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爔,字晉蕃,儀徵人。 廩生。 博通經史,嘗辨惠氏易爻辰圖之謬,又作荑稗釋,時人服其精核。 武億,字虛穀,偃師人。 父紹周,進士,官吏部郎中。 億居父母喪,哀痛毀瘠,以讀書自勵。 時伊、洛溢,屋圮,架洿以居,斧朽木燎寒,誦讀不輟。 已,復從大興硃筠遊,益為博通之學。 乾隆四十五年進士,五十六年,授山東博山縣知縣。 縣山多土瘠,民不務農。 地產石炭、石礬,燒作玻璃器皿,商賈輻輳。 億問土俗利病,免玻璃入貢,革煤炭供饋,裡馬草豆不以累民。 創範泉書院,進其秀者與之講敦倫理,務實學。 而決辭無留獄,禱雨即沛。 有以賄幹者,未敢進,億廉知之,值迅雷,曰:「汝不聞雷聲乎?吾矢禱久矣。 」賄者惶悚而止,輿情大洽。 五十七年,大學士和珅領步軍統領事,聞妄人言山東逆匪王倫未定死,密遣番役四出蹤跡之。 於是番役頭目杜成德等十一人橫行州縣,入博山境,手鐵尺飲博,莫敢誰何,億悉執之,成德尤倔強,按法痛杖之。 喧傳其事者曰:「億鹵莽刑無罪,將累上官。 」巡撫吉慶遂以濫責平民劾罷之,而不直書其事。 億蒞任僅七月,及去,民攜老弱千餘人走大府乞留「我好官」,不可得,則日為運致薪米,門如市焉。 吉慶亦感動,因入覲,偕億行,為籌捐復。 大學士、公阿桂謂吉慶曰:「例禁番役出京畿,奈何責縣令按法之非,且隱其實而劾強項吏,何也?」吉慶深自悔,而格於部議,遂歸。 嘉慶四年十月,仁宗諭朝臣密舉京、外各員內操守端潔、才猷幹濟、於平日居官事蹟可據者,得赴部候旨召用,億在所舉中。 十一月,縣令捧檄至門,而億先以十月卒矣,年五十有五。 億學問醰粹,於七經註疏、三史、涑水通鑒,皆能闇誦。 既罷官,貧不能歸,所至以經史訓詁教授生徒。 勇於著錄,有群經義證七卷,經讀考異九卷,金石三跋十捲,金石文字續跋十四卷,偃師金石記四卷,安陽金石錄十三卷。 又有三禮義證、授堂劄記、詩文集等書,皆旁引遠徵,遇微罅,輒剖抉精藴,比辭達意,以成一例。 大興硃珪稱億不愧好古遺直雲。 莊述祖,字葆琛,武進人。 世父存與,官禮部侍郎,自有傳。 述祖,乾隆四十五年進士,官山東濰縣知縣。 明暢吏治,刑獄得中,豪猾斂跡。 嘗勘礆地,眾以為斥鹵也,述祖指路旁草問何名,曰馬帚。 述祖笑曰:「此於經名荓,夏正‘荓秀’記時,凡沙土草荓者宜禾,何謂礆?」眾皆服。 甲寅,以卓異引見,還,檄授桃源同知。 不一月,乞養歸。 著書色養者十六年,未嘗一日離左右。 二十一年,卒。 述祖傳存與之學,研求精密,於世儒所忽不經意者,覃思獨闢,洞見本末。 著述皆義理宏達,為前賢未有。 以為連山亡而尚存夏小正,歸藏亡而尚有倉頡古文,略可稽求義類。 故著夏小正經傳考釋,以鬥柄南門織女記天行之不變,以參中大中記日度之差,以二月丁卯知夏時,以正月甲寅啟蟄為歷元,歲祭為郊,萬用入學為禘。 著古文甲乙篇,謂許叔重始一終亥,偏旁條例所由出,日辰幹支,黃帝世大撓所作,沮誦、蒼頡名之以易結繩,伏羲畫八卦作十言之教之後,以此三十二類為正名百物之本。 故歸藏為黃帝易,就許氏偏旁條例,以幹支別為序次,凡許書所存及見於金石文字者,分別部居,書未竟,而條理粗具。 其餘五經,悉有撰著。 旁及逸周書、尚書大傳、史記、白虎通,於其舛句訛字,佚文脫簡,易次換弟,草薙腋補,鹹有證據,無不疏通,曠然思慮之表,若面稽古人而整比之也。 所著夏小正經傳考釋十捲,尚書今古文考證七卷,毛詩考證四卷,毛詩周頌口義三卷,五經小學述二卷,歷代載籍足徵錄一卷,弟子職集解一卷,漢鐃歌句解一卷,石鼓然疑一卷,文鈔七卷,詩鈔二卷。 存與孫綬甲,字卿珊。 盡通家學,尤為述祖所愛重。 著尚書考異三卷,釋書名一卷。 同族莊有可,字大久。 勤學力行,老而彌篤。 取諸注、傳,精研義理,句櫛字比,合諸儒之書以正其是非,而自為之說。 於易、書、詩、禮、春秋皆有撰述,凡四十二種,四百三十餘卷。 戚學標,字鶴泉,太平人。 幼從天台齊召南遊,稱高第。 高宗巡江、浙,學標獻南巡頌。 乾隆四十五年,成進士,官河南涉縣知縣。 縣苦闊布徵,學標請於大府得減額。 權林縣,有兄弟爭產者,集李白句為鬥粟謡以諷,皆感悔。 性強項,多與上官齟 ,卒以是罷。 後改寧波教授,未幾歸,從事撰述。 精考證,著漢學諧聲二十三卷、總論一卷。 用說文以明古音,謂六書之學,三曰形聲,聲不離形,形者聲之本也。 而聲又隨乎氣,氣有陰有陽,故一字之音,或從陰,或從陽,或陽而陰,或陰而陽,或陰陽各造其偏。 昔人知其然,故但以某聲者明字音所出,以耑其本。 以讀若某設為譬況之詞,使人依類而求。 即離絶遠去,而因此聲之本以究此聲之變,無患其不合。 說文從某某聲,從某某亦聲,從某某省聲,從某讀若某,從某讀與某某同,並二端兼舉。 聲音之學,莫備於此。 後人惑於徐氏所附孫愐音切,不究本讀,而一二宿儒言古音如吳棫、陳第、顧炎武、江永之流,亦第就韻書辨析。 不知說文形聲相系,韻書就聲言聲;說文聲氣相求,韻書祗論同聲之應。 其部居錯雜分合,類出肊見。 學者苟趣其便,衷於一讀。 且狃於平上去入之界之不可移易,諧聲之法廢,而說文之學晦矣。 其書論聲一本許氏,由本聲以推變聲,既列本注,旁搜古讀以為之證。 末附說文補考二卷,多辨正二徐謬誤。 又有毛詩證讀若幹卷,詩聲辨定陰陽譜四卷,四書偶談四卷,內外篇二卷,字易二卷,鶴泉文鈔二卷。 江有誥,字晉三,歙縣人。 通音韻之學,得顧炎武、江永兩家書,嗜之忘寢食。 謂江書能補顧所未及,而分部仍多罅漏,乃析江氏十三部為二十一,與戴震、孔廣森多暗合。 書成,寄示段玉裁,玉裁深重之,曰:「餘與顧氏、孔氏皆一於考古,江氏、戴氏則兼以審音。 晉三於前人之說擇善而從,無所偏徇,又精於呼等字母,不惟古音大明,亦使今韻分為二百六部者得其剖析之故,韻學於是大備矣。 」著有詩經韻讀、群經韻讀、楚辭韻讀、先秦韻讀、漢魏韻讀、唐韻四聲正、諧聲表、入聲表、二十一部韻譜、唐韻再正、唐韻更定部分,總名江氏音學十書,王念孫父子胥服其精。 晚歲著說文六書錄、說文分韻譜。 道光末,室災,焚其稿。 有誥老而目盲,鬱鬱遂卒。 陳熙晉,原名津,字析木,義烏人。 優貢生。 以教習官貴州開泰、龍裡、普定知縣,仁懷同知,擢湖北宜昌府知府。 權開泰時,教匪蔣昌華擾黎平,將興大獄,熙晉縛其渠而貸諸脅從,全活無算。 龍里民以釘奚殺人,已誣服,而凶驗不合,心疑焉。 一日,方慮囚,見叢人中有曳釘奚竊睨者,命執而鞫之,痕宛合,遂款服。 普定俗糾聚相雄長,號其魁曰「牛叢」。 其獲盜,不謁之官,輒積薪焚殺之。 先是有挾仇焚三屍者,吏不敢捕。 熙晉期必得,重繩以法,風頓革。 其守宜昌也,楚大水,流民聚宜昌,畢力撫綏,繕城垣,以工代賑。 會秩滿將行,為留六閲月,蕆其事。 送者數千人,皆泣下。 乞養歸,未幾卒。 熙晉邃於學,積書數萬卷,訂疑糾謬,務窮竟原委,取裁精審。 嘗謂杜預解左氏有三蔽,劉光伯規之,而書久佚。 惟正義引一百七十三事,孔穎達皆以為非,乃刺取經史百家及近儒著述,以明劉義。 其杜非而劉是者申之,杜是而劉非者釋之,杜、劉兩說義俱未安,則證諸群言,斷以己意,成春秋規過考信九卷。 又謂隋經籍志載光伯左氏述義四十捲,不及規過,據孔穎達序稱習杜義而攻杜氏,疑規過即在述義中。 舊唐書經籍志載述義三十七卷,較隋志少三卷,而多規過三卷,此其證也。 正義於規杜一百七十三事外,又得一百四十三事,蓋皆述義之文。 其異杜者三十事,駁正甚少。 殆唐初奉敕刪定,著為令典,黨同伐異,勢會使然。 乃參稽得失,援據群言,成春秋述義拾遺八卷。 他著有古文孝經述義疏證五卷,帝王世紀二卷,貴州風土記三十二卷,黔中水道記四卷,宋大夫集箋注三卷,駱臨海集箋注十捲,日損齋筆記考證一卷,文集八卷,征帆集四卷。 第3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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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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