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希曾,字魯齋,浙江錢塘人。 乾隆五十四年舉人,嘉慶中,官河南知縣。 歷權通許、盧氏、鄢陵、西華、沈丘、太康、扶構、淮寧、新鄉,皆有聲。 滑縣教匪之役,司糧台。 及匪平,訊鞫俘虜,治餘匪,凡良民被脅者皆得釋,保全甚眾。 晚授桐柏,民苦盜,令村集建棚巡更,鄉數家出一人為門夫,有警環集,無事歸業。 訪捕強暴者繩以法,積匪率遠徙。 慎於折獄,皆速結,訟日以稀。 朔望蒞學,集諸生講論,增書院膏火,親課之如師。 道光六年,邑人王四傑始登進士第,自明初以來所未有。 募錢萬緡,建義學。 凡經塾三,蒙塾十五。 擇其秀者入書院肄業,文教興而悍俗漸化。 在任十年,民安之。 老病,大吏不令去,卒於官。 列傳二百六十五 循吏三 張吉安 李毓昌 龔景瀚 蓋方泌 史紹登 李賡蕓 伊秉綬 狄尚絅 張敦仁 鄭敦允 李文耕 劉體重 子煦 張琦 石家紹 劉衡 徐棟 姚柬之 吳均 王肇謙 曹瑾 桂超萬 張作楠 雲茂琦 張吉安,字迪民,江蘇吳縣人。 乾隆四十二年舉人,六十年,大挑知縣,發浙江。 時清治各縣虧空,責彌補。 富陽令惲敬獨不奉上官意旨,檄吉安往摘印署事。 至則士民群集,乞留敬。 吉安見之,默然徒手返,白台司曰:「惲敬賢吏,乞保全之。 且州縣賦入有常經,前官不謹致虧,責彌補於後來者,恐開掊克之漸。 方今楚、豫奸民蜂起,皆以有司貪殘為口實。 宜用讀書人加意拊循,乃無形之彌補耳。 」聞者迂其言。 委攝縣丞及杭州府通判,吉安自以不諧於時,乞改教職,上官留之。 嘉慶二年,署淳安,尋調象山。 海盜由閩擾浙,沿海窮民業漁鹽者,多以米及淡水火藥濟盜,且為鄉導。 吉安革船埠商漁之稅,嚴禁水、米出洋,盜漸窮蹙,值颶風覆盜艇,泅至岸,悉為舟師所獲。 提督李長庚嘆曰:「牧令盡如張象山,盜不足平也。 」又建議縣境南田為海中大島,宜如明湯和策,封禁以斷盜翼。 韭山當海盜之沖,石浦、昌國兵力皆薄,請增兵以資鎮懾。 事雖見格,後卒如所議。 四年,署新城,漕倉設省城,民輸折色,縣官浮收,運丁需索,習以為常。 吉安平其折價,不及舊時十之六七,民感之。 五年,署永康,蛟水猝發,田廬蕩析,為棚廠以棲災民,阻水者具舟餉之,溺者具棺厝之,不待申詳報可,所以賑恤者甚至。 上官或斥其有違成例,巡撫阮元素重之,悉如所請。 六年,調署麗水,竭誠禱雨,旱不為災。 縣多山,民處險遠者,艱於赴愬。 吉安輒巡行就山寺讞獄,鹹樂其便。 八年,署浦江,值水災,奸民糾眾掠富室,伐墓樹,鄰邑鹹煽動。 吉安曰:「非法無以止奸民,非米無以安良民,良民安則奸民氣散。 」請運兵米所餘以賑之,民心漸定,乃擒首惡治如律。 補餘杭,九年春,雨傷禾,糶倉穀以平米價,又運川米千石濟之。 十年,復被水,分鄉設廠,煮粥以賑,規畫詳密,竟事無擁擠之擾。 邑多名區,次第修復之。 懲訟師,勤聽斷,修志、葺學,文教丕振。 在餘杭七年,引疾歸,遂不出。 歿後,永康士民請祀名宦,建立專祠。 當時吏治積弊,有南漕北賑之說,南利在漕,相率諱災。 督撫藉詞酌劑,置災民於不問。 苟有切求民瘼者,轉不得安於位。 吉安官浙前後幾二十年,所蒞多災區,皆能舉職。 在新城減漕之三四,時論尤以為難。 北賑之弊亦然。 同時江蘇知縣李毓昌,以不扶同侵賑致禍,仁宗優恤之,重懲諸貪吏,蓋欲以力輓頽風雲。 毓昌,字皋言,山東即墨人。 嘉慶十三年進士,以知縣發江蘇。 十四年,總督鐵保使勘山陽縣賑事,親行鄉曲,鈎稽戶口,廉得山陽知縣王伸漢冒賑狀,具清冊,將上揭。 伸漢患之,賂以重金,不為動,則謀竊其冊,使仆包祥與毓昌仆李祥、顧祥、馬連升謀,不可得,遂設計死之。 毓昌飲於伸漢所,夜歸而渴,李祥以藥置湯中進。 毓昌寢,苦腹痛而起,包祥從後持其頭,叱曰:「若何為?」李祥曰:「仆等不能事君矣。 」馬連升解己所繫帶縊之。 伸漢以毓昌自縊聞。 淮安知府王轂遣驗視之,報曰:「屍口有血。 」轂怒,杖驗者,遂以自縊狀上。 其族叔李太清與沈某至山陽迎喪,檢視其籍,有殘稿半紙,曰:「山陽知縣冒賑,以利啗毓昌,毓昌不敢受,恐負天子。 」蓋上總督書稿,諸仆所未及毀去者。 喪歸,毓昌妻有噩夢,啟棺視,面如生。 以銀針刺之,針黑。 李太清走京師訴都察院,命逮王轂、王伸漢及諸仆,至刑部會訊。 山東按察使硃錫爵驗毓昌屍,惟胸前骨如故,餘盡黑。 蓋受毒未至死,乃以縊死也。 仁宗震怒,斬包祥,置顧祥、馬連升極刑,剖李祥心祭毓昌墓。 轂、伸漢各論如律,總督以下貶謫有差。 贈毓昌知府銜,封其墓。 禦製湣忠詩,命勒於墓上。 毓昌無子,詔為立後,嗣子希佐賜舉人,太清亦賜武舉。 龔景瀚,字海峰,福建閩縣人。 先世累葉為名宦。 曾祖其裕,康熙初,以諸生從軍,授江西瑞州府通判。 滇、閩變起,率鄉勇為大軍鄉導,擢吉安知府。 時府城為逆將所據,大軍駐螺子山,其裕供餉無乏。 城復,撫瘡痍,多惠政。 後官河南懷慶知府,濬順利渠,引濟水入城便民,終於兩淮鹽運使。 歿祀瑞州、吉安、懷慶名宦祠。 祖嶸,初仕浙江餘杭知縣,治縣民殺仆疑獄,為時所稱。 擢直隷趙州直隷州知州,濬河興水利。 再擢江蘇松江知府,渡海賑崇明災黎,全活甚眾。 官至江西廣饒九南道,單騎定萬年縣匪亂,歿祀饒州名宦祠。 父一發,乾隆十五年舉人,官河南知縣,歷宜陽,密縣、林縣,虞城四縣,治獄明敏,能以德化。 在虞城值水災,勤於賑恤。 朝使疏治積水,釃為惠民、永便諸渠,一發與災民共勞苦,治稱最。 以病去,復起補直隷高陽。 擢雲南鎮南知州,歿祀虞城名宦祠。 景瀚承家學,幼即知名。 大學士硃珪督閩學,激賞之。 乾隆三十六年成進士,歸班銓選。 四十九年,授甘肅靖遠知縣,未到官。 總督福康安知其能,檄署中衛縣,判牘如流,見者不知為初仕也。 七星渠久淤,常苦旱,景瀚築石壩,遏水入渠,始通流。 又濬常樂、鎮靜諸渠,重修紅柳溝環洞及減水各徬,溉田共三十萬畝,民享其利。 五十二年,調平涼,地磽瘠,缺米粟,景瀚請鄰邑無遏糶。 又當西域孔道,車馬取給商賈。 鹽引敕派於民,官吏強買煤炭,皆為民病,一切罷之。 由是商賈輻輳,食貨流通。 修柳湖書院,與諸生講學,文風漸振。 五十五年,署固原州,漢、回雜處,時構釁。 景瀚密偵諸堡,誅積匪,境內以安。 五十九年,遷陝西邠州知州,嘉慶元年,總督宜綿巡邊,調景瀚入軍幕,遂從剿教匪,以功擢慶陽知府。 宜綿總轄三省,從入蜀,幕府文書皆屬景瀚。 尋調蘭州,仍在軍充翼長。 景瀚從軍久,見勞師糜餉,流賊仍熾,因上議備陳調兵、增兵、募勇三害,剿賊四難,謂:「先安民然後能殺賊,民志固則賊勢衰,使之無所裹脅。 多一民即少一賊,民居奠則賊食絶,使之無所擄掠。 民有一日之糧,即賊少一日之食。 用堅壁清野之法,令百姓自相保聚,賊未至則力農貿易,各安其生;賊既至則閉柵登陴,相與為守。 民有恃無恐,自不至於逃亡。 其要先慎簡良吏,次相度形勢,次選擇頭人,次清查保甲,次訓練壯丁,次積貯糧穀,次籌畫經費。 如是行之有十利。 」反覆數千言,切中事理。 嗣是被兵各省舉仿其法,民獲自保,賊無所逞,成效大著。 論者謂三省教匪之平,以此為要領。 五年,始到蘭州任,七年,送部引見,卒於京師。 其後續編皇清文穎,仁宗特出其堅壁清野議付館臣載入。 祀蘭州名宦祠。 自其裕至景瀚,四世皆祀名宦,海內稱之。 景瀚子豐穀,官湖北天門知縣,亦有治績,不隳家聲焉。 第29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清史稿 下》
第29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