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沖齡登極,開誠佈公,不意外廷乃有謗語,輕聽盜犯之訛傳,釀成他日之實錄,誠如科臣楊漣所奏者,朕不得不再申諭以釋群疑。 九月初一日,皇考賓天,諸臣入臨畢,請朝見朕,李選侍阻朕于暖閣,司禮官固請,既許而後悔。 又使李進忠請回者,至再至三。 朕至乾清宮丹陛上,大臣扈從前導,選侍又使李進忠來牽朕衣,卿等親見,當時景象,危乎安乎?當避宮乎?不當避宮乎?初一日朕至乾清宮,朝見選侍畢,恭送梓宮于仁智殿,選侍差人傳朕,必欲再朝見方回,各官皆所親見,明是威挾朕躬,垂簾聽政之意。 朕蒙皇考命依選侍,朕不住彼宮,飲食衣服,皆皇祖皇考所賜,每日僅往彼一見,因之懷恨,凌虐不堪。 若避宮不早,則彼爪牙成列,盈虛在手,朕亦不知如何矣。 既毆崩聖母,又每使宮眷王壽花等,時來探聽,不許朕與聖母舊人通一語,朕之苦衷,外廷不能盡知,今停封以慰聖母之靈,奉養以尊皇考之意,該部亦可以仰體朕心矣。 臣工私于李黨,不顧大義,諭卿等知之,今後毋得植黨背公,自生枝節! 這諭下後,御史王養浩等,又上言毆崩聖母四字,有傷先帝盛德,不宜形諸諭旨,垂示後世。 此折留中不報。 還有與繼春同黨的人,且詆漣內結王安,私圖封拜,漣遂乞歸。 繼春出按江西,且馳疏自明心跡。 熹宗降旨切責,次年以繼春擅造入井雉經等語,放歸田裡,永不敘用。 後至魏閹專權,矯旨封李選侍為康妃,這系後話慢表。 惟有李可灼呈入紅丸一案,當光宗初崩時,已由方從哲擬詔賞給可灼銀五十兩。 總算酬謝他送命的功勞。 朝臣嘖有煩言,以可灼誤下劫劑,不無情弊,卻為何還要給賞?即由御史王安舜首先爭論,上疏極諫道: 醫不三世,不服其藥。 先帝之脈,雄壯浮大,此三焦火動,面唇赤紫,滿面火升,食粥煩躁,此滿腹火結。 宜清不宜助,明矣。 紅鉛乃婦人經水,陰中之陽,純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虛火燥熱之症,幾何不速之死乎?然醫有不精,猶可藉口,臣獨恨其膽之大也。 以中外危疑之日,而敢以無方無制之藥,假言金丹,輕亦當治以庸醫殺人之條,乃蒙殿下頒以賞格,臣謂不過藉此一舉,塞外廷之議論也。 夫輕用藥之罪固大,而輕薦庸醫之罪亦不小,不知其為謬,猶可言也,以其為善而薦之,不可言也。 伏乞殿下改賞為罪,徹底究辦! 看這疏中語味,還說李可灼不過誤醫,就是提及薦醫的人,也未嘗指出姓名,沒有甚麼激烈。 從哲乃改為奪可灼罰俸一年。 及熹宗即位,御史鄭宗周復劾崔文升罪,請下法司。 從哲又擬旨令司禮監察處。 於是御史馮三元、焦源溥、郭如楚,給事中魏應嘉,太常卿曹珖,光祿少卿高攀龍,主事呂維祺,交章論崔、李罪狀,並言:「從哲徇庇,國法何在!」給事中惠世揚,竟直糾從哲十罪三可誅,疏中有云: 方從哲獨相七年,妨賢病國,罪一;驕蹇無禮,失誤哭臨,罪二;梃擊青宮,庇護奸黨,罪三;恣行兇臆,破壞絲綸,罪四;縱子殺人,蔑視憲典,罪五;阻抑言官,蔽塞耳目,罪六;陷城失律,寬議撫臣,罪七;馬上催戰,覆沒全師,罪八;徇私罔上,鼎鉉貽羞,罪九;代營榷稅,蠹國殃民,罪十。 貴妃求封后,舉朝力爭,從哲依違兩可,當誅者一;選侍乃鄭氏私人,從哲受其宮奴所盜美珠,欲封為貴妃,又聽其久據乾清,當誅者二;崔文升用泄藥,傷損先帝,廷臣交章言之,從哲擬為脫罪,李可灼進劫藥,以致先帝駕崩,從哲反擬加賞,律以春秋大義,弒君之罪何辭,當誅者三。 如此尤任其當國,朝廷尚有法律耶?務乞明正典刑,以為玩法無君者戒! 看官!你想方從哲尚有人心,到了此時,還有甚麼臉面,在朝執政?當即上表力辭,疏至六上,乃命進中極殿大學士,賞銀幣蟒衣,允他致仕。 從哲尚有廉恥,較之嚴分宜輩,相去多矣。 但從哲雖已辭職,尚覊居京師。 崔、李二人,終未加罪。 御史焦源溥、傅宗龍、馬逢皋、李希孔,及光祿少卿高攀龍等,又先後劾奏崔、李二人。 既而禮部尚書孫慎行,又追劾李可灼進紅丸事,並斥從哲為弒逆。 略云: 李可灼進紅藥兩丸,實原任大學士方從哲所進。 未免鍛鍊。 夫可灼官非太醫,紅丸不知何藥,乃敢突然進呈,昔許悼公飲世子藥而卒,世子即自殺,春秋猶書之為弒,然則從哲宜何居?速引劍自裁,以謝先帝,義之上也。 合門席藁以待司寇,義之次也。 乃悍然不顧,至舉朝共攻可灼,僅令罰俸,豈以己實薦灼,恐與同罪,可灼可愛,而先帝可忍乎?縱無弒之心,卻有弒之事,欲辭弒之名,難免弒之實。 即有百口,亦無能為天下萬世解矣。 陛下以臣言有當,乞將從哲大正肆放之罰,速嚴兩觀之誅,並將李可灼嚴加考問,置之極刑。 若臣言無當,即以重典治臣,亦所甘受,雖死何辭! 這疏上去,有旨令廷臣集議。 大臣到了一百十餘人,多以原奏為是,紛紛欲罪從哲。 獨刑部尚書黃克纘,御史王志道、徐景濂,給事中汪慶百數人,頗袒從哲。 從哲也上疏辯駁,結末有「請削官階,願投四裔,以謝先帝並謝天下」等語。 熹宗令閣臣六卿,再行慎議。 大學士韓述進藥始末,吏部尚書張問達,戶部尚書汪應蛟等,亦將始末具陳。 大旨言:「可灼自請進藥,由先帝召問,命他和丸急進,非但從哲未能止,即臣等亦未能止。 從哲坐罪,臣等均應連坐。 第20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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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演義》
第20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