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夏,字建長,雲南元謀人。 康熙四十五年進士,考授內閣中書。 三遷工部郎中,考選廣西道禦史。 雍正元年,授河南開歸道,仍帶禦史銜。 尋奏河北連年歉收,請發帑治賑,蠲免錢糧,上嘉允之。 二年,遷湖北按察使,以在開歸道任封丘生員罷考,坐不能彈壓,奪官。 三年,授直隷正定知府。 四年,遷長蘆鹽運使,加布政使銜,署江蘇巡撫。 疏陳蘇、松水利,請發帑興工。 命副都統李淑德、原任山東巡撫陳世倌會勘,議先濬婁江,常熟福山塘、昭文白茆河、太倉七浦河、上海嘉定吳淞江、武進孟瀆、德勝新河、丹陽九曲河次第疏治。 時夏復疏言江南錢糧,請視直隷、河南正耗統解布政使,督撫以下各給養廉,地方公事用耗銀報銷,從之。 上知時夏有老母,命雲南督撫贈資斧,護至蘇州,復賜人葠。 六年,江蘇布政使張坦麟調山東,時夏以坦麟任內錢糧未清,疏請停赴新任;坦麟亦奏時夏令新任布政使趙向奎勒掯交代。 上責時夏褊淺,才識不足,不能勝巡撫,命改署山東布政使,即以坦麟署江蘇巡撫。 是時江蘇巡撫所屬七府五州,自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四年,積虧地丁錢糧至八百十三萬有奇,巡撫張楷請分年帶徵。 及時夏至江蘇,催追促迫,民艱於輸納,事久未竟,上命時夏留江蘇會辦虧空。 時夏請以舊欠均派新糧,分年徵收,上諭曰:「舊欠自有本人,舍此不追而均派新糧,是刁民因積欠而得利,良民因先輸而倍徵。 從此人人效尤,誰復輸供正賦?且舊欠派入新糧,必致舊欠未完,新糧又欠。 時夏因朕留之在蘇,乃欲藉此草率完結。 命暫停徵比,交新任巡撫尹繼善清察。 」上又遣侍郎彭維新等佐尹繼善察出積欠實一千萬有奇,上命以其中侵蝕、包攬四百數十萬分十年帶徵,民欠五百數十萬分二十年帶徵,並令視直隷、河南諸省已行例,每歲帶徵若幹,次年免正賦若幹。 諭謂「蠲逋賦使頑戶偏蒙其澤,不若免新徵使眾民普受其惠也」。 七年,尹繼善劾時夏所舉知縣蔡益仁貪黷不職,下部議,降調。 八年,以母憂歸。 十二年,詣京師,命以僉都禦史銜授霸州營田觀察使。 奏文安、大城兩縣界內修築橫堤,請於堤東南尚家村建閘,堤內濬河,引子牙河水溉田,仍於北岸多用涵洞,俾水得宣洩。 乾隆二年,奏請用區田法,選屬吏租民地試行。 皆從之。 授內閣學士。 三年,卒。 王士俊,字灼三,貴州平越人。 康熙六十年進士,改庶吉士。 雍正元年,上特命以知州發河南待缺,除許州。 田文鏡為巡撫,惡以科第起家者,有意督過之,士俊懼將及。 文鏡增礆地稅,民不堪,士俊具牒爭,冀以是劾罷邀名。 布政使楊文乾奇士俊,曲護之。 三年,文乾遷廣東巡撫,奏以士俊從。 四年,題授肇高廉羅道。 五年,署巡撫阿克敦察士俊所轄黃江廠稅虧稅銀千餘,疏劾。 上諭之曰:「王士俊尚有用,小過猶可諒。 當嚴飭令悛改。 」尋召士俊詣京師。 士俊發黃江廠庫官為布政使官達索規禮,阿克敦即令官達按鞫。 士俊請改員嚴訊,阿克敦令按察使方原瑛會鞫。 士俊即以阿克敦、官達、方原瑛朋謀徇私,揭吏部奏聞。 會文乾亦以他事劾阿克敦、官達,上命解官達、原瑛任,令總督孔毓珣及文乾會鞫,並令士俊署布政使。 士俊行至曲江,聞命,還廣東上官。 會文乾卒,上命傅泰署巡撫,復遣通政使留保等如廣東會鞫,阿克敦等皆坐譴。 六年,實授廣東布政使。 九年,擢湖北巡撫。 十年,文鏡解任還京師,擢士俊河東總督,兼河南巡撫。 十一年,疏劾學政俞鴻圖納賄行私,命侍郎陳樹萱按鞫,得實,鴻圖坐斬。 文鏡在河南督州縣開墾,士俊承其後,督促益加嚴,又令州縣勸民間捐輸。 高宗即位,戶部尚書史貽直奏言:「河南地勢平衍,沃野千里,民性純樸,勤於稼穡,自來無土不耕,其不耕者大都斥鹵沙磧之區。 臣聞河南各屬廣行開墾,一縣中有報開十頃、十數頃至數十頃者,積算無慮數千百頃,安得荒田如許之多?推求其故,不過督臣授意地方官多報開墾,屬吏迎合,指稱某處隙地若幹、某處曠土若幹,造冊申報。 督臣據其冊籍,報多者超遷議敘,報少者嚴批申飭,或別尋事故,掛之彈章。 地方官畏其權勢,冀得歡心,詎恤後日官民受累,以致報墾者紛紛。 其實所報之地,非河灘沙礫之區,即山岡犖確之地;甚至墳墓之側,河堤所在,搜剔靡遺。 目下行之,不過枉費民力,其害猶小;數年後按畝升科,指斥鹵為膏腴,勘石田以上稅,小民將有鬻兒賣女以應輸將者。 又如勸捐,乃不得已之策,今則郡縣官長,驅車郭門,手持簿籍,不論鹽當紳民,慰以好言,令其登寫,旋索貲鏹。 地方官一年數換,則籍簿一年數更,不惟大拂民心,亦且有損國體。 請敕廉明公正大臣前往清察。 」上諭曰:「田文鏡為總督,苛削嚴厲,河南民重受其困。 士俊接任,不能加意惠養,借墾地之虛名,成累民之實害。 河南民風淳樸,竭蹶以從,甚屬可嘉。 然先後遭苛政,其情亦至可湣矣!河南仍如舊例,止設巡撫。 」以傅德代士俊。 士俊至京師,命署兵部侍郎。 乾隆元年,覆命署四川巡撫。 士俊在河南,上蔡知縣貴金馬奉檄開墾,迫縣民加報地畝錢糧,武生王作孚等詣縣辨訴。 貴金馬以聚眾閧堂揭士俊,士俊諭定讞毋及開墾,妄坐作孚等勒減鹽價,擬斬。 傅德疏劾,下部議,士俊當奪官,上命仍留任。 士俊密疏陳時政,略言:「近日條陳,惟在翻駁前案,甚有對眾揚言,只須將世宗時事翻案,即系好條陳。 傳之天下,甚駭聽聞。 」又言大學士不宜兼部,又言各部治事,私揣某省督撫正在褒嘉,其事宜準;某省督撫方被詰責,其事宜駁。 不論事理當否,專以逢合為心。 又言廷臣保舉,率多徇情,甚或藉以索賄。 上覽奏,怒甚,發王大臣公閲。 禦史舒赫德因劾:「士俊奸頑刻薄,中外共知。 其為河南總督,勒令州縣虛報墾荒,苦累小民。 近日巡撫傅德論劾,外間傳說士俊已命逮治,皇上猶冀其改惡向善,曲賜矜全。 乃士俊喪心病狂,妄發悖論,請明正其罪。 」上召王、大臣、九卿等諭之曰:「從來為政之道,損益隨時,寬猛互濟。 記曰:‘張而不弛,文武弗能;弛而不張,文武弗為。 ’堯因四嶽之言而用鯀,鯀治水九載,績用弗成;至舜而後殛鯀。 當日用鯀者堯,誅鯀者舜,豈得謂舜翻堯案乎?皇考即位之初,承聖祖深仁厚澤,休養生息,物熾而豐;皇考加意振飭,使紀綱整齊,此因勢利導之方,正繼志述事之善。 迨雍正九年以來,人心已知法度,吏治已漸澄清,又未嘗不敦崇寬簡,相安樂易。 朕纘承丕緒,泣奉遺詔,向後政務應從寬者悉從寬。 凡用人行政,兢兢焉以皇考諴民育物之心為心,以皇考執兩用中之政為政。 蓋皇祖、皇考與朕之心初無絲毫間別。 今王士俊訾為翻駁前案,是誠何心?朕躬有闕失,惟恐諸臣不肯盡言;至事關皇考,而妄指前猷,謂有意更張,實朕所不忍聞。 至謂大學士不宜兼部,大學士兼部正皇考成憲,士俊欲朕改之,是又導朕以翻案也,彼不過為大學士鄂爾泰而發。 士俊河南墾荒,市興利之善名,行剝民之虐政,使敗露於皇考時,豈能寬宥?彼欲掩飾從前之罪,且中傷與己不合之人,其機詐不可勝詰。 至謂部件題駁,懷挾私心,保舉徇情,夤緣賄囑,諸臣有則痛自湔除,無則益加黽勉,毋為士俊所訕笑,以全朕委任簡用之體可也。 」解士俊任,逮下刑部,王大臣等會鞫,請用大不敬律擬斬立決,命改監候。 二年,釋為民,遣還裡。 六年,以爭占甕安縣民羅氏墓地,縱仆毆民,民自經死,民子走京師叩閽。 命副都禦史仲永檀如貴州,會總督張廣泗鞫,得實,論罪如律。 二十一年,卒。 第36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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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中》
第364頁