保,滿洲鑲黃旗人。 父希晉,以步軍校從討吳三桂,積功當遷,鍾保以父老,力勸請休奉養。 康熙間,自刑部筆帖式累遷刑部郎中,居父喪哀慟,水漿不入口。 事母尤謹,歸必侍母側。 兄蕩產,撫其孤,祖遺田宅悉推與之。 弟貧,周之甚力。 雍正二年,舉孝子,賜金,旌其門。 官至工部侍郎。 覺羅色爾岱,滿洲鑲紅旗人,德世庫七世孫也。 性篤孝。 年十七,父病,醫不效,乃割左臂為糜以進,病稍間,旋歾。 事母益謹,母病飲食減,亦減飲食;飲食不能進,憂之,亦輟飲食;母能飲食,乃復常。 雍正元年,命舉忠孝節義,以色爾岱應,詔賜白金,旌其門,授銀庫主事,勤其官,遷郎中。 康熙間,以割臂療親旌者,有翁杜、佟良,與色爾岱同時有克什布。 翁杜,滿洲鑲白旗人;佟良,蒙古鑲黃旗人:官防禦。 克什布,滿洲鑲紅旗人,官三等侍衛。 王麟瑞,福建南靖人。 諸生。 八歲喪母,事後母如所生。 母病暍,非時思食梅,麟瑞繞樹呼號,不食三日,梅夜華,結實奉母,母良愈。 父喪,廬墓三年,遇虎,虎為卻避。 雍正初,詔舉孝廉方正,縣以麟瑞上。 四年,授陝西道監察禦史,出為直隷永平知府。 李盛山,福建羅源人。 母病,割肝以救,傷重,卒。 巡撫常賚疏請旌,下禮部,禮部議輕生愚孝,無旌表之例。 雍正六年三月壬子,世宗諭曰:「朕惟世祖、聖祖臨禦萬方,立教明倫,與人為善。 而於例慎予旌表者,誠天地好生之盛心,聖人覺世之至道,視人命為至重,不可以愚昧誤戕;念孝道為至弘,不可以毀傷為正。 但有司未嘗以聖賢經常之道,與國家愛養之心,明白宣示,是以愚夫愚婦救親而捐軀,殉夫而殞命,往往有之。 既有其事,若不予以旌表,無以彰其苦志。 故數十年來雖未定例,仍許奏聞,且有邀恩於常格之外者。 聖祖哀矜下民之盛心,如是其周詳而委曲也。 父母愛子,無所不至,若因己病而致其子割肝刲股以充飲饌、和湯藥,縱其子無恙,父母未有不驚憂惻怛慘惕而不安者,況因此而傷生,豈父母所忍聞乎?父母有疾,固人子盡心竭力之時,儻能至誠純孝,必且感天地、動鬼神,不必以驚世駭俗之為,著奇於日用倫常之外。 婦人從一之義,醮而不改,乃天下之正道,然烈婦難,節婦尤難。 夫亡之後,婦職之當盡者更多,上有翁姑,則當代為奉養。 他如修治蘋蘩,經理家業,其事難以悉數,安得以一死畢其責乎?朕今特頒訓諭,有司廣為宣示,俾知孝子節婦,自有常經,倫常之地,皆合中庸,以毋負國家教養矜全之德。 倘訓諭之後,仍有不愛軀命,蹈於危亡者,朕亦不概加旌表,以成激烈輕生之習也。 」盛山仍予旌表。 第40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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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第4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